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考试各环节中的漏洞,保证考试成绩的公正性,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考务与监场
1.布置考场要求桌洞向前,行行班班相隔。
2.监考老师要求主考在前,副考在后,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监场期间不得随意外出,不得干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看书、聊天等)。
3.考生答卷一律用蓝色钢笔或圆珠笔,按要求写上自己的姓名、考号。
4.严格考试纪律,禁止交头接耳,禁止带手机进考场,禁止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5.英语听力统一使用多媒体,多媒体不好的班级班主任准备录音机并上报教务处。
6.每场考试请副考按时领卷,每次考试第一场提前15分钟领取试卷,考试结束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后送回。
7.监考老师要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考试期间要指导学生在规定位置写清姓名和考号,帮助学生借用必需的学习用品,指导帮助其他与考试内容无关的事项。
二、批卷与核分
1.批卷严格按照区教研中心下发的评分标准,坚持给一分有理,扣一分有据的要求,如有疑问必须向教务处报告。
2.批卷工作实行批卷组长负责制,负责有疑问试题评分标准的确定、人员分工、上交成绩等具体工作。
3.实行分级部集中批卷制,不允许私自更换批卷地点。
4.批卷人员确定后,如遇特殊情况个别教师不能参加批卷,一般情况下不会另调人员,由剩下的老师重新分工安排批卷。
5.试卷批完登分后,批卷组长立即将成绩单上交教务处。
6.批卷时各位老师要认真批改,仔细核分,批改标准、登分位置批卷组要统一,使人一目了然,加分、扣分清清楚楚。总分时要求三人一组,一人念两人用计算器相加,尽最大限度降低出错率,并在试卷上用①、②、③……表示该等分小组。
三、其他违反学校制度或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经教务处或校长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关处分或计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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