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索引号: 113706000042599924/2023-07103 成文日期: 2023-05-09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 | 《烟台市碳达峰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3-05-09      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

字号: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全市碳达峰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编制了《烟台市碳达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已经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市会签,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合规性审查,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以市政府名义印发。

二、决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2〕242号)要求,特制定《工作方案》。

三、出台目的

《工作方案》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目的,坚持“系统谋划、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彰显特色、积极稳妥”的原则,推动智能低碳城市建设,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四、重要举措

(一)工作目标

203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发展层次明显提升,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技术得到普遍应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碳达峰“烟台样板”“烟台经验”。

(二)主要工作举措

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并开展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1.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

1)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程。制定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到2025年,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比达到55%左右;到2030年,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比达到58%左右。

2)工业领域碳达峰工程。制定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加快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推动重点行业有序碳达峰。

3)节能降碳增效工程。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制度,并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严格执行节能审查制度,把节能降碳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各领域,加快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4)城乡建设碳达峰工程。以建筑用能结构调整和能效水平提升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争当全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排头兵”。

5)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工程。科学构建绿色低碳运输体系,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6)循环经济助力降碳工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强化资源在生产过程的高效利用,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

7)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工程。发挥科技创新在碳达峰工作中的引领作用,统筹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快推进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8)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山水林田河岛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的质量与稳定性,充分发挥森林、农田、湿地、海洋等固碳作用,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

9)全民绿色低碳工程。强化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领全民自觉参与美丽烟台建设。

10)绿色低碳国际合作工程。完善绿色贸易体系,加强绿色低碳对外合作,办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大会等重点展会,全面提升对外开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2.开展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

坚持创新模式、前瞻布局,项目支撑、产城融合的理念,立足“双碳”目标,率先探索智能低碳城市建设,搭建绿色实践载体,培育一批绿色低碳发展典型案例,重点打造“一谷一区一岛一港”先行示范工程,开展多层次低碳示范试点建设。

3.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

在政策保障方面,要提升核算和监测能力、强化经济政策支持、建立市场化机制、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在组织实施方面,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督评价,保障碳达峰重点任务的落地落实。

此外,根据省里统一安排以及与省直有关部门的对接意见,我市在制定全市《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分领域分行业碳达峰工作方案、保障方案,形成烟台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

五、政策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环境科

联系电话:0535-6897686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