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市供热行业集中采购长协煤 降低市区财政补贴压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做好长协煤签订工作
2022年11月4日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在通知中明确,“发电供热企业要合理确定2023年国内用煤需求量,主动对接煤炭生产企业,积极拓展省内外煤源,在全力保证续签2022年度电煤中长期合同的基础上,加大力度落实增量电煤合同,11月25日前完成衔接资源、合同签订录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签订工作。各市要强化工作统筹,切实摸清辖区内地方煤炭生产企业产能、产量、电煤产量和发电供热企业2023年度电煤需求量,组织供需双方尽快签订电煤中长期合同。”
2022年11月29日,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做好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在通知第四条中明确要求“供需省份主管部门要为供需企业衔接签订合同提供便利,但不得干预企业自主衔接,不得直接安排或指定煤源下游企业,不得以本地优先为由排斥外省份企业签约。全国煤炭交易中心要适时组织开展线上衔接交易活动,加强供需撮合。煤炭工业协会和电力企业联合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服务供需衔接。”
根据通知相关要求,我市于2022年10月26日下发了《关于召开煤炭供需对接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10月27日下午在市发展改革委召开了煤炭供需对接会议,18家供热发电企业及区市发改局负责人报名参会。会上各发电企业已与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就煤炭供需方面进行充分沟通交流。
我市共7家直调电厂,均由省级层面直接负责电煤中长期合同的签订工作,其中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全煤网平台需求煤量804万吨(预计实际需求量约为880万吨)。截至目前在全煤网上已完成签订长协合同量734万吨,占全年预计需煤量的91.3%,较全煤网平台需求缺口量约70万吨左右,较预计实际需求缺口量约146万吨。截止到4月04日长协煤合同进煤量完成117万吨,累计时间进度兑现率完成62%;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长协煤由华电集团统一采购,2023年预计煤炭需求约为210万吨,截至4月5日中长期合同签订220万吨,签订率104.76%,按进度计算兑现率73.22%;山东怡力电业有限公司-南山电厂、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海热电厂电煤由南山集团统一采购,2023年预计煤炭需求约为530万吨,截至3月底中长期合同签订60万吨,签订率11.32%,按进度计算兑现率99%;华能烟台八角热电有限公司,属下水煤电厂,2023年预计煤炭需求约为300万吨,由华能集团采取“长协+现货+进口煤”的模式统一采购。2023年长协煤签订合同量109万吨,截至3月底已兑现17.1万吨,月度兑现率62.75%。国家能源蓬莱发电有限公司是国家能源集团控股企业,供煤保障率高,与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已签订201万吨年度中长期合同;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烟台发电厂为下水煤电厂,内贸煤主要来源于北方港口,2023年度需煤量150万吨,其中,全煤网确认内贸需求量128.44万吨、剩余缺口采购进口煤,2023年度内贸煤中长期合同签约量为94万吨,占内贸煤需求总量的73.18%。
经过我市组织协调争取,2022年烟台市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完成,国家发改委审核通过我市四家供热企业,共计125万吨合同签订量。其中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签订量为30万吨,烟台东部热电有限公司合同签订量为30万吨,山东南山铝业有限公司合同签订量为60万吨,招远玲珑热电有限公司合同签订量为5万吨。
二、关于提案的相关问题
一是单家供热企业供暖季节使用煤炭不足15万吨,在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平台提报不予通过。
此信息不属实,国家发改委并未对纳入电煤中长期合同的煤炭数量做出要求。2022年电煤中长期合同中招远玲珑热电有限公司申报的5万吨煤炭已上报省发改委审核通过,并经由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公示。
二是烟台地区供热企业链条炉较多,使用煤炭的指标与长协煤炭指标硫份、挥发份上的差异较大。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在《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方案》中明确“所有合同必须明确供应煤种的煤质要求及双方认可的质检机构。要加强电煤质量监测与合同履约监管,在严格落实价格政策及供需双方协商基础上,鼓励实行电煤质量“分质分级”管理,完善中长期合同电煤质量偏差结算机制,引导市场主体严格履约。各地要建立电煤质量监测检查机制,完善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激励约束机制,适时组织开展质量抽查,对降卡销售、掺杂使假等行为导致煤质不达标的及时核查、督促整改,对实际供应质量达到或高于约定质量的经核实后给予优先发运等激励措施。”
三是部分供热公司已取消水证,因为无法提供取水证被驳回提报审批。
经核实,部分省份煤炭供方要求提供取水证。我委可以向当地发改委出具协助办理的函件。
四是关于长协煤炭运输方式问题,具体是船运,还是货运,迟迟没有给予准确回应,无法确保相关回运煤炭车辆的问题,担心由于车队问题导致回运效率低,影响正常的供暖储煤量。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在《关于进一步严格做好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运输方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提前与运输企业协商一致,签订产运需三方合同。对需要通过铁路运输的合同,原则上单笔合同量应在20万吨及以上,且供需双方应提前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运输计划,申请铁路运力的合同量不能超过供应企业的产量、装车能力和需求企业的耗煤量、卸车存煤能力。铁路运输企业应优先为数量明确、计划明晰的电煤中长期合同配置铁路运力,未足额配置电煤中长期合同运力前,暂不受理其他用煤合同运力配置;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签订的合同可不再保留铁路运力。对需要通过公路、水路等其他方式运输的,供需双方也要在双方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任何一方不能以未配置铁路运力为借口违约。不具备发运组织能力的中小煤炭企业、发电供热企业可以委托重点保供贸易商代为组织,在出矿煤价上应当予以优惠或支付相应费用,并正式签订合同。”
三、下步工作
一是发挥市能源保供工作组的牵头抓总作用,做好协调对接工作,及时组织供需对接会议,通过第三方落实煤炭长协工作。二是做好对接争取,争取省发改委给予我市更大支持,确保我市煤炭供应需求。三是提前谋划,建议东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提前和煤炭供方落实供煤合同,确保来源稳定,将你司纳入长协名单。
2023年4月10日
联系单位:烟台市发改委能源发展科 联系电话:6253790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