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学费 | 无 | 不收费 |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国家规定无需交纳学杂费。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2.《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1〕11号)第四条: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 ||
住宿费 | 无 | 无 | |||
服务性收费 | 伙食费 | 元 | 一二三年级5元,四五六年级5.5元,七八九年级6元 | 《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 《招远市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 | |
校车服务费 | 元 | 5公里以内200,5公里以外300 | 《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 《招远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农村中小学生乘车收费、退费的有关规定 | ||
补办证卡工本费 | 无 | 无 | |||
课后服务费 | 无 | 无 | |||
其他 | 无 | 无 | |||
代收费 | 作业本费 | 无 | 无 | ||
学生装费 | 无 | 无 | |||
社会实践活动费 | 无 | 无 |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 无 | 无 | |||
意外伤害保险费 | 无 | 无 | |||
教辅教材费 | 无 | 无 | |||
高中课本费 | 无 | 无 | |||
其他 | 无 | 无 |
收费咨询电话:0535-2605603 监督举报电话: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