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初级中学教学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实现自主发展,主动发展,以提升课程水平为目标,更新教育观念,优化教育资源,提升学校发展内涵和品位。
二、目标和任务
1.为学生提供最优质的课程,全面提升学生的核心素养。
2.为学生特长发展提供优质资源和发展空间。
3.为教师成长提供动能和保障。
4.为学校内涵发展,创立品牌和特色而不懈努力。
三、管理机制
校长:学校课程第一责任人。客观规划整体课程;健全课程管理机制,监控课程开发,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过程。
副校长:学校课程主要负责人。制定学校课程方案,具体细化目标,组织落实方案和实施流程,监控课程实施和课程评过程,定期总结经验与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教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课程实施,课程管理,课程评价。
级部主任:本级部执行课程实施方案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级部课程管理。
教研组长:指导组内教师制定教学计划,组织领导本组教师的教研活动,提升本组教师的课程水平,主持本学科科研课题,领导实施学科教学改革方案。
教师:课程实施过程第一责任人。提升课程水平是教师的根本职责。
四、学校课程管理制度
1.国家课程实行刚性化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课时,课程标准,努力提高课程水平。严禁随意增减课时,调换课程。特殊原因需要调课需由级部主任填写调课单报请教务主任批准,存档。音体美调课需向区教体局报备,并在学校网站公布。
2.地方课程根据地方课程要求占有地方课时,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开好课程,做好评价。
3.校本课程,由学校统一安排,不准随意调整,要严格审批程序,认真组织实施,认真落实课程评价。
4.建立“处处有教育、事事皆课程”理念,提升校园文化品位,提升师德修养,挖掘课程资源,拓展课程渠道。把班会,升旗仪式,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入团仪式,每月德育主题教育,法制报告纳入学校课程体系。
五、国家课程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山东省《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精神,改变单纯以学生考试成绩为标准评价的旧模式,建立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发挥教师创造性的多元的、新型的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诊断、激励、反思、改进、调控等促进发展的功能,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不断提升和发展。通过过程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实现教师的专业化成长。
(二)学校课程实施评价的目标
1.以课程标准对各学科、各学段的教学要求为依据,体现课程标准对不同学段学生在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不同要求。
2.注重学生的学习效果,追求有效的课堂教学。关注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方式,提倡采取启发式教学方法,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合作探究,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注重教师的专业发展。通过教师对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反思,不断提升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专业素养,使教师逐步形成自己的教学个性和教学风格。
4.注重评价的可信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关注教师的起点,体现出教师成长、发展的过程;采取多元评价的方式,及时评价信息,允许教师有不同意见。
(三)评价内容及评价方式
1.课程实施过程评价
由教研组组织,学校领导参加的课堂观察活动中,对老师的课堂教学过程实施评价。
(1)自评。教师对自己的教学行为和教学效果进行反思:教学设计是否适合学生的实际,是否科学有序地组织学生开展学习活动,以及学生学习状态和学习效果。自评应注意教学个性(风格)的自我评价与反思,特别是“三维”目标落实,学生的主体性,合作意识,探究能力的培养的反思。
(2)互评。听课的同时对执教的教师课堂教学进行评价:评价内容:教学目标,教学行为,学习方式及教学效果。
附:第五初级中学课堂教学评价标准
2.课程水平学期综合评价。
(1)教学质量测评,根据期末考试数据分析,主要考察任教班级学生的学科知识水平、综合能力、创新能力各项指标的提升幅度进行评价。
(2)教学管理者、学生、家长对教师整个学期教学的综合评价。
(3)教学成果、学生创新成果评价。
学校组织专门人员对学校课程、课外活动小组取得的成果及教师进行教育科研、学术论文进行统一鉴定评价。
(四)评价结果使用
1.课程实施的课堂评价,作为教师课堂教学考核的主要依据,汇总教研组的集体评议,计入学校的绩效考核。课堂教学能力突出,锐意改革和创新的优秀教师将作为评选优课的首选。
2.教师课程水平的质量评价,根据期末考试的数据分析以档次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纳入教师的绩效考核。档次划分为:A档600分;B档500分;C档400分;D档300分;E档200分;F档100分。
3.学生评价,教务处组织问卷调查分优、良、合格、差四档,分别以10分;8分;6分;0分计入教师绩效考核。
六、教学督查视导
(一)教学督查视导内容
主要包括:课程管理、教学管理、教学实施、教学评价、教学研究五个方面计划制度的制定、落实、执行情况。
(二)教学督查视导方式
1.每学期组长负责制定督查视导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教学督查视导工作。
