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曲津慧 烟台报道
近日,烟台发布《关于公布烟台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新一轮烟台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正式实施。
基准地价是我国地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基本反映城镇发展的区域演变与土地价值变化趋势,不仅可作为宗地价格评估的基础,同时也对土地交易价格和房地产交易价格的形成有重要指导作用。基准地价定期更新是地价管理工作的核心,是政府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维护土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也是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城镇发展布局的改变,必然导致土地利用方式及土地收益的改变,因此,必须及时更新基准地价,以适应城镇功能格局的变化。
烟台市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于1995年首次完成,至今已经开展了九次基准地价的更新调整。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自然资源评估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烟台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基准日设定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5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对2023年度烟台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进行了验收。2024年1月10日,市政府正式发文公布实施。
本轮调整的城区范围为656.58平方公里,其中芝罘区146.87平方公里,莱山区69.75平方公里,高新区38.26平方公里,福山区93.40平方公里,牟平区110.88平方公里,开发区197.42平方公里。
《通知》明确,根据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每类土地容积率均不相同其中,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划分为六个级别,工业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划分为五个级别。与上一轮基准地价相比,在本轮基准地价中,烟台市城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基准地价水平下调,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涨幅较平稳。
使用期限方面,《通知》规定以出让土地、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年期为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随着新一轮基准地价的公布实施,烟台将进一步有效调控和引导土地市场正常运行,为各级政府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时提供价格参考,为征收土地税费和核算土地资产收益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