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国资委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序号 | 类型 | 一级栏目 | 二级栏目 | 三级栏目 | 公开内容 | 公开时限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方式 |
1 | 基础信息公开 | 机关简介 | 领导信息 | | 本部门负责人信息,包括姓名、 现任职务职级、 性别、 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 政治面貌、照片、工作分工等信息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 务 院 令 第 711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 办公室会同人管科 | 政府门户网站 |
机构职能 | | 本部门的主要职责、 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 | 办公室会同人管科 |
| 本部门内设机构、 直属单位、派出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信息 | 办公室会同人管科 |
2 | 履职依据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文件发布 | 本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列明标题、 正文、 文号、 成文日期、发布日期、 有效性等, 如发生修改、废止、 失效等情况, 及时在公开页面更新有效性标注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 务 院 令 第 711号);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规章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 办 函 〔 2021 〕 33号) | 办公室会同法规科 | 政府门户网站 |
文件清理 | 本部门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季度 |
政策性文件 | 部门政策性文件 | 市政府部门制定发布的政策性文件,需列明发文机关、 标题、 正文、 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会同法规科 | 政府门户网站 |
3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预算 | | 本年度本部门及下属单位财政预算说明、 表格、 预算绩效目标及 “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等信息 | 年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 务 院 令 711号);2.《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 办公室 | 政府门户网站 |
部门决算 | | 本年度本部门及下属单位财政决算及“ 三公 ”经费决算信息及主要民生事项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等 | 政府门户网站 |
采购信息 | | 政府采购项目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采购结果、 采购合同等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 务 院 令 第711号);3.《财政部关于进 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库〔201〕86号) | 办公室会同各科室 | 公共资源交易网 |
4 | 财政资金信息 | 专项资金 | 使用情况 | 本单位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 办公室 | 政府门户网站 |
5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优化营商环境 | 政策发布 | 政策送达 | 汇集本地区市场主体适用的惠企政策,并多维分类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 务 院 令 第 711号);2.《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 30号) | 办公室会同法规科 | 政府门户网站 |
信息披露 | 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 | 上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 | 每年3月31日前 | 办公室会同财监科 |
6 | 社会公益事业 | 乡村振兴 | 政策信息 | 乡村振兴政策及落实情况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国办发〔2018〕10号) | 办公室会同人管科 | 政府门户网站 |
工作进展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推进落实情况等信息 |
7 | 公共监管 | 国企监管 | 市管企业 | 所监管市管国有企业名录及基本信息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关于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 》( 国资发〔2016〕315号)) | 办公室会同财监科、考核科等科室 | 政府门户网站 |
财务管理 | 所监管市管国有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等情况 | 月度 |
业绩考核 | 所监管市管国有企业经营情况、 业绩考核结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 年度 |
负责人管理 | 所监管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信息(姓名、职务)、年度薪酬等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信息披露 | 所监管市管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等重大变化事项信息 |
社会责任 | 所监管市管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 |
8 | 专题信息公开 | 政府工作报告 | 进展及落实情况 | | 重点工作任务工作进展、 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 | 季度 | 近几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办公室 | 政府门户网站 |
9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 解读范围 | | 围绕激发市场活力、 恢复和扩大消费、 乡村振兴、 减税降费、 稳就业保就业、 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等方面,对公开发布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 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 | 1.《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加强和规范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 》 (鲁政办字〔2021〕115号);2.《山东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考核办法》 | 办公室会同各科室 | 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 |
10 | 解读内容 | | 着重就政策背景、 决策依据、 出台目的、 重要举措、 适用对象, 以及关键词解释、 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有针对性地、 有重点地开展解读, 并在解读材料中明确解读机关(解读人、 咨询方式)等 |
11 | 解读方式 | 多形式解读 | 根据政策文件的重要程度、 影响范围和受众特点, 综合运用文字、 图片图表、 音频视频、 H5动画、 卡通动漫、政策简明问答等形式开展解读 |
多角度解读 | 起草部门负责人通过新闻发布会、 政策吹风会、 媒体访谈、 撰写文章等形式带头解读重要政策文件 |
邀请掌握相关政策、 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 专业机构从业人员等第三方主体开展专业解读 |
邀请新闻评论员、 媒体记者等开展媒体解读或者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评论文章 |
12 | 互动交流 | | | 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咨询建言栏目的留言答复及时、准确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办公室会同宣传科 | |
13 | 公众参与 | 会议信息 | 公开内容 | 部门办公会议 | 公开部门办公会议内容、议定事项等 | 会议召开后3个工作日内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 办公室 | 政府门户网站 |
会议解读 | | 以会议速读版、 一图读懂相关图解、媒体解读等形式,围绕会议召开的背景、目的、主要内容、议定事项、下一步工作措施等进行解读,并与会议公开内容、会议议定事项(文件)实现有效关联 |
公众代表列席 | | 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或企业法人等列席会议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 |
14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本及部门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总体情况、 建议事项办理复文全文或摘要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 (国办发〔2014〕46号) | 办公室会同各科室 | 政府门户网站 |
政协提案办理 | | 本及部门办理的政协提案总体情况、建议事项办理复文全文或摘要 |
15 | 政府开放日 | 公开内容 | | 市政府及部门组织的政府开放日活动开展情况 |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政府门户网站 |
16 | 组织保障 | 信息公开指南 | | |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本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动态调整更新。 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准确完整、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保持畅通、 提供的网站或专栏链接可用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 国 办 公 开 办 函〔2021〕30号) | 办公室 | 政府门户网站 |
17 |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 | | |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本和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信息公开主体、 公开内容、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等要素准确、详细 |
18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市政府各部门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格式规范、内容准确无明显错误 | 每年1月31日前 |
19 | 机制建设 | 组织领导 | | 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 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相关工作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 政府门户网站 |
机构设置 | |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工作机制 | |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 、 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政府信息发布机制、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 工作考核制度等, 对政府信息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等 |
业务培训 | 培训计划 | 按年度发布政务公开培训计划 | 每年3月底前更新 |
| 培训动态 | 每年至少组织1次政务公开培训并及时发布培训开展情况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