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充分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特制定本细则。
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学生,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主要包含三方面工作内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工作、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一)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管理
1、认定档次与条件
“贫困学生”的认定必须符合《海阳市学校、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特困城镇家庭、孤残、烈士子女列为“特殊困难学生”。
2、认定工作组织
成立三级认定工作组织:校级认定小组负责组织、审核和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年级认定小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班级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
3、认定工作程序
①秋季学期开学前向学生发放《山东省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②班级评议小组组织学生填写《认定申请表》、签署《认定承诺书》,并收集《调查表》及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进行评议,公平、合理、实事求是地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次,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③年级认定小组认真审核班级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不涉及学生隐私。④校级认定小组汇总审核各年级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⑤定期开展复查,并根据复查、核实情况及时调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
(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
1、评审程序
①秋季学期开学前,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申请,规范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证明材料。②学校成立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③评审小组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④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审定,确认本学年受助名单。
2、资金发放和管理
按规定时间、规定标准,通过银行卡发放补助资金。
(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1、身份确认和信息维护
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进行核实,按时上报学生信息和受资助情况。
2、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
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全部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
四、宣传与育人教育
1、宣传工作
①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开展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等资助政策宣传;②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开展资助工作成效宣传,开展大型宣传活动或媒体正面报道等;③积极报送资助信息与典型经验;④在开学时和毕业前做好“两节课”宣教工作;设立热线电话,在官方媒体等公布热线电话号码,安排专人值守;认真做好“致初中毕业生一封信”活动。
2、育人教育
①“爱心传递”品牌育人活动。制定全年“爱心传递”活动计划和方案;②积极开展与学生资助有关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励志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主题活动。
五、日常管理
1、材料报送
①按规定时间、程序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年度报表和月报表、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相关报表,以及各种临时性数据或材料;②按时、准确、完整录入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义教子系统各项数据。
2、业务培训
①按要求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生资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②每年至少对本校资助工作人员和班主任开展一次学生资助业务培训。
3、档案管理
①档案内容涵盖工作机构、制度建设、日常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各级所有资助项目的相关材料和财务资料,完整齐全,真实有效;②按类、分年度或学年立卷归档,有编号,有目录,装订整齐,清晰易查。
4、投诉处理与舆情处置
①畅通投诉受理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及时、合理处理来信来访问题,按时办理上级转来的批办件;②主动关注、分析与学生资助有关的热点舆情,发现问题及时发声、积极回应、合理处置,按时办理上级转来的舆情事件。
六、其它
1、争取社会资金
争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奖优助困。
2、经验推广
及时将学校资助工作经验做法向外推广。
3、理论研究
深入学生资助工作相关课题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