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劳动力及职业状况、家庭财产及收入、家庭负担等情况。
(二)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情况。
(四)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二、申请材料
每年秋季开学后,学校将资助政策宣传至学生以及学生监护人,学生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交《第九小学学生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基本流程
1.学校建立班级、年级、学校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构。学校根据申请材料核实信息;通过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年级认定工作小组认定,学校认定工作组审核三级认定,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档次。
2.学校成立第九小学学生资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办理银行卡,通过银行卡形式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资助标准
500元/年
五、发放时间
一般情况下,按学年评审,按学期发放,春季、秋季学期资助金分别于当年5月30日前、11月30日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