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据莱州市教育体育局的考核工作指导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以德、能、勤、绩、廉为评价内容,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 考核方法
日常量化积分与民主评议相结合。
三、 考核内容
从职业道德、工作量、工作表现、合格率、专业发展、育人效果、加分奖励七个方面进行考核。
四、 考核细则及权重
(一)教师职业道德(25%)
1.上学期以级部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排序;下学期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排序。教职工围绕爱校如家、遵纪守法、热爱学生、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服从大局等方面进行民主评议。
2.学校考评小组评议。
3.学生以问卷调查的形式评价教师。
4.日常师德量化。
1——4项的权重及量化标准,详见《学校师德考核方案》。
扣分项:
1.不按规定时间到校或离校,迟到一次扣0.1分,早退一次扣0.1分。
2.集会迟到一次扣0.1分,旷工一次扣0.2分。会议期间接打手机一次扣0.1分。
3.严格执行课程计划,课前一分钟进教室。不请假擅自离开课堂或没经教导处批准而擅自调课,每次扣0.1分。上课时接打手机,每次扣0.1分。
以上以教导处抽查为准,级部主任做好记录,学期末上交学校。
(二)工作量(15%)
1.根据《莱州市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暂行规定》及学校学期初工作安排,参照教师平均工作量确定,工作量分为三个档次,满分12分。平均工作量达15节以上为一档12分,12节以上为二档10分,11节以下为三档8分。
因事缺课20节不扣分,缺课超过24节不超40节扣2分,缺课超过44节不超120节扣3分,超过120节扣4分。
2.级部建立请消假制度,满分3分。以级部请假记录为准,一学期出满勤及请假5天以内记一档3分;请假6——10天或旷工一天记二档2分。请假11——30天或旷工两天记三档1分;请假超过一个月的记0分。请假累计包括假期学习、劳动、值班、校车值班等。法定节假日例外。
(三)工作表现(20%)
1.教学常规(10%)
期中抽查和期末检查各占50%,汇总成绩。分为三档,一档10分,二档8分,三档6分。 没有记零分。
说明:期中教学常规抽查结果,按照3:2:1的比例划档,一档95分、二档90分、三档85分;期末教学常规检查实分记入。
2.课堂教学(10%)
依据市教研室和学校的课堂标准进行评价。参加校级讲课的老师,不再参加级部讲课,直接按一档记分,其他老师参加级部内组织的听评课活动,级部学科组评价排序,按3:2的比例分两档记分,一档为10分,二档为8分。不讲课的教师记零分。
(四)合格率(30%)
1.学科期末质量检测占80%,各级组织的学科质量抽测占20%,记入个人成绩。
2.在全镇组织的期末质量检测中,任教学科成绩以全镇学科平均成绩和中心小学级部学科平均成绩为评价标准。
中心小学级部平均分(去掉与班级数相同个数的最低分进行计算),班级平均分(去掉班级人数的3%、按照去尾法计算);级部平均及格率(按照级部总人数进行计算);级部平均优秀率(按照级部总人数进行计算)。三项均在级部平均值规定的区间范围内为一档(30分);有一项达不到为二档(28分);两项达不到为三档(26分);三项达不到为四档(24分)。
全镇学科教学成绩评价方法与中心小学级部学科教学成绩评价办法相同,全镇学科教学成绩评价与中心小学级部学科教学成绩评价各占50%,计入个人评价。
(1)一、二年级:级部平均分规定区间,级部平均分减去班级平均分小于1.5分;级部平均及格率规定区间,级部平均及格率减去班级及格率小于3﹪;级部平均优秀率规定区间,级部平均优秀率减去班级优秀率小于5﹪。
(2)三至五年级:级部平均分规定区间,级部平均分减去班级平均分小于2分;级部平均及格率规定区间,级部平均及格率减去班级及格率小于5﹪;级部平均优秀率规定区间,级部平均优秀率减去班级优秀率小于7﹪。
(3)任教双班数学教学成绩评价
一至二年级:两个教学班成绩一个一档,一个二档,教学成绩为一档;三至五年级:两个教学班成绩均是二档及以上,教学成绩为一档。
上述两种情况之外,以双班平均成绩进行评价。
(4)任教多班英语以所有任教班级的平均成绩,按照中心小学级部学科平均成绩进行评价。
3. 体育艺术专职教师教学成绩包括辅导学生参加全市竞赛的团体成绩、体艺卫专项督导成绩和评议成绩。 (1) 辅导学生参加市运会进入前1/2记12分,后1/2名次记10分;辅导学生参加市艺术月展演比赛,获市艺术月先进单位或一等奖,记12分;没获得市艺术月先进单位或二等奖及以下的记10分。 (2) 体艺卫专项督导成绩进入全市1/3前记10分,中1/3名次记9分,后1/3名次记8分; (3) 由学校分管领导、音体美教研组长和音体美学科教师进行评议分档,评议比例分别为30%、20%、50%,汇总后按照5:3:2确定档次,一档8分,二档6.5分,三档5分。
