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发〔2022〕14号)精神,推动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落实到位,结合我市实际,烟台市卫健委牵头起草了《烟台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
联系人:张治学 王英
联系电话:0535-6225315
电子邮箱:wjwrkjtk@yt.shandong.cn
信函邮寄:烟台市莱山区海韵路10号,烟台市卫健委人口家庭科,邮编264003。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精神,进一步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烟台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文件主要内容,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到2025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8.2/10万、3.3‰和4.0‰以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6个。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和措施。共5个方面、18项。
一是稳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认真落实《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做好政策衔接。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加强基层抚幼养老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人口监测预警分析。
二是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到2025年,市县两级均建立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到2025年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可提供儿科服务;到2035年,三级综合医院和县级综合医院均可提供儿科急诊服务,三级医院(含三级中医院)儿科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核定床位的5%。
三是加快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对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的,依据实际收托数,对二孩、三孩保育费分档补助每人每月300元、400元,所需资金由市县按2:8比例承担。继续实施现行的市级示范托育机构奖补项目,即每年评选10家“市级示范性托育机构”,每个机构补助5万元。
四是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符合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生育二孩、三孩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符合租赁住房提取条件的生育二孩、三孩职工家庭租房提取额度每年2.4万元。
五是持续关爱计划生育家庭。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执行已有的特别扶助制度,落实好节日走访慰问制度和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为符合条件的计生特殊家庭发放医疗关爱补助金。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二是动员社会力量;三是强化基层基础;四是做好宣传引导。
我委于2023年7月10日,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对《烟台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止8月11日,未收到有关意见及建议。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