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实验中学2023年秋初一新生招生方案

日期: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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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根据莱州市《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维护广大适龄入学儿童权益,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努力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成立秋季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汪风建

副组长:吴  强  宋秀赞  张   君

组  员:禹兴林  邹咏梅  郑秀娟  李爱华  周永茂  郑升魁  孙洪旗

三、严格招生政策

计划初一新生招收12个班,每班不超过50人,共600人。

1.严格落实免试要求。

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擅自附加条件选拔学生入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积极稳妥推进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严禁超范围、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严格控制班额招生,每班不超过50人。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2.认真制定招生方案。

认真分析辖区内在校小学生、户籍及常住外来人口适龄儿童数等多种因素,结合本校教学资源状况,包括师资、总班级数、班额、仪器装备、艺体等活动设施等,确定2023年的学校招生方案和计划,做好《2023年秋季新生招生方案》,填写《2023年初中小学招生意向统计表》《学校招生区域表》,以纸制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送市局基础教育科。

3.落实控辍保学责任。

强化入学责任落实,加强对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建立健全失学辍学儿童比对机制,要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前,除经教育、残联、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禁非法办学行为,不以在家学习或参加“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四、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4.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

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对特殊学生可采取送教上门(送温暖)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5.保障家庭困难学生入学。

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入学保障,确保完成义务教育,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因贫失学。

6..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要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五、规范招生行为

7.规范入学证明材料。

按照《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国家、省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规定,对要求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逐项核查,列出材料清单。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实际办理程序复杂繁琐且有关单位无法证明的,原则上一律取消。严禁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积极协调大数据、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数据信息,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报名招生全部通过网上平台办理,除特殊类型、家庭使用网络不方便的外,不要求家长进行线下报名、交材料等。

8.规范招生秩序。

按照公平、公开、科学、便民原则,进一步推进招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在市教体局统一指导下进行。将疫情防控、控辍保学、化解大班额、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教育优待政策等方面工作要求一并统筹考虑,将各项工作一体化推进,确保落实到位。对新入学的学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不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莱州市实验中学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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