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和家长:
为了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龙口市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许许多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追梦之旅插上了隐形的翅膀。无论你就读哪一学段,学生资助将始终相伴同行,助你顺利入学、完成学业。现请您抽出一点时间了解一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如果需要资助,请及时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龙口市下丁家学校分管资助老师联系电话:
初中:邢老师8622489
小学:张老师15054534698
资助政策:
一、免学杂费。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二、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三、义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政策依据:烟财教[2012]55号和烟政发[2016]9号以及鲁财科教指[2019]32号,对义务教育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学年100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学年500元;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学年125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学年625元。
办理程序是:每学年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本人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经三级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名单,由市资助中心通过邮储银行发放到每个学生银行卡中。
四、爱心救助金
政策依据:龙办普发[2003]65号,主要救助建档立卡、低保等困难家庭的学生,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350元,初中每生每年550元。
办理程序是:每年三月,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评审公示确定受助名单后发放给受助学生。
五、残疾学生补助
学生持有残疾证且在有效期内(与家庭是否困难无关)。学生提供残疾证及复印件。标准为3000元,分上下学期直接发放到学生银行卡。
有残疾证学生只可以申请残疾学生补助,从本学期开始不享受各学段爱心救助金、助学金等。
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认定。
(一)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三)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四)孤儿;
(五)重点困境儿童;
(六)烈士子女;
(七)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九)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十)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取消其受助资格:
(一)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三)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四)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对上述义务教育段资助宣传内容已充分了解:
(1)不申请: (手写:放弃申请生活补助和爱心救助金申请)
(2)申请资助(符合第 种情况)。
学生姓名: 家长姓名: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