2.每月由组长牵头、各成员负责对学校各项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检查,教研组长向组长、副组长提交督查视导结果,组长向学校教学管理委员会提交督查视导报告。
3.督查视导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实施教学督查视导工作,必须深入教学一线,要进课堂、进教研组、进级部,对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真实、客观、准确的评价。
4.对于督查视导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并提出整改建议,确定问题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限,实行问题整改销号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
(三)督查视导结果使用
教学督查视导结果要与教师考核评价有机结合进行,与教师年度考核挂钩。
七、教师听评课
(一)听课数量
不满三年教龄的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评课20节以上,三年教龄以上的教师每学期听评课15节以上;校长和负责教学的中层以上干部,每学期听课30节以上。
(二)听课类型
1.随堂听课:学校领导和教研组长等事先不打招呼随时进课堂听课。
2.预约听课:学校领导、教研组长与有关教师及学生家长预约,确定听课时间、教学内容及形式等,进行听课、评课。
3.教师自报听课:由教师个人提出申报,邀请学校领导、学科教师和自己一起切磋教学方法,授课策略。
4.教研活动听课:根据学期初制订的教研组活动安排,由教研组长召集组员围绕主题有准备地进行听课。
5.公开课听课:学校统一组织的研讨课、展示课、评比课等。
(三)听课要求
1.听课前应了解执教老师的教学内容,带着问题做好听课前的准备。
2.听课教师按时进入教室,坐在后排听课,听课过程不评论,听课中途不离场。
3.听课过程要有记录:标明日期、授课人、班级、课题;有重点地记录下教学过程;撰写教学建议和总体评价意见。
4.班主任尽可能多听本班课,以全面了解班级学生学习情况;任课老师以本学科为主,鼓励跨学科听课,借鉴其他学科教师的长处。
6.听课后要及时与执教老师交换意见。
7.教研组长负责组织教研活动课和公开课听课组织,记录,总结和评价。
(四)评课要求:
1.评教学理念:依据课堂教学过程与课改理念,评议教学理念在课堂教学中的体现。
2.评教材处理:评议教材体系及知识体系是否把握准确、教学重点是否突出、难点是否突破、容量是否妥当等。
3.评教法运用:评议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运用的教法是否符合学生年龄特点、是否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是否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4.评学法指导:评议老师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情况。
5.评教学过程:评议教师在教学活动组织中,教学环节的安排是否合理、教学组织形式是否科学、教学整体结构是否严谨、教学节奏是否得当等。
6.评教学效果:评议教学内容的完成程度、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能力的形成程度、思维的发展程度等。
7.教师评课用感受开展对话、促进反思、共同成长;执教者以课堂为平台,检视自己、反省自己、改进自己。反对和杜绝“无效评课”、“过场评课”和“拍马屁评课”。
(五)检查与考核:
1、学期结束前一周,每位教师听课记录本交教导处,由教导处组织教研组长检查教师校内外听课数量、听课记录情况、评课建议、总体评价意见
2、听课、评课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项目之一,列入学期教师绩效考核中。
八、教学常规管理
(一)新学期开学前,各学科任课教师必须认真钻研教材,了解教材内容要求、编排体系以及各章节在教材中的地位和作用。根据课程标准结合学生实际,按学校教学计划和教研组活动安排,写出新学期任教学科的学期教学计划、单元教学计划和课时教学计划(教案)。
(二)教师要认真备课,做到上课前必须备课,所有备课均为详案,并应坚持适度超前备课。教师课前无教学设计不得上课,不上无准备的课。
(三)教师应从教学过程与教学方式、学生的学习过程与学习方式以及教学效果等方面,及时对教学全过程进行回顾与反思,总结得失,积累经验,写出教学后记。
(四)作业备课。备课时应设计作业,要体现作业的层次,写明作业设计的意图,并试做要布置给学生的课后作业,保证课后作业的质和量。
(五)教师在上课时要衣着得体、仪表端庄,教态亲切、自然。不随便出入教室、会客、接听电话等。严禁携带影响教学的物品上课,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不提前上课、不中途离开课堂、不拖堂、不早退。教师要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教学用语要准确、简练、生动。板书设计要合理、规范、条理、清晰。
(六)加强学科间的渗透与融合,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注重教学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兴趣和经验,指导学生做好课堂笔记,复习笔记和错题集。
(七)课堂教学要充分运用先进的教学手段,不断推进教学手段的现代化。要特别注意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突出画龙点睛的作用,不能滥用ppt、多媒体等技术设备。教学辅助手段的应用必须科学、有效。
(八)教师要对学生上课期间的安全负责,发现学生缺席,要立即核实学生的去向,发现学生不知去向的问题要及时联系班主任,并上报学校。
(九)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意见,鼓励学生创新,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生活,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学过程中对学生既要尊重,又要严格要求,认真负责地组织好每堂课,注重课堂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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