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慢特病申办事项
一、申办途径
1.线下办理:参保患者在烟台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的直接在确诊医院医保办办理。在烟台市范围外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的患者,携带申办材料至海阳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2.线上办理: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白血病、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消化性溃疡(限职工医保)、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限职工医保)、血友病、心脏移植术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骨髓移植术后9 类疾病的烟台市参保人员,可通过“爱山东”APP在线提交门诊慢特病申办材料。
3.邮寄办理:在异地居住或异地医疗机构确诊的患者,可将申办材料通过快递等方式寄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申办流程
1.定点医疗机构受理:由医保医师填写《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申请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参保人员提供的申办材料,并指导申请人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自主选定一处符合规定的门诊慢特病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符合认定标准的按照病种准入类别进行办理:属于即时办结病种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即时办结;属于非即时办结病种的,申办材料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专家审核后,确认结果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通知申请人。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人通过现场、邮寄、政务服务网等方式提供的申办材料,符合认定标准的按照病种准入类别进行确认备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经医学专家现场审核:
(1)提供的病历材料其客观性及真实性存在疑点的;
(2)病历材料不完整或疾病诊断不准确的;
(3)患者经系统康复治疗后病情与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可能存在不一致的。
三、申办材料
1.《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申请表》(异地确诊的需填写承诺书)。
2.根据申请病种,提供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本人一年内的有效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诊断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