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小学教辅资料征订与管理制度

日期:2023-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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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校教材、教辅资料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请各年级、各备课组及教师遵守执行。     

1、各任课教师要以课本为主,认真钻研教材,吃透《课程标准》,充分利用市、区教育局指定的教辅教材,搞好常规教学,坚决做到一教一辅,坚决不征订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允许的教学辅导用书。

2、学校各学科所订教辅资料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根据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征订目录,确定书名,再由学校统一组织征订。征订程序为:1.下发告家长书,公布书名及价格。2.搜集家长意见,根据家长自愿原则,组织征订。3.由班主任统一收费。严禁教师个人组织学生征订其它教辅资料。    

3、 各年级、老师私自征订各种教辅资料,各位老师有义务向教务处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教务处将制止使用,年末考核一票否决,造成影响的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4、 学校鼓励教师根据教情、学情,通过精选后重组自编的试题作为教学中的教辅材料,对自编、筛选后的部分试题,需要文印的,必须在一周前送教导处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对教学确有参考价值的资料,送文印室翻印。严禁不经筛选整本和原版翻印试卷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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