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范围:
职教高考班和普通中专班限烟台市学籍生源,三二连读高职在烟台市、济南市、青岛市、威海市设有招生计划。
二、招生计划:
五年制(三二连读)护理专业375人
五年制(三二连读)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专业45人
三年制护理专业45人
三年制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专业45人
三、招生程序:
1.烟台市招生程序:
根据市级规定(烟教发〔2023〕43号烟台市教育局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招生。
(1)志愿填报。
7月7日8:30至7月8日17时。考生凭学籍号和密码,通过互联网登录烟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填报志愿。考生完成志愿选择后,要点击“提交保存志愿”按钮,显示成功后按退出按钮正常退出。志愿成功提交后每名考生只有三次修改机会。考生填报志愿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填报(修改)确认的信息为准。网上填报志愿完成后任何人不能再进行志愿修改。
7月9日(即填报志愿结束后次日),考生须到原就读初中学校打印志愿确认表,由学生和家长签字后交原初中学校。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或家长填报,不得由他人代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误导、阻碍考生自主选择志愿。
(2)志愿设置与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共分为四个批次。市教育局统筹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分批次依次录取新生。录取工作由第一批次开始依次进行,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录取,也不得改录。
第一批次为“3+4”本科(初中起点“3+4”本科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考生可选报其中1个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10日至11日。
第二批次为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具体方法参见本区市的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说明。区市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说明由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招生文件印制,随告知书一并发放给考生,供考生和家长阅读参考。录取时间为7月13日至18日。
第三批次为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师(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高等师范教育),包括提前批、普通批和普通批征集志愿。录取时间为7月19日至28日。
提前批志愿。五年制高师和五年制高职有面试要求的专业为第三批次提前批志愿。考生可选报1个院校志愿及1个专业志愿,报考考生须参加面试。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按成绩和招生计划1: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名单,面试名单在填报志愿网站公布。面试工作由招生院校组织和实施,面试时间为7月19日至20日,具体面试要求咨询相关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21日至22日。
普通批志愿。其他五年制高职为普通批志愿,考生可填报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录取时间为7月23日至27日。
(3)普通批征集志愿。第三批次普通批设征集志愿,考生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征集志愿公布缺额计划、志愿填报及录取时间均为7月28日。
第三批次普通批志愿、征集志愿均为顺序志愿。
第四批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三年制中职和技工学校),设1个学校志愿及3个专业调剂志愿。录取时间为7月29日。
2.威海市招生程序:
根据威海市教育局制定的《威海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威海市2023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招生。
(1)招生计划编制。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规划威海市高中阶段教育,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合理编制威海市各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另文下达。“3+4”高等师范教育、“3+4”高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统一下达的计划进行招生。
(2)招生志愿填报。
志愿分普通高中(含自主招生)、中等职业学校(含“3+4”高等师范教育、“3+4”高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中专学校、技工学校,下同)两个类别。
普通高中志愿按市直及文登区(含南海新区)、荣成市、乳山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规定另文下达。
(3)招生录取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统一在“威海市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统一录取工作平台”上进行,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学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和考生自主网报志愿择优录取,未经平台录取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录取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文件规定执行。
3.济南市招生程序: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规定(济教办〔2023〕5号《济南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招生。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采用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采取“先考试后报志愿”的办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
填报志愿。
“3+4”本科、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3+4”本科、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只能在第一次志愿填报时按提前录取志愿填报。填报“3+4”本科、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并兼报普通高中且达到相关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3+4”本科、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学校优先录取。第一次志愿填报其它职业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不得兼报普通高中,且其余批次志愿只允许填报职业类学校。录取时依据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有专业测试或面试要求的学校(或专业)需专业测试或面试合格。
志愿填报依据录取进程分为三个时段,第一次志愿填报时,可填报提前录取志愿(“3+4”本科、五年制高等师范)及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或其它职业学校志愿,报考普通高中的只能填报一个指标生志愿。第二次志愿填报时,考生可填报普通高中或其它职业学校志愿,其中普通高中实施“平行志愿”填报办法,每个考生可以填报三个普通高中志愿,学校之间均可兼报。第三次志愿填报为普通高中调剂志愿或其它职业院校志愿。各类学校志愿填报时间及填报办法详见《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指导手册》。
每批次志愿填报时,在规定时间内每位考生有两次志愿修改机会;该批次志愿填报规定时间截止以后,志愿信息不得更改。各类招生学校完成录取后,须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及录取分数线。第一、二批次志愿填报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将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并继续征集志愿。
4.青岛市招生程序: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全市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教通字[2023]38号招生。
(1)招生办法
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分级管理。“3+4”本科、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招生由市招考院投档并审核预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中职技校招生由市招考院批准录取。
(2)志愿和批次设置
志愿批次按顺序设置为:提前批(“3+4”本科)、普通高中批、分数带、五年制高师和三年制中职普职融通实验班(以下简称“五年制高师和普职融通”)批、五年制高职批、中职技校批。
提前批志愿为4个平行志愿;五年制高师和普职融通批志愿为2个平行志愿;五年制高职批志愿为3个平行志愿;中职技校批志愿为1个志愿;职业学校每个志愿填报1所学校1个专业。所有批次不设“专业服从调剂”和“学校服从调剂”志愿。
(3)录取工作程序
录取结果和投档满额学校名单等信息在“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登录青岛教育政务网,网址:http://edu.qingdao.gov.cn,通过“招生考试”栏目中的“便民服务系统”进入)统一发布,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及时查询录取去向,按时到招生学校报到。
录取工作分2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完成提前批(“3+4”本科)、五年制高师和普职融通批、五年制高职批、三年制中职技校批投档。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3〕37号)文件要求,不允许职业学校退档和改录。
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并公布录取结果后,考生自行登录平台查询第一阶段投档结果,并按规定时间到招生学校报到。有缺额计划且需要面试的职业学校组织第二次面试,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参加面试。各职业学校在平台完成第一阶段投档考生报到信息确认工作,并在省计划管理平台完成计划调整工作。
第二阶段:职业学校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有缺额计划的招生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未投档考生可参考市招考院公布的职业学校第一阶段投档满额学校名单,到未满额的招生学校报名参加缺额补录。各招生学校根据生源组织情况,按照市招考院要求在录取平台提报缺额补录录取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驻青招生学校通过中考平台办理录取手续(含注册录取)。
中职部分的录取,市招考院集中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直接办结录取手续;“3+4”本科、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部分由省考试院负责审核及打印录取新生花名册。8月4日后,不再接受新办理录取手续的申请。相关职业招生学校须按省考试院要求规定的时间完成网上招生计划调整。
四、招生条件:
凡2023年参加烟台市、青岛市、威海市、济南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生源当地要求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均可在生源所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填报。
五、咨询电话:0535-6806217。
六、资助救济途径:学生科 0535-6829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