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夏邱中学突发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

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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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规范预防和救灾工作,最大程度地预防和降低自然灾害对师生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指特大自然灾害是指台风、强热带风暴、暴雨、洪涝及地质等因素引发的特大自然灾害。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  长:曲英岩

副组长:徐晓鑫、姜春杰

成  员:冷琼麟、李绍欣、王文霞、初秀艳、王胜、尼春萍、于淑娴、李西华、潘丽媛、张世龙、王晓芳、王泽妮

职责:下达启动处置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命令。依据上级批示和现场情况,适时决策、发布指令,组织指挥处置行动。组织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事件的情况,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通报或协处请求。同时与有关卫生、公安、交通等部门协调工作,检查监督突发事件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发生特大自然灾害,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应急工作原则: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

二、应急响应行动

(一)灾情发生后,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初步研究判断灾害等级,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领导报告,并开始启动特大灾害救灾工作。

(二)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经确定后由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实施,确保救灾款物迅速、及时到位。

(三)视灾情需要,向上级报告灾情,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

三、紧急救援行动

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学校教职工组成。

灾害对师生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组织转移安置,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紧急转移安置不受条件、范围及程序限制,直接组织力量从速实施;转移安置以就近、安全为原则,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临时安置与长期安置相结合,确保师生吃、穿、住、医等必要生活条件得到妥善安排。

四、灾后应急措施

在实际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学校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工作,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一)学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二)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配合有关部门向灾区学校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三)校园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配合有关部门恢复被毁坏的校园道路和有关设施;配合电力主管部门恢复校园被破坏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等,保证受灾学校的用电供应。

(四)食品物资供应。配合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师生员工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五)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配合公安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六)消防。配合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校园内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七)配合有关部门对受灾校园内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治衍生灾害的发生。

(八)灾害损失评估。配合有关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调查和评估。

五、善后恢复措施

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立即转向善后恢复,及时开展补救和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受灾学校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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