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52803XP/2023-06247 成文日期: 2023-09-02
发布机构: 市应急局 组配分类: 执法检查

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异地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

日期:2023-09-02      来源: 烟台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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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根据省、市局专项整治方案,定于9月4日至10月13日,市、区市成立联合执法分队,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异地执法集中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医药企业,冶金、铸造、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以及工贸企业中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其中,近年未被执法检查的企业为集中行动检查重点。

二、检查重点

一是严格对照相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严查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二是根据三类危险作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严查违规电气焊、高处作业和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管理。严查外来施工队伍、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安全总监等各项生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三是强化对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及应急物资配备使用情况的检查。四是强化对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及现场作业、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情况、变更管理情况的执法检查,严查“三违”行为、培训“走过场”等弄虚作假行为。

三、工作安排

全市成立4个联合执法分队,分别由市支队相关大队、区市执法大队大队长及2名执法人员(含1名省市执法骨干)和行业专家组成(专家由支队聘请);受检区市成立陪检组并确定联络人1名。请各区市于8月31日17时前,将参加全市执法互查人员名单(附件1)报市支队。本次异地执法高新区和长岛综合试验区不参加。

此次异地执法检查活动分9月4日至8日,9月18日至22日,10月9日至13日三个阶段进行,每阶段为检查四个区市(检查安排见附件2)。检查企业名单由市局确定,非特殊情况不得更换。各执法分队要按照检查时间要服从检查质量的原则,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可延长活动时间,确保检查成效。

检查中,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山东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工作规范》等规定的检查内容、检查程序开展执法,通过“山东省安全监管移动执法系统”制作下达执法文书,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由执法分队与陪检组会商后,提出处置意见;需由陪检组处置的,由执法分队与陪检组人员共同在《执法检查问题移交表》(附件3)上签字,移交陪检组进行处置。检查结束后,由陪检组联络员填报《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4),按要求报送执法情况。各组检查情况,市局将每日通报。

活动期间,市支队负责执法组的车辆保障工作,各执法分队检查期间的食宿费用,按《烟台市差旅费管理办法》办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区市要高度重视本次异地执法集中行动,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好外出执法人员和陪检人员。执法组和陪检组要加强联系,提前沟通,确定检查计划和方案,检查期间要密切配合、协调推进,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二)严格执法,形成闭环。各执法组要严格执法,敢于动真碰硬,做到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陪检区市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立案调查,缩短办案时间,严格按照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监督问题整改。做到问题整改、执法处罚、处罚公示“三到位”,实现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闭环管理。各陪检组要积极参与到执法检查中,杜绝“只陪不检”。

(三)及时调度汇总。各区市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于执法检查当日17:30前报送全市异地执法阶段的《执法检查问题移交表》(附件3)和《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4)。各区市于10月19日前,将异地执法期间的《执法检查分类统计表》(附件5)《拟立案违法行为汇总表》(附件6)一并报市支队。联系人:徐毅,联系电话:6781167,电子邮箱:ytsajzdjdk@yt.shandong.cn 。

附件:1.异地执法人员统计表

          2.异地执法检查活动安排表

          3.异地执法检查问题移交表

          4.异地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

          5.异地执法检查分类统计表

          6.拟立案违法行为汇总表


烟台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31日


附件1

异地执法人员统计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及职务

手机号码

检查身份





配合组组长





联络员





外出执法组组长





外出执法人员





外出执法人员

















附件2

异地执法检查活动安排表

9月4日-8日

9月18日-22日

10月9日-13日

执法分队

受检区市

执法分队

受检区市

执法分队

受检区市

支队二大队,海阳大队3人,专家1人

莱山区

支队二大队,莱山大队3人,专家1人

招远市

支队二大队,芝罘大队3人,专家1人

海阳市

支队三大队,莱州大队3人,专家1人

福山区

支队三大队,福山大队3人,专家1人

栖霞市

支队三大队,栖霞大队3人,专家1人

莱州市

支队四大队,龙口大队3人,专家1人

牟平区

支队四大队,牟平大队3人,专家1人

蓬莱区

支队四大队,蓬莱大队3人,专家1人

龙口市

支队五大队,莱阳大队3人,专家1人

芝罘区

支队五大队,招远大队3人,专家1人

开发区

支队五大队,开发区大队3人,专家1人

莱阳市


附件3

异地执法检查问题移交表

企业名称:

所在县(市、区):

企业地址: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所属检查项目

问题描述

法律依据

标准依据

问题提出人员

执法责任单位

执法处置意见

现场立即整改

责令限期整改

现场紧急处置

暂时停产停业

移交其他部门

简易处罚

立案处罚

其他处置措施










































































































                                 执法组人员签字:

                                 配合组人员签字:

                                 备注:本表原件一式三份,执法组和配合组各自留存。本表一企一表(表中内容不得空项),逐企报送,一经报送,不得擅自修改。

附件4

异地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应急局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区市

派出

检查

出动

执法

人员

聘请

安全

专家

检查

企业

数量

发现

问题

数量

现场立即

整改

责令限期

整改

现场紧急处置

暂时

停产

停业

拟立案处罚企业数

拟立案违法行为数

当场

简易

处罚

其他处置措施

下达

整改文书

移交其他部门

人次

人次

















































































合  计
















审核人:                                     专职联络员: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本表每天统计,由专职联络员负责填写,每天累加数,一旦报送,不得随意修改。

2.发现问题数量包括现场立即整改和责令限期整改项问题。

3.出动执法人员包括执法组全体人员、属地配合执法人员数量,以检查企业数量为次的统计单位。

4.派出检查组和聘用安全专家以检查企业数为统计单位。

5.拟立案处罚企业数和拟立案违法行为数是指一般程序的违法行为,不含简易程序违法行为数量。

6.暂时停产停业整顿是现场处理的一种措施,一般指暂时停产停业、暂时停止建设、暂时停止施工等措施。

7.现场紧急处置是指立即撤出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使用某个设备设施或工具等。

8.下达整改文书是指向企业下达的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现场检查记录等整改类文书的总数量。

附件5

异地执法检查分类统计表

序号

检查企业

企业

类型

发现

问题

(项)

其中:

处罚

事项

(项)

设施设备类

作业现场类

外来管理类

证件证书类

培训教育类

规章制度类

应急救援类

用品标志类

违规存储类

安全费用类

机构人员类

登记报告类

风险隐患类

其他类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5



















16



















备注:本表10月19日前上报。

附件6

拟立案违法行为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违法行为

所在

市县

处罚

机关

已(或者拟)

处罚金额

目前进展

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本表10月19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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