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52803XP/2023-05347 成文日期: 2023-07-24
发布机构: 市应急局 组配分类: 执法检查

关于印发全市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7-24      来源: 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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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政府(管委)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全市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烟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23日


全市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高处坠落事故易发多发势头,根据全省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市政府安委会决定即日起至2023年底,在全市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铁腕整治、重拳出击,集中打击惩治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提升行业监管效能,强化双重预防体系和标准化建设,着力解决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施工作业行为不规范、从业人员违规违章等问题,坚决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行动覆盖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突出建筑施工、市政、工商贸、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电力、铁路、民航、港口、物业管理等行业领域高处作业活动。

三、整治重点

(一)登高架设作业(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及以上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及以上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通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未持证上岗的。

(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三)非法将高处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的。

(四)未对高处作业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定期体检的。

(五)未按规定制定和审核、审批、实施高处作业方案和技术措施的;实施作业前,未按要求履行高处作业审批手续,未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做好作业现场应急准备工作的。

(六)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未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风险辨识;未指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作业方案、应急措施、作业票证等进行现场查验,确认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身体状况以及配戴的劳动防护用品等符合安全作业要求;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

(七)六级及以上强风、浓雾、雷雨等恶劣天气,仍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的。

(八)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不到岗、不履职、不尽责的。

(九)安全检查频次不足、记录缺失,发现隐患问题不纠正、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彻底,屡改屡犯的。

(十)未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

各区市和市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细化完善整治重点事项。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总体分为四个阶段,具体由市县乡企四个层面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31日前)。各区市、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召开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行业、领域和属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排查整治内容,明确重点整治事项,精准开展专项整治。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解读工作。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8月底前)。各级行业领域主管监管部门督促本辖区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高空坠落风险辨识和隐患自查自纠自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做好高处作业场所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高处作业的风险是否清晰,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相关人员培训是否扎实到位,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完备合理,作业审批制度是否严格落实,作业安全条件是否逐条确认,是否存在高处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以及其他风险隐患,建立高处作业项目台账;对高处作业人员岗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对所有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持证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未持证上岗的要限期取证,取证前严禁从事高处作业活动。建立高处作业人员档案,加强动态管理,严防因证书过期造成无证上岗。明确“谁招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上岗作业。

(三)部门精准执法阶段(9月至11月)。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结合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安排部署的危险作业专项执法,以及企业、项目分级分类监管的部署要求,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方式,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执法行动,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格查处各类非法违法和违章行为,对存在重大隐患的有关单位,一律依法依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销号;对严重违法违规作业的,要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对违法违规作业导致发生事故或涉嫌危险作业的现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要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刑法修正案(十一)》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切实通过强化执法震慑效应,有效管控登高作业风险,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行业领域市级检查要覆盖所有区市,每个区市执法检查不少于30家单位;区市检查要覆盖所有镇街,每个镇街执法检查不少于30家单位;辖区单位数量低于规定数量的,要全覆盖检查。高处作业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将作为评估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质效的重要依据。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底前)。认真总结,选树一批标杆企业、项目,曝光一批屡纠屡犯、隐患突出的企业、项目,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做法,巩固提升行动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提出具体要求,全面开展高处作业专项整治。结合全市“查问题除隐患防事故”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动真格、见实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强化公益宣传,利用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短视频平台向社会群众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典型事故案例,精准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集中详细解读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作业管理规定和风险防范措施,制作高处作业安全操作明白纸并在劳务市场向所有相关人员发放,定期在主流媒体、政务门户网站公布防高处坠落典型执法案例,公共场所电子屏幕要滚动播放典型案例、警示视频,作业现场要张贴标语、播放警示视频和警示语,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查实重奖,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堵疏结合,提升监管效能。一方面,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日常巡查机制、部门移交受理机制、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联合执法检查,严格检查标准,规范执法程序,凡在现场发现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系挂安全带的、防护用品为不合格产品的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罚,要将处罚结果与企业、违章个人的信用挂钩,列为重点进行监管并通过“红黑榜”予以曝光,形成高压态势。另一方面,考核发证机关要加大监管服务力度,广泛宣传培训考核相关政策内容,畅通报名渠道,配齐配强培训考核人员力量,根据企业和公众需求科学合理设置培训考核频次,及时提供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

(四)严格调查,严肃追责问责。对造成人员死亡的高处坠落事故,要一律按照“四位一体”调查处理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彻查事故原因和责任,倒查违纪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坚决克服和纠正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倾向。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受警示”。专项整治期间,所有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都要报市安全生产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五)加强督导,推动落地见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行动纳入领导干部包保区市(镇街)、包保企业督导以及各级安全督导检查内容,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级各关单位抓实抓好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安全生产通报、约谈、考核、挂牌督办等制度措施,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整治效果差的,适时派出督导组进行帮扶指导,并通报约谈。市安全生产总指挥部、12个驻区市督导组要对各区市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开展常态化督导,倒逼工作落实。

(六)狠抓调度,及时上报情况。市安全生产总指挥部具体负责协调推进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掌握本行业领域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区市和市有关部门分别明确1名联络员,于每月3日前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全市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及每月工作开展情况(条目式列出)报市安全生产总指挥部办公室;认真总结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整体工作成效,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于12月2日前连同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总体情况)一并报市安全生产总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于乃焱;联系电话:6780518;电子邮箱:ytaqdpczb@yt.shandong.cn)。联络员信息请于7月30日前报送。

附件:1.全市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各区市)

          2.全市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市有关部门单位)

          3.联络员信息表

          4.市有关部门单位名单


附件1

全市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各区市)

填报区市:                                                                            

序号

抽查企业单位总数

派出检查组

出动执法人员

组织专家

发现问题隐患

完成整改

发现重大隐患

已整改重大隐患

行政处罚

罚款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

单位

人次

人次

万元













序号

移送司法机关

责令停产整顿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

责任倒查追责问责

约谈通报有关地区及部门

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全市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市有关部门单位)

填报部门:                                                                            

序号

抽查企业单位总数

派出检查组

出动执法人员

组织专家

发现问题隐患

完成整改

发现重大隐患

已整改重大隐患

行政处罚

罚款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

单位

人次

人次

万元













序号

移送司法机关

责令停产整顿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

责任倒查追责问责

约谈通报有关地区及部门

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联络员信息表

序号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联系电话

微信号

备注

1







2








附件4

市有关部门单位名单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烟台国际机场、烟台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烟台车务段、烟台港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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