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柞村镇中心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3-05-22     

字号:

一、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学校的建筑物(如教学楼、实验楼、室外厕所、学生食堂、教师宿舍等);构筑物(如楼前广场、田径场、通道、景石、雕塑等)。

二、学校成立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及各班主任为成员,全面负责校舍安全工作。

三、学校要确保校舍使用安全,经质检部门鉴定为D 级危房 要禁止使用,设立警示标志,并及时拆除;鉴定为B、C级危房的必须经过维修加固,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观察使用。校舍安全使用年限期满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四、学校要严格按照校舍设计规定的功能使用校舍,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随意改变内部建筑结构,不得随意改扩建,不得超负荷使用。

五、学校要加强对校舍的检修和保养。经常保持校舍的通风、干净、整洁,要利用假期对校舍进行全面检修和保养。

六、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要认真负责,做好交接,检查好值班情况,并做好记录,做好出入人员的登记记录,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学生上课期间外出需持班主任出具的证明。

七、要加强用电、消防、避雷、锅炉的安全管理,对学校电器设备、电路、消防、避雷、锅炉,每月检修一次,将结果报学校。

八、值班的教师和领导要注意安全用电,管好用火,防止火灾,防止煤气中毒。

九、加强对班级公物管理,制订班级公物管理制度。成立班级公物管理小组,每周检查,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习惯。

十、学校要建立规范的校舍安全档案。每次校舍安全检查必须有文字记载,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人,确保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