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莱 州 市 委 办 公 室 便函〔2020〕 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减证便民工作实施意见》等 6 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党(工)委,各园区工委,市直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 驻莱各单位:
现将《减证便民工作实施意见》《涉企审批领域流程再造工作 实施意见》《为民服务领域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意见》《城市管理领 域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意见》《项目落地建设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意 见》《推进机关工作流程再造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实施。
中共莱州市委办公室 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4 月 24 日
减证便民工作实施意见
为最大程度精简和优化各类证明,现制定减证便民工作实施 意见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出发,围绕“取消一批、替代一批、 查证一批、承诺一批”的“四个一”工作要求,坚决做到凡是没 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凡是能以电子证明替代纸质证 明的一律替代;凡是能通过部门核查的一律查证;凡是符合告知 承诺制规定的一律告知承诺办理,实现在本市范围内,办理政务 服务事项时,减少简化由本市行政机关开具的证明。2020 年 6 月 底前,推出前 20 位减证便民高频政务服务事项;9 月底前,实现 企业和群众“办一件事”所需 50%以上证明材料可通过数据共享获 取、部门核验、告知承诺等方式替代;12 月底前,全面推行电子 证照、电子承诺、电子归档等,实现企业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投资项目代码、群众凭居民身份证“一证多办”,无需再提供本市 行政机关开具的其他证明材料;2021 年 12 月底前,提供办事“刷 脸”服务,无需企业和群众跑腿开证明。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取消一批证明。 1.开展全面梳理。各部门应对政务服务事项中使用的证明全 面梳理,确定清理范围,对实施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部门 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2.形成证明清单。各部门要在清理工作基础上,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和上级政府部门法规规章要求,形成各部门《取消的证 明事项清单》《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两项清单。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3.公布清理结果。清理结果于 2020 年 4 月底前,在政府网 站统一公布。清单要逐项列明证明事项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 具单位、办理指南、取消替代方式等,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保 留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二)推动政务数据共享,替代一批证明。 4.借助上级搭建的电子证照共享平台,做好保留证明材料模 板录入,进一步充实电子证照库内容,推动电子证照证明库改造 升级。根据上级部署,亮证应用一部分电子证照。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5.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做好电子印章的分发管理,推动实现 电子印章替代传统印章。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6.开通“证明直通车”,通过政务服务网等端口,推动各部 门对电子证照互认互通,支撑政务服务过程中相关信息一次生产、 多方复用,减少纸质证照、证明的提供。2020 年 12 月底前,亮证 一批应用办事事项。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三)规范部门核验证明,查证一批证明。 7.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借助“无证明办事”查询核验系统, 通过协同平台、微信、实地调查核验等方式,在政务服务单位和 证明信息出具单位之间建立证明核查机制,实现信息共享。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8.2020 年 6 月底前,梳理部门核验证明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对可以立即实现部门核验的证明,应即时向政务服务单位提供; 对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的证明,在规定时间内依法获取证明信 息后,按照部门核验的方式提供给政府服务单位;对需要到实地 调查核实后方可提供的证明,按法定程序调查取证后,将完整准 确的信息提供给政务服务单位。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司法局 9.2020 年 6 月底前,建立减证便民部门核验联络员、代办员 制度,健全联络员、代办员等工作人员信息库。各部门配备 1 名 联络员,每个证明事项至少要配备 2 名以上代办员,落实 AB 岗制 度,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不断提高联络员、代办员的 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四)落实告知承诺制度,承诺一批证明。 10.编制告知承诺事项清单。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 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的证明事项外,2020 年 5 月底前,各部门根据上级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试点的证明事 项,编制《告知承诺证明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11.规范告知承诺工作流程。按照“谁受理、谁编制、谁执 法、谁公示”的原则,2020 年 6 月底前,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对实行告知承诺的各类证明事项, 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在对外服务场所和部门网站上公示, 方便企业和群众索取或下载。