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朱桥镇中心小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日期: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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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我校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我校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于洪超校长

副组长  于冈胡建波

成员:杨春蕾张海燕  刘慧赵林立  邵韩松

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迅速落实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乡政府、教育局;接受上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用餐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事故调查处理组、联络及医疗救治组、信息管理及善后处理组等3个工作组。

1.事故调查处理组

组长:胡建波

成员:杨春雷赵林立

主要职责:配合上级应急指挥部(局领导小组)下设的事故调查组和事故处理组工作。积极实施救援工作,配合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做好整改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2.联络及医疗救治组

组长:杨春雷

成员:滕鹏程

主要职责:负责与上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局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组的联络工作;协助和配合上组医疗救治组工作,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3、信息管理及善后处理工作组

组长:于冈

成员:张海燕  刘慧

主要职责:协助上级应急指挥部(局领导小组)下设的信息管理发布组和善后处理组工作。把握、搜集、提供本校应急救援的新闻线索,协助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二、报告范围和程序

(一)轻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轻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

1.发现中毒病例1—3例或疑似中毒病例3例以上,可能造成一定危害的;

2.校园周边有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群体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对学校师生造成严重危害的。

3、若学校发生普通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1—3例,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报告乡政府、教育局分管领导。

(二)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处理的办法,根据事故的分级(见附件1),学校应作出相应的反应,具体如下:

若学校发生一般(Ⅳ级)或以上(Ⅲ--Ⅰ级)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一经发现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乡政府、教育局报告。并在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详细情况。

(三)报告要求:事故报告分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具体要求为: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第一时间进行口头报告,2小时内再书面报告。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和特别食品安全事故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制度。

莱州市朱桥镇中心小学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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