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莱州市过西中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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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2024年度困难家庭学生救助工作即将开始,为使家长了解救助范围和具体申报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救助标准

义务教育段住宿生生活费,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义务段非寄宿贫困生,生活费为小学每人每年500元,初中每人每年625元。生活费补助资金全部通过银行卡发放。

二、救助程序

1.宣传发动:学校召开家长会,就涉及到资助政策向学生和家长进行详细讲解。宣传、发动贫困家庭学生、家长进行助学金申请工作。

2.个人申请: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在9月10号前,由学生或家长带《莱州市义务段学校教育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户口簿复印件(索引页、父母页、学生页)、以及贫困证明材料(低保证、烈士证、残疾人等证件)2份复印件,没有低保证明的,也不用到村委开贫困证明,到所在学校进行申报登记。符合外来务工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提供外来务工就学证明材料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可纳入资助范围。

3.调查摸底:由班主任对本班提出申请学生家庭经济调查了解基础上, 初步确定本班受助学生名单,并留有调查记录。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调查小组”,负责对本校拟资助学生家庭进行全面入户调查摸底,并存有调查记录。摸底过程严格按照(莱州市困难家庭认定办法》执行。

4.学校平衡:调查摸底工作结束后,学校召开全体班主任会议,对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平衡排序,剔除不符合资助条件学生,最终确定本校拟受助学生。

备注:“建档立卡家庭”必须纳入资助范围。

三、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规范档次及认定条件

1.认定档次

认定档次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个档次。

2.基本条件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

1.学生基本生活费用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学校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

2.父母务农无其他经济来源,有两名同时在接受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学历教育,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的。

3.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困难学生:

1.父母务农或父母一方暂时失业,家庭成员中有残疾或疾病且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

2.单亲家庭且单亲父(母)无经济收入或收入无法维维持学生本人学习、生活需要的;

3.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

1.未脱贫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学生或幼儿);

3.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幼儿);

4经县级及以上总工会认定的特困城镇家庭子女;

5.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6.直系亲属中有长期患重病,且医疗费用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家庭经济负担的;

7.烈士、优抚家庭子女等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指定的救助对象;

8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遭遇突发重大疾病或意外)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4)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学生,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生活奢侈浪费,有高档消费行为者;

2.经常自费出外旅游且消费较高者;

3.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者;

4.擅自在外租住民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5.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消费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者;

6.学生(监护人)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7.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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