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公平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和指导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二)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既要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评价,也要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三)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公开透明,又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四)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评议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认定、监督。学校评议小组下设级部评议小组,负责4个级部认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领导小组要协同各班级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数据资源共享,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学生信息真实有效,并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三、认定依据与档次
(一)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据以下因素: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劳动力及职业状况、家庭财产及收入、家庭负担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3、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4、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可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档。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4、孤儿;
5、烈士子女;
6、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7、因其它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3、生活奢侈浪费的,如购买与学习无关的高档消费品、经常自费外出旅游且消费较高、擅自在外租住民房、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等;
4、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的;
5、有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四、认定程序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工作程序一般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
(二)每学年开学前,各班级应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三)学生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孤儿、烈士子女、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
(四)班级评议小组:收集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100%到学生家庭进行家庭经济情况走访,参考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报级部认定小组审核。
(五)级部评议小组:汇总、审核班级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统筹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
(六)学校审核认定小组:统筹各级部认定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予以适当调整,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
(八)各班级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五、监督与管理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各班级应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不得泄露学生资助信息。
六、办理地址与咨询电话
办理地址:招远市玲珑镇罗山初级中学
咨询电话:0535—2706735
罗山初中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一、资助管理领导机构
组长:徐俊杰(校长)
副组长:温桂章
资助管理员:王德胜
组员:初一级部主任陈艳艳、初二级部主任姜永青、初三级部主任张秀红、初四级部主任杨菊芬和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全面制定学校资助工作实施细则,领导学校资助工作,落实上级工作部署;
2.定期召开资助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学校脱贫攻坚工作;
3.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学校资助工作,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
4.宣传资助政策,落实资助帮扶任务,保障家庭贫困学生完成义务段教育。
三、具体分工
1.组长徐俊杰负责对全体教职工进行资助文件、政策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2.副组长温桂章负责发放资助资金,向班主任、学生、家长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等。
3.资助管理员王德胜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
4.级部主任负责摸排本级部贫困生,对学生和家长做好资助政策宣传等工作。
5.各班主任主要做好本班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尤其是家庭贫困学生以及学困生、厌学生的心理辅导,开展各种扶贫帮困等关爱活动,定期对学生进行家访,探望关心贫困学生、留守儿童,向家长反馈贫困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心理健康等情况,了解贫困家庭子女上学的困难和需求,真正使他们留得住、有心学、学得好。
6.各任课教师主要做好本班学生的作业或学习难题辅导工作,尤其是家庭贫困学生以及学困生、厌学生的学习辅导工作,积极主动利用课余时间去关心、帮助这些学生。
罗山初中资助工作级部评议小组
2023级
组长:闫绍山
成员:朱琪琪 徐永翠 张瑞玲
2022级
组长:王雪剑
成员:单少飞 李永霞 鲁 丹
2021级
组长:辛兆光
成员:辛兆光 张晓伟 王 凯
2020级
组长:王春琳
成员:杨菊芬 路爱丽 刘凌志
罗山初中学校审核认定小组
组长:徐俊杰
副组长:温桂章
资助管理员:王德胜
成员:张秀红 姜永青 陈艳艳 杨菊芬
招远市玲珑镇罗山初级中学
2023年0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