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小学小学新课程理念学习制度

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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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落实新课程精神,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育理论,引导学生主动、探究、合作地进行学习,促进学生形成积极、健康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的原则

采用集体统一学习与教师自学相结合的原则。集体学习注意把握课改的新动向,抓住当前的重点与焦点问题;教师自学要以集体统一学习的内容为导向,并注意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机动的搞好学习。

二、学习的内容

学习的内容包括:教育部颁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指导意见(试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有关规定》、《新课程标准》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等,当前各级教育部门有关新课改的文件、关于课改的教育理论、学术报告、推荐阅读书目等。

三、学习的要求

1.集中学习要做到“四定”:即定时间、定地点、定主讲人、定学习内容。要做到“备、记、论、感”相结合。“备”即要学习要提前做好准备,主讲人提前备好课;“记”即记笔记,记好课改理论学习笔记;“论”即讨论、辩论,一般分组进行;“感”即写感想,每人在学习之后,写出自己的心得体会。

2.单周二下午由教导处确定好下周集中学习的内容及主讲人并进行本周集中学习。

3.分组讨论由学科组长统一协调,各组长兼有统一收集小组成员不同意见的责任。

4.教务处对各小组教师的学习活动有组织、监督的责任。

5.教师自学分学校统一定时与教师自定时两种情况。学校统一定时一般定在教研活动时间以及教师沙龙活动时间,教师自定时间由教师自由安排,但要检查学习的数量和质量。

6.教师自学的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通过网络、电视、报刊学习,也可通过请教别人学习等。

7.教师自学的内容要做到丰富多彩,时空范围要广要大,以做到借它山之石攻玉。

四、落实措施

1.学校成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学习领导小组”组织指导检查课程改革理论学习工作。

2.学校积极组织教师结合教学过程进行校本培训,认真落实区统一规划的师资培训工作。

3.学校要经常派老师外出学习和请教研员或教科研部门的专家学者来校指导,从理论上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

4.集体学习活动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协调落实。

5.学习呈现形式以批注、读书笔记等形式体现,由教务处定期进行抽查,并通过交流、演讲、感悟等形式进行体现。

6.总结推广我校先进的教学经验,撰写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开发具有特色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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