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阻断、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做好学校日常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的有效有序开展,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有关要求、技术规范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开学应急处置预案:
一、成立防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爱娟
副组长:李 辉 谭晓玲 王道清
组 员:王家村 毛春波 杨少朋 宋晓霞 吕英进
冷长宏 孙宣科 王升强 汪新珍 钟爱莲
王 建 由新舰 苏丽萍 全体班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有效阻断、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防控责任体系,检查、督促学校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校长室负责)
2.广泛深入地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舆情应对和新闻宣传等工作,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取消大型集会活动,加强课间和大课间学生的管理。(校办、政教处)
3.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教务处、级部、校医)
4.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突发卫生事件时的人员、物资、经费,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政教处、总务处、级部、)
5.严格落实门卫管理,把好防疫的重要关口。严格落实校门口值班制度,安全办安排好全年教职工轮流值班,每天一名中层领导带班,至少四人值班对全体师生和职工进校检查和离校监督,确保校门口人员不聚集。逐人检查,凡是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 37.3 度的,有疫区接触史或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的,立即报学校校医(电话:6395107),再由学校上报文体中心(电话:6977796)和疾控中心(电话:6371187),联系120专用车辆立即到业达医院发热门诊(电话:6106802)检查,其他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待排除感染隐患后方可返校入学。检查是否佩戴口罩,不佩戴口罩不能进入校园。(安办、校医)
6.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疫情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安办、校医、食堂)
四、处置流程:
1.现场处置。在校期间,出现不明原因发热、干咳、气促、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的师生员工,第一时间督促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并立即报告学校的李辉副校长。疫情报告人安排校医穿防护服,佩戴N95口罩引导学生到学校就近的临时留观点(留观点内不得同时安排不同病例),对其进行复测,再次确认体温和症状(要注意询问,体育课或体育活动后学生会出现体温变化,若是此类情况,待学生身体恢复常态后进行重测)。是教职工的自行前往就近的临时留观点,并报告李辉副校长。如果是学生,马上通知班主任,通知家长到校,陪同家长跟进处置,及时陪同家长到医院就诊。同时,记录密切接触者。
2.送医上报。根据前期摸排《个人健康备档卡》信息,结合现场复测和核实情况,做出如下处置:
(1)对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有与确诊、疑似病例、密接者的接触史者,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由救护车送定点医院就诊。
(2)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无与确诊、疑似病例、密接者的接触史者,联系家长,由班主任陪同,送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未出结果之前,不得离开发热门诊留观区。教职工出现上述情况由家属陪同或自行前往。
(3)信息数据组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报告属地疾控机构、主管部门。
注:师生入校时出现情况,参考上述流程,学校已在校门口设置临时隔离点,供暂时隔离使用。
(责任人:李辉、苏丽萍、孙宣科及发热学生所在级部主任、班主任)
五、应急启动
当可疑情况者诊断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学校要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立即启动以下工作:
1.积极配合。要按照卫健、疾控部门的要求,医疗后勤组协助卫健、疾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范围。排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各项工作。(责任人:发热人员所在级部的级部主任、班主任)
信息数据组(办公室、政教处、各级部)按规定上报信息,同时通知学校所在地社区、师生居住社区。(责任人:孙宣科、王家村及班主任)
2.调整教学。出现上述患者的班级,教学调控组(教务处)要根据实际立即启动教学应急预案,根据实际调整教学活动,避免与其他师生继续交叉。宣传教育组及时通报情况,开展心理疏导。(责任人:毛春波、宋晓霞、发热人员所在级部主任)
3.通风消毒。通风消毒组要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隔离室及可疑症状者活动过的场所进行终末消毒。(责任人:郭鲁强、李博为、孙金城)
4.宣传引导。宣传教育组及时向师生和家长通报情况,加强心理疏导,回应社会关切。(责任人:杨少朋、毛春波)
5.后续措施。如果可疑症状者经定点医疗机构排除为非疑似病例,则由其家人接回,根据疾控部门的处理意见,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满足《师生健康复课查验实施方案》的复课标准后方可回校。(责任人:苏丽萍、发热学生所在班级)
六、有关细则
1.离校就诊指引。
(1)前往医院路上,应该根据病情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
(2)有条件的情况下,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乘车路上需打开车窗。
(3)时刻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在路上和医院时,尽可能远离其他人(至少1米)。
(4)如路途中污染了交通工具,建议使用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消毒剂,对所有被呼吸道分泌物或体液污染的表面进行消毒。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注意事项。
(1)居家隔离期间,居家隔离人员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均不得外出。(责任人:隔离对象所在班级班主任)
(2)每天早晚测体温各1次,并记录在《可疑症状者信息监测记录表》;若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等症状,应立即向班主任或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学校立即向属地疾控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责任人:孙宣科、所在级部级部主任)
(3)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尽量开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被观察人员与家庭成员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至少间隔1米以上距离),有条件的独居一室,最好处于居家位置的下风向。日常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注意手部卫生;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衣服遮掩口鼻;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被观察人员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专用垃圾桶并及时清理,清理前用有效氯浓度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单独洗涤消毒处理。(责任人:隔离对象所在班级班主任)
3.返校管理事项。
(1)患病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辅导员)应督促其先到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复课前持医院诊断证明到学校卫生室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复课。若校医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以校医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校医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校医应与家长做好沟通解释,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医立即将情况报告校领导、属地主管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作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责任人:苏丽萍、隔离对象所在班级班主任)
(2)凡是病愈或隔离期满无症状人员返校,可安排在上午(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后从专门通道入校,由校医(疫情报告人)核查诊断证明、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等。隔离期限以校医(疫情报告人)掌握的为主,证明辅助验证。
(3)对于已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人员,凡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应待症状消失后、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发热患者需症状消失48小时后方可返校,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方可返校)。因过敏、哮喘等其他原因引起咳嗽症状的,需有医院提供的医学证明。
4.在校内发现疑似病情的学生或教师,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选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马上打“120”电话,送定点医院诊治。
5.学校对疑似病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师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同时填写好消毒记录表。
6.疑似病情或确诊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7.如出现确诊病例,报请区教育分局批准,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做到:(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疾控部门和区教育分局的处理意见。如校领导已隔离,由中层干部等组成临时班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后,校领导班子开始工作。(2)疫点消毒。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此项消毒可向专业消毒机构购买服务,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3)疫情调查。学校密切配合区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责任人:王爱娟、李辉、谭晓玲及各中层领导)
8.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责任人:王家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