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重点工作事项名称 | 年度任务目标 | 四季度任务完成情况 |
1 | 开展28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 对重点区域开展28处废弃矿山治理。 | 各区市已全部编制完成修复治理方案,并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区市责任主体。2023年计划开工28处,目前已开工28处。 |
2 | 推动长岛争创国家公园。 | 争取长岛国家公园创建方案获国家林草局批复。 | 编制形成《长岛渔养活动对拟建国家公园影响研究报告》《长岛渔养布局优化方案研究报告》《长岛国家公园分区管控和差别化管控研究报告》等一系列初步成果。同时编制形成《长岛国家公园创建方案》,根据反馈意见重新修订并上报,目前已完成国家林草局技术审查,正在按程序报批。 |
3 | 支持昆嵛山争创国家一流自然保护区。 | 健全松材线虫病联防联控机制;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对昆嵛山保护区松材线虫病防控予以倾斜;完善“一区一法”。 | 已与威海市召开联合会议,建立松材线虫病联防联控机制:目前已争取各级资金218万元用于补助昆嵛山保护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由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批复在即,按照待批复范围和保护对象重新调整管理办法编制进度。 |
4 |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 严守烟台523万亩耕地保有量和469万亩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 根据目前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80%监测图斑覆盖比),目前我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523.03万亩以上,可以完成耕地保有量任务。我市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已经报送自然资源部,将永久基本农田内的2022年和2023年变更调查发现的非耕地通过调整补划处置到位,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469.1万亩以上,可以完成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
5 | 支持栖霞建设永续水源地和生态功能涵养区。 | 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力争将栖霞市主体功能划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 | 根据2023年9月国务院批复的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栖霞市主体功能区确定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 |
6 |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维护农民财产权益。 | 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做好试点地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指导、管理及监督工作,依法依规全面开展我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工作。 | 牟平区首宗入市地块供地方案已于2022年12月获省厅批复,目前正在进行挂牌出让。 |
7 | 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 积极推进《烟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报批工作,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估工作。 | 《烟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于7月8日经省政府批复。完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估工作,已形成评估报告并报省住建厅审查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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