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安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初级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5-09-05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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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堂纪律与学生权益保护

各班教师在教学活动期间要严格按照学科教育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上课期间不得要求学生离开课堂。教师应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营造安全、和谐的课堂氛围。

二、体育活动安全管理

体育课上,教师应充分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允许身体有病、身体不适者不参加运动量较大的体育活动。体育活动前必须做好充分的热身准备,活动中应合理安排运动强度和密度,避免运动损伤。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活动并采取相应救护措施。

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职员工要恪守职业道德,提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的自觉性,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教师应增强安全意识,将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教学,发现学生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

四、课堂值守与秩序维护

给学生上课时,教师不得无故离开课堂,不得出现空堂现象。因教师擅自离岗导致学生混乱、出现打架或其他安全事故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课间活动安全管理

各科任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管理,教育学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内外追逐打闹、攀爬栏杆、做危险游戏。值日教师要加强课间的巡视,及时发现和排除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对课间发生的突发情况迅速处置并报告学校。

六、实验课及实践教学安全

实验课、信息技术课等实践教学课程,教师须提前检查设备设施安全状况,向学生讲明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学生动手操作前,教师应进行示范指导,严禁学生违规操作。实验用品、器材应妥善保管,危险物品严格按照规定存放和使用。

七、课堂突发情况应急处置

教师在课堂上发现学生突发疾病、情绪异常或其他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必要救护措施,第一时间通知班主任和学校医务室,必要时拨打急救电话并通知家长。遇有学生冲突或安全隐患,教师应及时制止并妥善处理。

八、教学设施与环境安全

教师上课前应检查教室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包括门窗、桌椅、电器、照明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总务部门维修。雨天、雪天等恶劣天气,教师应提醒学生注意防滑防摔,上下楼梯靠右慢行。

九、考勤与缺课追踪

教师应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发现学生无故缺课、迟到或早退,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对缺课学生应迅速联系家长核实情况,防止学生滞留校外发生安全事故。

十、安全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制度、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教师个人原因导致学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