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城小学2023年招生信息

日期: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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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生范围

凡居住在开发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开发区户口儿童、自有住宅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均为我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2、 招生计划

500名学生。

3、  招生条件

符合政策条件的军人、高层次人才、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等子女入学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招生录取工作依据《烟台黄渤海新区(烟台开发区)2023年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和《烟台黄渤海新区(烟台开发区)2023年初中一年级招生简章》组织实施,如学生数量超过了学校的接收能力,将按照以下七个类别顺序顺次安排学生就读,对其他学生进行就读学校调整。

第一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且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学区内的,以学生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二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开发区户口的(但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以房产证办理时间或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三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区外户口,但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学区内的,以监护人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四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开发区以外户口,法定监护人具有开发区户口的(但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以房产证办理时间或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五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及监护人均为开发区以外户口的,以房产证办理时间或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六类别。学生具有开发区户口,学生家庭在开发区无自有住宅的,以同一学区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登记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七类别。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实现稳定就业,在学区内租赁住宅居住的,以同一学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4、招生程序: 

(1)报名通道。

方法一:在“爱山东●烟台一手通”APP。在“爱山东●烟台一手通”客户端首页进入“教育专区”,点击“开发区智慧招生平台”,进入平台首页。
    方法二:烟台开发区智慧招生平台微信小程序。关注“烟台开发区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智慧招生”,进入“烟台开发区智慧招生平台”微信小程序。

(2)注册/登录。报名时需先使用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信息注册账号,再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已有账号的,可直接登录)。

(3)信息填报。家长在“幼升小”或“小升初”端口如实填报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系统核验。报名登记先后顺序与入学先后顺序无关。建议家长不必着急,错峰登录系统进行报名登记。

说明:因为行政区划变动等原因,学生或监护人户口实际在开发区,但户口本首页打印地址为福山或蓬莱的,填报户口所在区县时应选择开发区。
      (4)信息提交。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我确认提交”按钮提交学生报名信息,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产生报名编号。不点击提交按钮无法完成报名,请家长注意保存报名编号,以备后期信息查询或核验使用。

5、 咨询电话

教育分局招生政策咨询电话:0535-6396782;平台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531-66561801。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4月28日前),14:00-17:30(5月4日后)。我区幼儿园儿童家长可向儿童所在幼儿园进行政策咨询;我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可向学生所在学校进行政策咨询。

6、 资助救济途径

统一拨款,自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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