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昭冰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特别是我市城市更新国家试点城市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切实加快推进烟台城更试点城市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城市更新试点开展情况
我局承担市城市更新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能。烟台自2021年11月被住建部批准为国家城市更新试点城市以来,我们不断加强顶层设计,精心谋划项目,完善推进机制,积极探索创新,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得到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充分肯定,先后4次在全国、全省会议上交流发言,相关经验做法也被经济日报、中国建设报、省住建厅刊发推广。
(一)总体工作思路
我们结合烟台实际情况,制定了“芝罘区综合推进、先行先试、全面突破,其他区市单元支撑、专项推进、有序更新”,“保留、改造、拆除、提升”并举,分类实施的工作思路。其中,芝罘区要按照“一核突破”战略要求,聚焦历史底蕴深厚、开发建设较早、亟需更新改造的老城区和围绕幸福新城58.3平方公里范围实施城市更新;其他区市结合各自实际,划定城市更新单元,研究确定试点项目并纳入实施范围。目的是通过深入践行有机更新理念,积极推进项目试点,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可推广、可复制城市更新经验,为建设更具影响力的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提供强大动力和赋能支撑。力争今年年底前,城市更新取得显著成果,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形象品位提档升级,功能布局明显优化,建立形成渐进式、可持续的城市更新长效机制,圆满完成国家级试点工作,为全省全国城市更新提供“烟台经验”。
(二)相关工作措施
一是高起点顶层设计。系统构建了行政决策、实施推进、规划管理、政策法规四大体系,形成“市级出台政策、区级组织实施、专班调度督导”的工作机制。市区两级均成立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的城市更新指挥部,其中芝罘区、莱山区率先实现了实体化运作。
二是高水平编制规划。坚持“先体检后更新”,围绕8个维度、80项市级指标、96项区级指标,完成全域首次城市体检,累计发现24个“城市病”。结合体检结果,市本级及各区市基本编制完成《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为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高效能要素保障。加大政策支持,牵头研究出台24条“突破芝罘”城市更新配套政策,借助政策“红利”,研究确定了芝罘区经伦街、南大街商业广场、交通银行、弘宝大厦、西大街地下工程等多个长期搁置项目的“一揽子”解决意见,为加速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开辟了新路径。强化金融扶持,充分应用国家试点城市支持政策,全市达成意向融资1691亿元,获批授信662亿元,实际到位201亿元。
四是高标准督导考核。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每月随机核查40%项目,每季度实现全覆盖,检查结果作为挂图作战、蓝黄红“三色”管理考核依据;实行周调度、月考核、月通报,对落后区市进行点名批评、现场约谈,确保了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推进。
五是高品质打造项目。围绕“一年打基础、两年有感知、五年显成效”工作目标,2023年统筹实施71个、总投资1825.4亿元市级重点城市更新项目,目前已开复工49个,开复工率69%,累计完成投资157.4亿元。其中,海上世界、夹河生态景观治理、凤凰湖周边环境改造、海韵路改造提升等一批体量大、投资多、关注度高的重点项目开工建设。
(三)取得的成效
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传承发展、绿色低碳原则,大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一是破解群众“急难愁盼”。以“铁脚板+网格化”方式,开展马路市场整治、公厕建设管理、围挡和户外广告整治、市区环境卫生整治、违法建设治理、城区道路改造、物业管理提升“七个攻坚行动”,推动城区环境焕然一新。目前,完成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27处,新建现代化公厕150座,新建改扩建市政道路91条,333个无物业小区实现规范化管理、业委会覆盖率达到80%以上。创新老旧小区改造模式,把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完成拆违拆临、编制规划设计方案作为前置条件,户均改造标准从1.5万元提升至2万元,社区居民、相关部门全程监督施工质量和进程。目前,累计改造老旧小区393个、惠及居民7.8万户。二是传承城市“历史文脉”。加快推进登州古城更新、牟氏庄园改造等12个重点项目,完成朝阳所城历史文化中轴复兴一期建设,修缮历史建筑200余栋,开放运营区域6.6万平方米,建成“非遗展览”“体验工坊”“传承课堂”三个胶东非遗体验中心。积极盘活亚东标准件厂、北极星钟表厂等老旧厂区和闲置厂房,建设长荣水泥厂工业遗存创意园区,通过“工业遗存+文化创意”模式,对原有建筑进行设计改造,导入新产业,植入新业态,现已蝶变为承载工业记忆综合体、城市文化新景观、艺术体验新地标,成为展示烟台百年工业画卷的风貌综合体,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触摸历史、感知变迁。三是建设生态“景观廊道”。改造提升烟台山—东炮台—崆峒岛—马山寨—养马岛滨海黄金旅游带,完成虞美人广场建设,培育一批海上城市会客厅、观海平台、网红打卡地。实施50公里夹河生态景观带提升,引水入河、碧水绕城,拓展水清岸绿景美的城市新空间。20公里山海步道示范段建成投用,还山还水还绿于民,成为市民观光休闲的“幸福廊道”和城市靓丽名片。
