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433401M/2023-04430 成文日期: 2023-05-31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组配分类: 财政经济

第1802120号:关于“关于明确标准,强化措施,提升供热效果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3-05-31      来源: 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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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明确标准,强化措施,提升供热效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供热工作的支持。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煤炭价格、原材料、人工价格、环保费用大幅上涨,加之我市实行“看天供暖”政策,近几个采暖季均提前试运行和延期停暖,导致供热成本远高于收入,造成企业运营成本增加,供热企业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一、关于热价调整工作

2015年,市物价部门根据当时5500大卡原煤平均价格为420元制定了居民和非居民热价,分别为23元/平方米和34.5元/平方米,至今未做任何调整。煤炭价格占整个供热成本的80%以上,近年来,由于煤炭价格上涨过快,热价未进行调整,导致供热企业政策性亏损严重。2020年、2021、2022年供暖期分别为638元/吨、1206元/吨、1401元/吨。

市城管局自2015年起就热价调整问题,分别多次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提出建议。2022-2023采暖季结束以后,5月23日,我局在向市政府提报的《关于统筹解决城市供热突出问题的报告》中,再次建议发改部门及时启动煤热价格联动机制,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2021年迎峰度冬能源保供工作方案》要求“非居民供热价格由各地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到位,并可执行政府指导价等更为灵活的定价形式”,在居民价格不能及时调整的前提下,参考青岛等地对非居民热价进行调整的方案,先行调整非居民热价,切实减轻企业运营负担,保障安全稳定供热。

2023年3月20日,市发改委印发《成本监审通知书》(烟发改成监通[2023]1号),开展市区集中供热成本监审工作,逐步启动调价机制。我局立即组织市热力、500供热两家市级企业全力配合发改部门提供成本监审所需材料,要求莱山、福山、牟平供热主管部门选择一家有代表性的供热企业如实全面的提供相关材料。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全力以赴配合发改部门的调价工作,确保热价调整顺利进行。

二、关于供热补贴工作

2021年,我局为缓解供热企业生存压力,起草了《关于2021-2022年采暖季对市级供热企业给予供热补贴和融资支持的请示》,经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签后,提请市政府印发了《2021-2022年采暖季对市级企业给予供热补贴和金融支持意见》,同时明确各区市可参照本意见制定本行政区对供热企业的财政补贴和融资支持政策。

2022年,我局在起草《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时将供热政策性亏损补贴正式写入政府规章,为各区市供热补贴的发放提供法律依据。《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于2022年11月1号正式施行,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市、区(市)政府应当安排供热政策性补贴,专项用于补贴供热企业成本与价格倒挂亏损、延长采暖供热期限、供热系统节能和环保改造、旧住宅区供热经营设施改造等。”2022年6月,我局又联合市财政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市务必于8月底将2020-2021采暖季供热补贴发放到位,各区市进展相对缓慢。2022年9月,我局起草了《关于切实做好2022-2023年度城市集中供热工作的通知》,以政府办名义印发,要求9月底前足额将上个采暖季供热补贴,并持续跟踪督导,每周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并于11月份将各区市财政补贴情况形成报告,报市委督查室以专报形式印发,以督促各区市及时将补贴发放到位。

2022-2023采暖季结束后,我局充分研究对省内外各地市对供热企业的财政补贴政策,借鉴青岛市、临沂市做法,多次向市政府和财政部门提出建议,尽快出台供热政策性资金补贴办法。经与市财政局多次协调后,计划6月份出台市级企业供热补贴意见,各区市参照执行,以缓解供热企业生存压力,确保城市集中供热平稳运行。

三、其他方面的工作

供热行业中煤炭占供热成本的80%以上,近年来,随着煤价不断上涨,供热企业生存压力越来越大,民营企业为了缓解生存压力,不断控制成本,导致供热效果不好。为解决制约供热企业的这一关键性问题,我局邀请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一同赴鄂尔多斯市考察煤炭集中供应,调度全市30家供热企业根据自身意愿报送有意愿参与集中采购的需求,约280万吨。同时,根据2022-2023采暖季供热行业遇到的各类困难,起草了《关于统筹解决城市供热突出问题的报告》,建议市发改委根据国家发改委《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方案》的要求,“电煤中长期合同供应方包括所有供热用煤企业。对年用煤量不足20万吨、直接签订合同有困难的中小型供热企业,应由省区市统筹,确定不多于3家国有供热用煤代购定点企业,以地市为单位统一签订和履约”,将我市供热企业的煤炭需求纳入中长期合同,并确保履约率。国家发改委对中长期合同基准价按5500大卡动力煤675元/吨执行,可以大大缓解供热企业生存压力,使能源中长期合同成为能源保供稳价的“压舱石”和“稳定器”。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供热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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