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采暖用户:
为使您在新的采暖季能享受到安全、温馨、优质的服务,根据海阳市相关规定,现将2023-2024年采暖季收费、开通和报停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供暖收费
(一)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居民住宅21元/平方米,公建及门市33元/平方米,单元用热率在30%-50%之间,按照《居民供用热合同》约定需加收20%热能损耗费;单元用热率低于30%不予供暖。
(二)缴费安排:
收费日期:9月25日—10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保证今冬按时供暖。)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节假日正常收费)
办公地点:海阳市经济开发区东凤大道中路3号,永平盛苑南88米,龙凤热电供热综合服务中心
(三)缴费方式:
1.关注“龙凤热电供热综合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通过银行缴费链接在线缴费;
2、龙凤热电供热综合服务中心扫码、现金缴费。
微信公众号银行链接缴费步骤 :微信搜索关注“龙凤热电供热综合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供热服务”→供暖缴费→识别二维码→输入18位身份证号→查询→选择缴费渠道→确认并支付供暖费(可他人代替缴费,缴费步骤同上)。
3.新用户缴费:请持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于10月20日前到龙凤热电供热综合服务中心办理开户登记后缴费供暖。
4.往年欠费用户缴费:所欠费用同今冬供暖费一并收取。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客服或到服务中心咨询。
5.正式供暖后,仍未按时缴纳取暖费的居民,将按照海阳市政府相关规定,加收应缴取暖费总额0.3‰的滞纳金。滞纳金天数自正式供暖之日起,按天计算,否则不予供暖。
二、供暖开通、报停
(一)供暖开通
1.供暖开通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前携带房产证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到龙凤热电供热综合服务中心办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开通业务。
2.凡往年未开通、未供暖、往年已办理报停的用户,只要在2023-2024年采暖季内需要恢复用热的,都须办理开通手续。
(二)供暖报停
1.供暖报停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前到龙凤热电供热综合服务中心办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报停业务。
2.凡在2022-2023年采暖季正常供暖的用户,本采暖季无供暖需求的,都须办理报停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停手续的用户,按正常用热处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3.往年已办报停以及从未开通供暖的,如果在2023-2024年采暖季仍无供暖需求的,无需办理报停手续。
4.往年有欠费的,须在结清欠费后再办理报停手续。
国有品质,值得信赖,海阳龙凤热电有限公司竭诚为您服务!
供暖服务热线:18854533866
海阳龙凤热电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