二、提案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
您在提案中,对我市城市更新行动推进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提出了部分区市在工作过程中存在经济效益为先、统筹推进欠缺和利益诉求多元等3个方面的问题,对问题存在原因进行了分析,我局进行了认真深入总结和研究。
对此,我们牵头制定出台了《烟台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烟台市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细则》,对城市更新项目申报、实施流程、过程监管等事项予以明确,要求各区市坚持“先体检、后更新”,依据城市体检结果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通过产业优化升级、城市功能完善、民生福祉改善、空间风貌提质、生态绿色示范等行动,确定重点更新区片、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建设年度重点项目,进而治愈城市通病,补齐民生短板,提升市区形象。一是在项目酝酿阶段,要求各区市认真组织实施区域评估工作,充分结合本地区域城市发展和民生诉求,在征求相关管理部门、利益相关人和社区公众意见的基础上,明确片区功能优化、主导业态方向、历史风貌保护、基础设施配套、城市品质提升、城市环境改善的目标、要求、策略,细化公共要素配置要求和内容。同时,综合区域现状、群众意愿、社会稳定风险等因素,对城市更新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二是在项目策划包装阶段,要求各区市对国家政策深入研究,按照“保留、改造、拆除、提升”的要求,将老旧区片改造提升、工业遗产活化利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生态环境整治等城市建设工程整体进行策划包装,项目策划方案、实施方案经国家、省、市专家审核通过后,市级再组织多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内容包括项目规划、用地、融资、运营、海绵、棚改、回迁,以及重点项目建设、建科〔2021〕63号文执行情况等,审查通过后由市城市更新指挥部出具项目认定文件,并获取城市更新专项贷款,实施项目建设。通过严格的审查,引导各区市过渡依赖土地财政城市发展模式,将城市建设重点由房地产开发增量扩容转到城市更新存量提质的轨道上来。三是在项目实施阶段,要求各区市项目规划设计避免千篇一律,特别是老旧住宅、临街建筑,要统筹考虑建筑外立面材质、楼顶美化、空调隐蔽格栅设置、楼体管网处置、各种缆线序化、门头牌匾等细节问题,重点要对违建清理、住宅阳台外探等老大难问题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更新改造效果。同时,强化项目跟踪问效,在《烟台市城市更新评价办法》基础上,我们又研究制定了《烟台市城市更新行动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对城市更新工作实施“蓝黄红”考核,每月对区市进行评价打分,并纳入市政府全市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内容,排名前8名的区市亮蓝牌,9-11名的区市亮黄牌,12-14名的区市亮红牌,对综合评价较好的区市,在平衡海绵城市建设奖补资金时予以倾斜,对季度综合排名靠后的区市进行约谈,倒逼责任落实。
下步,我们将充分借鉴吸收您的建议,坚持用城市体检结果指导城市更新更新项目策划,加快完善街道谋划项目、区市推进项目、市级统筹项目的工作网状体系,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统筹实施“三城联创”,放大试点综合效应。抢抓国家级城市更新、新城建、海绵城市试点同步落地机遇,以“互联、共融、同创”为导向,引导“两试点一示范”的政策、资金、项目统筹精准投放,确保城市更新取得最佳实施效果。二是健全完善支持政策,助力项目加快推进。我们将根据国家、省级政策规定,围绕土地供应、规划管控、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社会资本引入等方面,制定出台系列适合烟台实际的定量指导政策,进一步细化完善我市的“政策工具包”,为各区市工作推进提供有力支持。三是加快突破方案落地,明确重点攻坚区域。7月初,我市已拟定了《烟台市城市更新率先突破工作方案(草案)》,并已上报省住建厅审核,其中明确了未来重点更新区域和更新片区,目前正根据省级工作安排,适时推进草案提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实施。四是全面复盘总结经验,精心打造“烟台样板”。组织各区市各部门,邀请专家团队,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进行全面复盘,深入挖潜、认真提炼,总结形成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烟台经验”,确保我市城市更新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殷切期望您今后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提出宝贵意见,我局将虚心接受。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