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吉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所提建议,烟台市政府将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表率作用,提高政府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作用。把政务诚信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首要任务、重点任务来抓,用政府诚信示范带动全社会诚实守信。
一、建立政务诚信建设机制
一是加强政务制度建设。近年来我市先后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机构诚信履约机制的通知》《关于开展“信用进机关”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通知》,将守信践诺作为政务诚信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二是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持续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对因政府责任导致的政企纠纷、案件进行全面梳理,不避丑、不护短、不推诿、不回避,彻底清理存量,截至目前,我市政府失信事件零案件。三是建立政务诚信考核机制。凡是出现当地政府机构(含政府及其部门、事业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在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中直接扣分。
二、完善政务诚信司法监督机制
烟台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始终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导向,积极适应新形势新情况,2020年印发《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2022年将5月、6月下旬设立为“企业宁静日”,2023年烟台市政府印发《关于部署“通用检查系统”运行“涉企联合检查平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持续规范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检查活动,
一是严格落实涉企执法检查备案机制。对未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行政执法机关的涉企检查活动实行备案管理制度。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一律不得擅自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要科学制定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任务、检查依据、检查时间、检查频次、检查方式。制定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任务、依据、时间、频次、方式,属于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审议后,向社会公示。未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制定年度或季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报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除安全生产、生态保护等特殊规定和上级部署、投诉举报、突发事件等情况外,未列入年度检查计划的不得随意进行检查。
二是推行包容审慎精准监管。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执法检查监管规则和标准,不简单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对企业经营中的非主观轻微违规未造成社会危害的,实行“首次不罚”“首次轻罚”,及时指导帮助企业纠错改错。今年以来,司法局创新联合市场监管、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部门,拟在不予行政强制领域实施清单管理,目前已进入公示阶段。
三是避免检查扰企扰民。对同一被检单位的多个检查事项统筹安排、合并进行,一般不对已检查合格的事项重复检查,避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对检查情况的监督,不强迫、暗示、介绍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服务、参加各类组织和活动、进行捐赠或赞助,不借检查之机收受礼品、谋取私利。
四是创新行政执法检查方式。行政执法机关综合运用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整合视频监控、卫星遥感监控、环境物联网监控等资源,开展违法线索自动发现、远程取证固证等相关应用,运用信息化工具提高基于非现场检查的实时执法水平。将服务融入执法检查过程,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问题。
五是设立“企业宁静日”。2022年市政府将5 月、6 月的下旬设立为“企业宁静日”。在此期间,除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突发事件、投诉举报、案件查处或上级部署等特殊原因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到企业开展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检查活动。“企业安静日”以外,对企业各类活动应有序进行,禁止同一单位对企业进行多头、重复检查,让企业心无旁骛地搞好生产经营。
六日持续加强政务诚信司法监督职能。烟台市司法局将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增强部门协同监管效能,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减轻市场主体重复迎检负担,立足实际,严格部署使用“通用移动检查系统”,运行“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实现移动行政检查 系统全覆盖,提高行政检查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水平。通过 “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形成以“系统自动匹配、部门统一到企”为核心的涉企联合检查工作机制,达到“统一检查、多方覆盖、一 步到位、结果互认”的实效,实现涉企检查 100%通过此平台进行。建立涉企检查评价机制。检查结束平台向市场主体推送检 查单,检查对象在移动端“山东通”签字确认提交。由检查对象对检查过程、结果等进行满意度反馈。对于不满意的评价,由司法局进行法制审核,市营商环境专班定期对行政处罚中存在不规范行为进行通报,同时接入12345 热线进行后续的跟踪处理,由执法部门或人员进行解释或整改,倒逼各部门规范涉企检查行为,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
三、常态化作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以上率下。烟台市高度重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专门组建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市工信局负责的清欠工作协调推进小组,成立清欠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推进清欠工作。市委书记、市长、分管副市长多次就清欠工作进行批示指示,要求市清欠专班对清欠工作盯紧抓牢,狠抓清欠工作落实,要求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关注辖内清欠工作开展情况。烟台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专班通过年中召开清欠工作推进会等形式,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研究,对下一步清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全市清欠工作注入了动力、指明了方向。
二是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我市持续加强同省清欠专班、市财政、国资、审计等市直部门的沟通联系,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也分别成立了本区域清欠工作协调小组和工作专班,服从省清欠专班的统一部署,明确部门间的职责权属,形成上下联动、沟通左右的工作局面,切实形成全市清欠工作的合力,切实杜绝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相互推诿的现象,构筑起清欠工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推进体系。
三是坚持宣贯结合、及时传达。烟台市坚决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有关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45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作为做好清欠工作的重要遵循并以实际行动践行。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市工信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不断扩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政策的宣传范围和公众知晓度,积极营造关注了解清欠政策、着力推动清欠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是坚持渠道畅通、推进有力。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市清欠举报电话0535-6247442和清欠邮箱qqzb@yt.shandong.cn,确保工作时间清欠电话畅通,及时关注邮箱线索收集情况。同时,对接收到的投诉举报案件逐一核实、登记造册、纳入台账、限时办结,并先后通过组织自查自纠、定期调度、下发督办函等方式,统筹推进、督促指导全市清欠工作,确保依法依规按时清欠到位。五是坚持建章立制、举一反三。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坚决遏制“边清边欠”“前清后欠”问题发生,从限时支付责任、投诉办理、严肃惩戒等方面研究制定了《烟台市“限时清欠”长效机制实施细则》。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实现烟台市冲刺万亿级城市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