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考核制度

日期: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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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要求,服从学校的安排,努力完成所规定的任务达到应具备的教育教学能力。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特制定教师培训考核制度。

一、加强领导、注重宣传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师培训组织、管理、等各项工作。

2.学校教导处和教研处要负责教师学科培训。

3.建立充分调动教师参与培训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对培训效果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培训目标与任务

根据学校发展战略的需要,教师队伍应该进一步“充实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学校将以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为主渠道,面向全体教师,突出骨干教师、青年教师的培训,以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素质精良、充满活力的科研型和创新型教师队伍。

1.全员培训。

通过多种形式,每学年完成教师有关教育理论、新课程改革、教育教学专业技能和信息技术的培训,使教师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2.青年教师培训。

制定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和考核细则,形成青年教师培养体系,加快实施青年教师培养的“一年适应、两年合格、三年胜任、五年内成为骨干教师”。

三、考核标准

1.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学习与培训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

 2.学校专门成立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领导小组,分工明确,确保校本培训工作的效果。

3.积极组织教师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进行培训与学习,不断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

4.积极支持并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历层次的培训与学习,确保我校教师近三年内教师学历本科率增加。

5.每学期组织反思活动,要求每位老师针对自己的教育教学等诸方面的得与失进行回顾反思。

6.积极进行信息技术培训,并开展现代教育手段进课堂活动,对优胜者予以奖励。

7.积极开展新教师、骨干教师与一般教师之间的拜师结队活动并签订目标责任合同,力求团结协作、不断进步。

8.学校每年年终把每位老师一学年培训中的表现等情况进行统一考核并纳入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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