4.其它学科根据考查成绩,进行划档记分。
5.其他教师的考评
没有教学成绩、教学常规成绩、课堂教学成绩的教师,采用述职交流,考评委员会评议,考评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教工代表组成,各占50%比重。评议分为四档,每档以不低于考评委员会人数的2/3计算。
(五)专业发展(2%)
1.承担上级规划课题或县级小课题,有成果(经验交流、经验现场、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或结题的,县级0.1分,地级及以上记0.2分。本项最高为0.3分。
2.教师在各级正式教育报刊上发表论文、案例(莱州教育、教学研究、小教会材料),县级0.05分,地级及以上记0.1分。在各级教育教学会议进行现场经验交流,镇校级记0.05分,县级记0.1分,地级及以上记0.2分。获得优质课、公开课,课程资源获奖等,县级0.1分,地级及以上0.2分;镇校级的公开课、观摩课,每次加0.05分。由学校组织参加的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的评奖论文、获奖课件按同等级别减半记分。同一项只记最高级别,不重复记分,只给第一作者记分。优质课、课件、论文评奖非学校统一组织的不记分。本项最高为0.5分。
3.学校组织教师参加上级相关活动并获奖,县级0.1分,地级及以上0.2分。本项最高为0.3分。
4.信息宣传,每学期在莱州市信息宣传平台发表学校教育教学信息、学校责任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宣传美篇,每篇0.03分,地级及以上0.05分。同一篇只记最高级别不重复记分。第一作者计分,其他不计分。本项最高为0.2分。
5.学校组织的学生集体项目获优秀辅导教师奖,县级0.1分,地级及以上0.2分。本项最高为0.3分
6.六一节期间,辅导学生获得县级优秀儿童、杰出儿童,每人次0.07分,地级及以上0.15分。辅导学生发表作品或参加竞赛获奖(必须学校统一组织,责任处室备案),县级每人次记0.05分,地级及以上0.1分。同一篇只记最高级别,不重复记分。本项总分最高0.3分。
7.其它由学校研究决定。
(六)育人效果(8%)
1.落实德育课程一体化,所有专任教师均承担德育教育任务,效果明显记5分。
2.担任班主任工作,育人效果满分为8分。量化成绩详见班主任考核细则。
(七)加分、处罚规定
1.加分
学校因特殊情况,教导处安排老师临时代课,每学期每人累计超过20节,加0.2分,累计超过30节加0.5分。
2.处罚规定
①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倾向的。
被举报到市局或在阳光对话中反映,经核查属实的每次扣5分;举报到学校,经核查属实的每次扣3分。
②出现严重教学事故。
被举报到市局或在阳光对话中反映,经核查属实的每次扣5分;举报到学校,经核查属实的每次扣3分。
③有有偿家教倾向的。
被举报到市局或在阳光对话中反映,经核查属实的每次扣5分;举报到学校,经核查属实的每次扣3分。
④物品设备丢失损坏事故的责任人,视其情节酌情扣1-5分。
⑤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视其情节酌情扣1——5分
五、 其他说明的问题
(一)领导干部按照校级和中层两个序列采用民主评议的方式考评,分管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参考。考核优秀指标不超领导干部数的30%。
(二)级部主任的考评包括日常量化和评议两部分,日常量化占40%,评议占60%。评议成绩包括学校领导评议和级部主任互评,各占评议成绩的50%。原则上,考核优秀指标不超系列人数的40% 。
(三)音体美专职教师保证一个优秀指标名额。
(四)个人优秀指标三年内不超2个,五年内不超3个。
六、 组织与职责
(一)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教职工考核细则的解释;考核过程与结果的审查把关;根据上级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教职工上年度意见反馈,提出细则修改建议。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校长
成 员:校委会成员
(二)成立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与监督下,负责考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
组 长:分管校长
副组长:中层部门领导
成 员:级部主任 部分教工代表
本考核细则经教代会表决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