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烟台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工作流程》(烟环督改办〔2023〕2号)的要求,按照“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的原则,现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49项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牟平恒邦化工产业园未编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蓬莱、莱阳化工产业园,开发区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蓬莱区山东金创金银冶炼有限公司、蓬莱安邦油港有限公司等园区和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流于形式,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二、整改目标:强化应急演练时效性,提升环境应急能力。
三、整改措施: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备案及演练等情况进行排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加强对企业演练的常态化督导,确保演练的真实效果、取得实效。
(一)牟平恒邦化工产业园。委托潍坊钰祥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编制完成《牟平恒邦化工产业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系列文件,并经专家评审后修改完善备案。组织开展了牟平恒邦化工产业园突发环境应急演练,增强应急演练的实战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是严格审核把关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应急预案,按规定进行备案管理。二是督促企业对有关管理人员及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和演练培训,按要求开展演练评估和总结。企业每年组织一次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演练。三是指导企业召开演练评估问题专题会议,认真排查梳理演练评估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环保安全专家现场指导、观摩企业演练,提出评估意见,不断提升演练的针对性。
(三)莱阳化工产业园。积极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严格按照演练计划以及专项应急演练方案在烟台巨力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园区对突发事件(台风暴雨、危化品泄漏、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园区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园区安全环保平稳健康的发展,同时使应急演练不再流于形式,减少环境风险隐患。
(四)蓬莱化工产业园、山东金创金银冶炼有限公司和蓬莱安邦油港有限公司。已重新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增强应急演练的实战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补充完善应急监测以及演练中回收、废弃物料的处置过程。并按照此演练计划重新进行演练。演练结束后,企业对演练效果进行了评估,符合企业实际情况,提高了企业应急处置能力,达到了演练效果。
四、整改效果:应急演练时效性得到强化,环境应急能力有效提升,同意验收 。
公示时间:2023年8月31日-9月13日,受理时间:8:30-17:30,受理单位: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受理电话:0535-69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