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云峰中学突发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
为提高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规范高效的处置各类自然灾害,最大程度地预防和降低自然灾害对我校师生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指突发自然灾害是指台风、强热带风暴、暴雨、洪涝及地质等因素引发的突发自然灾害。
一、等级划分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自然灾害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I级一III级。I级:是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教育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II级:是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III级:是指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二、组织领导
学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修金荣 吴 强
副组长:张 华 付晓军 贾虎军
成 员:刘新波 王洪杰 姜志敏 刘松梅 沙德荣
邱 芳 徐丽丽 张美丽 李晓凤
应急工作原则:
发生突发自然灾害,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做到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
抗灾救援工作小组:
组长:修金荣 吴 强
成员:张 华 付晓军 贾虎军 刘新波 王洪杰
姜志敏 刘松梅 沙德荣 张晓昌 修 华
各级部主任、副主任
三、应急反应
自然灾害发生后,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1.I级灾害的应急反应。在市教育系统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协助组织、指挥受灾应急处置工作。在灾害应急期内,及时向上一级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2.II级灾害的应急反应。根据受灾情况报告,在教体局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迅速对受灾学校进行紧急支援和应急处置。各部门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妥善处置。
3.III级灾害的应急反应。及时收集灾情和救灾情况并及时上报。
灾害对师生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组织转移安置,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紧急转移安置不受条件、范围及程序限制,直接组织力量从速实施;转移安置以就近、安全为原则,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临时安置与长期安置相结合,确保学生吃、穿、住、医等必要生活条件得到妥善安排。
四、有关事务处理
1.调查核实受灾情况,按损失大小、困难程度、救助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逐级上报。
2. 配合有关部门恢复被毁坏的校园道路和有关设施;配合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校园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配合电力主管部门恢复校园被破坏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等,保证受灾学校的用电供应。
3.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4.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本预案有效期为两年。
莱州市云峰中学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