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1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告知承诺事项监管单位要加强事中 事后核查监管。2020 年 6 月底前,制定核查办法,明确核查时间、 核查标准、核查方式等,通过数据共享、内部核查、部门协助、 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企业和群众的承诺内容予以核实。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三、八项工作机制 (一)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证明事项清理后,根据设定依据 取消或数据实现互联互通等新情况,应当取消证明事项的,各部 门及时依程序取消证明并调整证明事项清单,保证证明清单实时 更新完善。 (二)建立“证明代办”机制。“证明代办”是实现企业和群 众“无证明办事”的兜底举措,对于确需提供又暂时无法用其他 形式替代的证明材料,由政务服务单位代办人员接受授权委托, 帮助获取办事过程中所需的证明材料。 (三)建立数据支撑机制。实行信息互通、汇聚融合。依托 “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终端”,建立数据支撑制度,汇聚 电子证照数据信息,为我市实施减证便民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四)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利用“信用莱州”网站,将企业 和群众作出的承诺作为信用信息共享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大 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力度,依法建立诚信档案和虚假承 诺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者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 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五)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梳理减证便 民工作环节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避免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 影响社会管理秩序,造成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 (六)建立群众批评机制。依托“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 投诉监督平台”,受理群众投诉案件,着力清理各类“无谓”证明、 烦民证明,解决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 (七)建立问责惩处机制。对保留清单之外仍然向企业和群 众索要证明或者应及时取消证明而未及时取消的,在部门核验中 推诿责任、故意拖延的,严肃追究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确保办事程序畅通。 (八)建立协同机制。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同步推 进、上下联动,形成统一的标准、规范和体系,为全省“减证便 民”工作提供“莱州样本”“莱州经验”。 涉企审批领域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全市涉企审批领域流程再造工作,现制定实施意 见如下: 一、企业准入方面 (一)企业开办“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并行办理”。依托山 东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2020 年 3 月底前将 企业注册登记(社保登记)、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等环节整合纳入 “一窗通”,变企业依次向各有关部门分别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 程为“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并行办理”模式,实行“一套材料” “一个窗口”无差别受理,同步发放营业执照和企业印章。 (二)企业开办“无纸化”办理。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企业 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推广全流程网上办理的“全程电子化” 新开办企业登记方式,真正实现“信息多跑路,企业零跑腿”;对 需要领取纸质营业执照的业户,可以现场领取或免费邮寄。 (三)企业开办“1 日办结”。大幅压减企业开办各环节办理 时间,2020 年 3 月底前实现企业营业执照申领、印章刻制、涉税 办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登记合并为一次申报、 全量采集,企业开办全流程“1 日办结”。 (四)企业开办“零成本”。通过政府招标,选取成本低、效 率高的印章刻制企业,免费为新开办企业刻制公章、财务章、法 人章等必要印章。 (五)企业开办“帮办辅导”。2020 年 6 月底前,建立完善企 业开办帮办(辅导)制度,畅通线上线下咨询服务渠道,推行和 完善实时咨询导办服务机制,最大限度提高市场主体申请登记的 一次性通过率。集中审批服务场所配备企业开办“帮办专员”,免 费为有需要的企业提供企业开办“帮办辅导”服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市政府办公 室(市大数据服务中心)、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莱州分中心 等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二、准营准办方面 (一)推进“证照分离”改革。2020 年底前,根据上级工作 部署,全面推开“证照分离”工作。 (二)探索“一证准营”制度。2020 年 6 月底前,制定“一 证准营”工作实施方案,梳理纳入“一证”事项清单,实行一表 申请、一套材料、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同类合并、减证经营。 部门内部,对一个系统一个部门内部同一行业涉及的多个审批事 项,优化合并为一个审批事项。多个部门,对一个行业准营涉及 到多个部门许可,归并整合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三、政策服务方面 (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决策、执行、管 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和会议办理 程序中。属于主动公开的公文,由制发部门自该公文制发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可主动公开的会议议定事项 和相关文件在会议结束后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 (二)加强行政机关文件解读工作。