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平里店中心卫生院关于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日期: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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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

一、考核

全面禁烟是卫生院创建文明单位的一项重要举措,卫生院全体员工应带头禁烟,自觉遵守卫生院控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控烟办公室在控烟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控烟工作,每周不定期组织检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制度的执行和控烟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科室反馈并要及时整改。

二、奖励

卫生院设立“优秀控烟科室”奖。在各级检查中未发生违反控烟相关规定,达到无烟卫生院标准的科室,卫生院年度奖励500元。

三、处罚

1.卫生院全体员工不得在禁烟区内吸烟,不准穿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工资(起始额度为5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月个人工资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各科室对其员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员工在本科室内违反控烟规定被扣发工资,按个人扣发总额度的50%扣发其所在科室的当月奖金。

3.各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检查发现科室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处扣发该科室当月奖金30元,每月累计。

所有扣发额独有控烟工作办公室根据每月检查结果汇总,报卫生院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卫生院财务部执行,同时将检查结果向违规科室反馈,并在卫生院公布。

四、定期对卫生院小卖部、餐厅进行检查,如发现其销售香烟或悬挂张贴香烟广告和宣传资料,先予警告,对于屡禁不止者,视情节欲以相应处罚。

五、卫生院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无视卫生院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科室或个人,将按卫生院规定追究责任。

六、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七、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控烟劝阻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对控烟劝阻工作的管理,把控烟劝阻工作纳入常规行工作,使其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控烟劝阻工作的成功率,推动控烟劝阻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职工禁止吸烟,并有劝阻他人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二、严格按照无烟单位标准对吸烟者劝其在指定区域吸烟。工作区域严禁吸烟,要和蔼有礼貌的对吸烟者进行耐心、细心的劝阻工作。

三、监督巡视员在监督、巡查中发现职工或来访者在工作场所吸烟者,应及时进行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并积极劝阻吸烟。

四、全体职工在劝阻吸烟时应使用礼貌用语。并做好劝阻相关工作记录。

五、单位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应掌握劝阻吸烟的方法和技巧。劝阻吸烟的工作人员必须详细记录劝阻吸烟情况。

六、对执意不听劝阻的吸烟者,工作人员可将其引导至吸烟区吸烟,对不听劝阻且无理取闹的吸烟者可交由控烟办公室处置。

控烟巡查制度

一、控烟领导小组由单位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组织本单位的控烟巡查工作。

二、做好日常巡查工作。按单位控烟制度开展巡查工作,对违法吸烟的行为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纪录。

三、做好劝导工作。对消费者宣传控烟知识和告知本单位控烟制度及要求。请其配合做好控烟工作,对违规吸烟人员则劝导其改正。

四、控烟检查员(劝导员)每天负责检查餐厅区域内是否张贴禁烟标志及控烟投诉举报电话标志,并保持标志和标牌完整、清晰。

五、禁烟区严禁摆放烟缸、火机等烟具,及派发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及宣传资料。

六、保持餐厅卫生,不得有烟蒂和烟盒等物。

控烟工作考核制度

一、控烟工作办公室每周不定期组织抽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到各部门,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各科室控烟管理小组须认真贯彻医院控烟制度,认真执行本科的控烟规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患者、家属以及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

三、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各部门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负责人负监管失职之责。

四、全院员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效益工资(起始额度为5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月个人奖金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各科室对其员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员工在本科室包干负责范围内违反控烟规定被扣发效益工资,按个人扣发总额度的50%扣发其所在部门的当月效益工资。

六、各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抽查发现包干负责范围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处扣发该科室当月效益工资30元,每月累计。

七、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工作办公室根据每月的检查结果汇总,报相关医院领导审批后,交医院财务科执行,同时反馈到各违规科室,每季度在全院公布。

八、定期对医院内小卖部、餐厅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其销售香烟或悬挂张贴香烟广告和宣传资料,先予以警告,对于屡禁不止者,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九、对无视医院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部门或个人,将按医院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十、医院设立“优秀无烟科室奖”,在医院开展创建“无烟医院”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年度进行奖励。

十一、对戒烟成功的医院员工给予发放证书,加以表彰。

十二、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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