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58XN/2023-07988 成文日期: 2023-07-21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第142147号:关于“为市区阶梯道路安装扶手,保障老年人行走安全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3-07-21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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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冬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市区阶梯道路安装扶手,保障老年人行走安全的建议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经我局相关科室认真讨论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现行相关政策

2012年,随着国家的发展,社会老龄化的需要,以及人文设计理念的深入,为解决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存在的不规范、不系统和不实用等突出问题,确保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建设和改造技术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了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规范对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居住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历史文物保护建筑无障碍建设与改造提出来明确建设要求;2021年9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次发布国家级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旨在进一步满足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等有需求的人使用,消除他们在社会生活上的障碍。

自相关规范出台以来,市住建局多次组织设计、图纸审查等相关企业、机构学习研讨,完善我市相关标准及要求。在规范出台后,所有公共建筑及房屋市政工程均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了无障碍设施。

二、我局开展的相关工作

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我市也积极响应,深入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对于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山东省导则将其列为“完善类”,要求能改则改。我市在充分考虑到老旧小区中生活的老年人居多及充分听取民意的基础上,发布的2022年度改造技术导则《烟台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2022版)》中将其列为“基础类”,基础类项目均为必改项目,将根据小区实际及民意调查结果,综合考虑相关无障碍设施的建立,其中就包括您提到的市区阶梯安装扶手。

三、您提到的其他建议

对于您提出的全面排查市区阶梯道路并安装扶手事宜,因涉及产权单位较多,且部分区域部分内容可能与规划冲突,我们将在后续工作中,一是协调区市住建部门,积极沟通物业服务企业,在老年人出行较多区域增设扶手;二是对接区市政府,探讨由政府出资改造、增设辖区所有阶梯扶手的可能;三是在下步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适当倾斜工作中心,重点关注市区阶梯道路安装扶手事宜。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老年人出行的关系和对我局工作的支持,还请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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