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加装电梯烂尾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加装电梯开展情况
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起步于2017年,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入选全省加装电梯试点城市,共争取财政补贴900万元。2020年加装电梯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重要事项和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政策支持力度和补贴标准均位居全省前列。2020年7月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加装电梯现场观摩会,2021年7月,经过三年试行,正式出台《烟台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和加装电梯项目条件、程序、补贴标准等内容。目前全市安装电梯118部,其中,已投入使用86部,正在施工32部。
二、提案有关烂尾梯原因分析及现状
按照《烟台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制定和业务指导工作。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辖区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民主协商、纠纷调解、结果见证等工作。”
提案提到的加装电梯烂尾项目,经向属地住建部门落实,具体原因及现状如下:
(一)莱山区海滨小区23号半拉子工程。该项目由小区业主委托给“山东汇智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又将工程委托给第三方“中筑环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过程中,山东汇智置业有限公司由于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中筑环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有关款项,造成工程停工,该问题为双方在履行合同约定时产生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问题,应当根据《业主委托施工协议书》中的约定,在双方争议协商调解未果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已建议街道继续与该单元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进行沟通,引导业主依法通过法院判决解除与山东汇智置业有限公司的加装电梯委托协议。待协议解除后,由莱山区住建局、黄海路街道共同协调业主与中筑环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施工单位)或者其他加装电梯施工单位直接签订协议,继续施工。
(二)莱山区凤凰小区30号。该小区业主未向住建部门提出过加装电梯申请,不掌握相关情况。将在了解工程具体情况后,按照实际开展情况决定下步工作方向。
(三)开发区阳光花园小区加装电梯未完成验收或竣工问题。阳光花园3号楼土建和电梯安装已完成,由于业主之间因施工后期的费用分摊问题产生矛盾,施工单位尚未申请报验。阳光花园4号楼,土建和电梯安装已完成,因未按报备图纸施工,需要整改或补正设计变更,未通过联合验收。阳光花园21号楼,因业主和委托单位纠纷曾一度停工,现已完成土建和电梯安装,正在组织资料申请联合验收。
(四)开发区星海花园地下土建工程完成后回填。星海花园21号楼一单元,应业主要求不再加装,场地恢复原貌。
(五)开发区凤台小区半拉子工程。凤台小区54号楼因业主间纠纷一度停工,现已恢复施工。
(六)芝罘区翡翠小区没有验收问题。经落实翡翠小区未向住建部门提出过加装电梯申请,不掌握相关信息。将在了解工程具体情况后,按照实际开展情况决定下步工作方向。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组织领导。指导各区市进一步强化加装电梯的组织领导,争取区市主要领导支持,加强部门间衔接配合,建立横向协调机制,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规范加装电梯项目申报、施工审批、安装验收、后续管理等手续监管。对辖区内具备条件的既有住宅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工作台账,有序推进加装电梯工作。
(二)完善制度办法。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加强对基层加装电梯项目的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烟台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结合烟台市既有住宅电梯现状,进一步优化申请条件、简化申请流程、完善事中监督、事后监管,为方便广大市民加装电梯提供有力政策保障。
(三)规范加装流程。加大街道、社区参与力度,细化完善相关政策及标准,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强对加装电梯工作的动态跟踪和督导,确保加装电梯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对存在问题的已加装电梯项目,及时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方案。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制定分批验收计划,坚决避免审批把关不严情况发生。
(四)强化政策宣传。要用好各类新闻媒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和解读加装电梯政策,提升居民知晓率和认知度。重视和发挥街道在矛盾化解、纠纷调处的优势,搭建社区协商平台,引导各方合理表达意见诉求,积极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培训一批懂政策、会业务的社区工作者、志愿者、楼栋长等,帮助群众做好政策咨询、填报申请、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以及项目验收、使用登记、补贴申请等后续服务,不断提升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殷切期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虚心接受、认真改进。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