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提高我院应急处置突发疫情的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莱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莱阳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沐浴店中心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健全组织、明确责任
(一)医院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全权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到快速、高效,一旦发生疫情,应在短时间内调动一切力量投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
组长:王世峰 院长
副组长:李飞 副院长 隋通 副院长 宫国伟 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卫生应急工作组:
1、传染病防治组:成员包括 徐振华、王春霞、李绍华、于欢美、董雅莉、杨珊珊、梁蓓蓓。
2、食源性疾病处置组:成员包括 徐振华、王春霞、李绍华、于欢美、董雅莉、杨珊珊、梁蓓蓓。
3、职业中毒处置组:成员包括 徐振华、王春霞、李绍华、于欢美、董雅莉、杨珊珊、梁蓓蓓。
4、医疗救治组:成员包括 李绍华、王善孟、董瑞清、于欢美、王亚男、姜文竹、曹桂玲。
医院职工及各卫生所工作人员均为救援队成员。
(二)领导小组及应急队伍要求
1、对领导小组全体人员的总体要求是:纪律严明、决策果断、措施得当、行动迅速、紧张有序、令行禁止。
2、应急队伍要求是:必须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总指挥指令,按照分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流调队员要熟悉流调过程和流调内容,要具备一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入临战状态,所有人员一律24小时值班,确保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开展工作。各工作组要保证接到命令后60分钟内(不含路程)到达现场。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3、卫生应急队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主动协调,密切结合,不推诿、不扯皮,一切围绕着如何更好地控制疫情,紧张有序地开展工作。
二、接到疫情报告后的处置程序
接到有关部门或群众报告疫情后应按照下列程序工作:
1、医院和各卫生所值班人员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组长。
2、组长在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调动相应卫生应急队伍。每个应急队员根据要求穿戴好个人防护服,在1小时内(路程时间不计在内)赶到疫情发生地开展工作。
3、组长应根据调查处置情况及时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疫情进行分析。向莱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提交实施预防控制建议,提供隔离人数、范围以及依据,并根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命令,完成相关工作。
4、需启动应急预案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卫生应急队伍和各卫生所应在卫生院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卫生院卫生应急队伍到达现场之前,各卫生所工作人员应提前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面开展控制和救援工作。在实施救援过程中,既要积极配合救治,又要注重防护和自我保护,确保安全。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人员,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
5、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要根据情况积极协助上级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三、纪律与责任
1、任何人严禁擅自对外公布疫情,透露调查信息。
2、所有参战人员要随时待命,疫情发生时,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并坚守岗位,服从指挥,认真工作,遵守规程。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情节严重,分别给予当场训诫、口头警告、行政处分、就地免职、直接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面对疫情畏缩不前或临阵脱逃的
(2)不听指挥、推诿扯皮的
(3)擅离职守或工作消极、拖拉、懈怠的
(4)违反规程,草率马虎,操作不当导致疫情蔓延、扩散的
(5)行动迟缓、贻误战机的
(6)泄露秘密或违反其他规定失职渎职的。
莱阳市沐浴店中心卫生院
2024年1月01日
附件:
莱阳市沐浴店中心卫生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王世峰 院长 13708911949
副组长:李 飞 副院长 15098692167
隋 通 副院长 13853578557
宫国伟 副院长 18660596610
成 员:李绍华 内科主任 18663868661
徐振华 防疫科主任 13780968716
于欢美 护士长 15053587586
董雅莉 医务科主任 13326383558
王双仁 药剂科主任 13688695472
杨珊珊 检验科主任 13455527112
王亚男 妇产科主任 13256948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