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综合试验区第一实验学校2023-2024学年招生简章

日期:2023-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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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有关文件规定,确定2022-2023年度义务教育报名入学条件,现予以公布。

一、招生范围

1.以学生父亲或母亲为户主的“居民住宅房产证”和“居民户口簿”的地址为依据,房产证和户口簿地址不一致,以房产证地址为准。坚持控制超班额招生,严格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2.学生来源于常住地址在城区内迎宾街以南的,或者在南长山街道乐园村、鹊嘴村、山前村、后沟村、孙家村、赵王村和小黑山岛、庙岛的,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为第一实验学校招生对象。

3.按我区双拥共建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城区驻军(包括武警部队)子女不受划片招生限制(乡镇驻军子女实行属地化管理)。

4.父母等法定第一监护人在长岛主城区务工,有正规劳动合同,父母等法定第一监护人在长岛城区合法经商,有长岛主城区营业执照,符合上述条件的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有房产的以房产为主,无房产的以父亲或母亲的城区居住证为依据,按规定1的办法入学。

5.父母等法定监护人无房产,适龄儿童和父(或母)的户口自出生以来一直与主城区有房产的祖父辈合户,以祖父辈的房产地址为准。

6.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城区残疾学生不受划片招生限制。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班级3个,学生100人以内。

三、招生条件

201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可以按规定报名。

四、招生程序

1.报名:为打造高效、便民的招生服务环境,减少办事流程,最大限度地为家长提供便利,根据省、市要求,今年长岛综合试验区小学招生报名通过长岛综合试验区智慧招生平台(详见“烟台一手通”APP)办理,并通过烟台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家长所填报的各项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报名时间8月2日-8月4日。

2.公示:平台招生结果出来后将在网站上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五、咨询电话

长岛综合试验区第一实验学校 0535-3212950

六、资助途径  0535-321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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