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维系着全体师生的身心健康,深刻影响着家庭社会的稳定,为切实履行好学校各部门工作职责,特制定我校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目标。在发生重大疫情时,全体干部教师,实行统一调度,全力参与应急处置,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把危害降到最小,以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实行校长领导下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和各部门岗位责任制。校长邹延杰是履行防疫情工作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徐伟宁是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制定,应急工作人员的调度和队伍组建,资金与应急物资保障,部门协调等方面工作。各部门领导是履行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职责的具体责任人,参与防控工作方案的制定并具体组织实施,指挥并参与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置、现场调查、提出控制策略与措施等工作,随时把握工作动态,及时整理报告工作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级部主任、班主任是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履行中心职责的直接责任人,在各自岗位上抓好中心防控工作方案的落实,熟悉掌握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策略,开展疫情风险因素评估,加强疫情监测检验,及时反馈报告疫情信息。在传染病防治,特别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上当好参谋,给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一旦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事件调查、环境消毒及事态控制。在疫情发生前及过程中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与宣传。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在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随时服从调遣,在应急安排的岗位上履行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岗位职责。
三、责任追究。严明纪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无论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影响防控工作开展的,或在工作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有关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凡责任不落实,工作懈怠,处置不力、不服从安排者,除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外,在年终考核和师德考核中一票否决。
1、全体领导班子、职工保持全天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关闭通讯工具,确保随时接受任务。凡发现一次通信工具联系不上或不接听电话的责成限期改正,如拒不整改者追究其行政责任。
2、遇重大传染病疫情不服从统一安排调遣,或到岗不尽责的,责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失误造成后果的给予严肃处理。
3、值班领导每天24小时在岗,严格值班制度,按要求及时处理和报送信息。做到上情下传、下情上报及时准确。
(1)值班领导,凡发现未在岗,造成工作失误的视其情节作待岗处理直至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2)值班领导凡未按规定进行值班记录,未及时报告疫情,未及时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传的,因工作失职造成工作失误,影响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学校处理重大传染病疫情处置应急预案,随时作好思想、装备、物资准备,做到一声令下立即出动,确保在第一时间赶到指定地点,科学、规范地开展处置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扣发责任人年度绩效工资和奖金,并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不服从中心统一安排,不听从指挥,不认真履行职责,对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影响的。
(2)在疫情处置中,贪生怕死,不按操作规程,盲目蛮干,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影响的。
(3)各应急小组成员之间配合不力,相互推诿扯皮,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影响的。
(4)应当报告而未及时请示报告,擅作主张,给疫情防控带来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