坚持“发布、解读、回 应”三联动原则,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 业性强的文件和政策法规及时解读并要求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 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三)结合“进解促”送政策上门。持续开展“进企业、解 难题、促发展”专项工作,积极向企业宣讲在支持实体经济、民 营经济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供给侧改革等方面优惠政策, 帮助企业了解、享受政策。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四、融资信贷方面 (一)打造企业融资贷款“直通车”。强化企业融资政策宣传, 帮助企业了解银行信贷业务及政策。深入开展“百行进万企”工 作,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效。依托山东省融资服务网络平台, 进一步提高银企对接效率,实现银企对接活动高效化和常态化。 (二)更好地实施“金桥”计划。进一步完善企业融资服务 政策工具,根据上级制定的应急转贷基金、企业发展股权投资基 金等政策工具业务办理细则,不断推动各类企业融资政策工具规 范化运作。动态调整“金桥”计划扶持企业名单,发挥金融政策 工具对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支持作用。 (三)开展民营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围绕民营小微 企业首贷难题,开展精准培植活动,深入挖掘处于成长期、有技 术、有潜力、有市场、有前景但尚未获得银行贷款的民营小微企 业,提供优质高效金融服务,有针对性地采取政策宣讲、业务辅 导、产品对接等措施进行帮扶培植。 (四)推广“银税互动”新模式。持续推动辖内银行机构积 极对接山东省银税互动融资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税银征信互认, 实现银税信息互动由线下转为线上。引导接入平台的银行机构积 极对接纳税企业融资信息,将税务信息转化为融资信用,提升银 行决策实效,重点对税银信息对称、纳税信用等级高、低风险的 小微企业,简化放贷流程,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五)推动银行机构开通“秒贷”业务。创新企业信用信息 查询模式,积极开展自助查询、网银查询服务,提升企业信用查 询和融资便利度。积极推动辖内银行机构利用 APP 软件开通以信 用和普惠金融为基础的“秒贷”业务,简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 办贷效率,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便利、普惠的金融服务。2020 年 底前,开通银行机构的“秒贷”业务。 市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莱州市支行、烟台银保 监分局莱州监管组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五、人力资源方面 (一)强化人力资源保障。建立企业用工和人才需求调查机 制,根据需求及时组织引进招聘,组织专项招聘活动,2020 年在 人力资源市场举办专场招聘和引才活动 300 场(次)以上,为企 业引才招工、为劳动者求职参训提供优质服务。对企业引进的优 秀人才,发放生活补助、住房补助,支持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和 优秀大学生。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加大查处违法违规用 工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2020 年 6 月底前,实现企业 劳动用工数据共享、用工备案免办;实行“企业裁减人员方案” 备案电话、邮件预约,研发网络审批模式,实现全程网办。 (二)强化产教融合、工学结合。2020 年底前,支持企业建 立新型学徒制,与技工院校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建立企业技能人 才等级自主评价制度,实行申报备案制。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建立 培训中心、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开展大规模岗位技能培训。 (三)社保医保“一窗征缴”。落实国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及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率政策,减轻企业负担。2020 年底前, 进一步简化社保、医保联合征缴工作流程,推进参保人员信息共 享,方便企业办理缴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六、缴费纳税方面 (一)涉企收费项目清单化管理。2020 年 3 月底前,根据上 级工作部署,及时梳理公布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清单、 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清单,建立动态 调整机制。及时公布并落实上级减费政策文件,建立企业收费监 测点和监察员制度。 (二)构建纳税服务体系。2020 年 6 月底前,建立纳税人自 主遵从的纳税服务体系。根据上级公开的纳税人涉税事项清单, 明确纳税人法定涉税责任。利用网上办税、自助办税、税企互动 等平台,向纳税人精准推送税收政策,实现智能互动。前置办税 引导、业务解答、服务救济、资料预审等工作,推行导税首问服 务制。 (三)打造“智慧税务”生态圈。根据上级部署,推行 24 小 时退税(费)、远程视频咨询服务等服务产品,推动非接触式服务 量达到总业务量 80%以上,整体办税效率再提升 30%。 (四)提高“一次办好”覆盖面。2020 年 6 月底前,丰富新 办纳税人“套餐服务”内容;实现业务全覆盖,纳税人发起的所 有涉税业务全部受理;实现流程全覆盖,除确需实地核查业务, 审核审批工作厅内办结;实现办税事项“一次办好”比例不低于 90%。 (五)优化税收营商环境。2020 年 6 月底前,配合上级不断 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网上办税、自助办税等载体和纳税时间、 纳税次数、办税流程和报税后流程,缩减办税时间 30%以上,严格 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面推行税收优惠政策落地。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牵头,有关部门、单 位配合 七、贸易通关方面 (一)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加大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 广应用力度,推进“单一窗口”全覆盖。压减口岸整体通关时间, 2020 年 3 月底前公布莱州口岸通关流程,建立口岸收费清单管理 制度以及动态调整机制。 (二)建立船舶联合登临检查制度。2020 年 3 月底前,加强 部门间联系配合,定期召开口岸船舶检查联席会议,整合作业流 程,开展船舶联合登临检查。 (三)推行“两步申报”通关模式。稳步推进“先验放后检 测”“提前申报”等措施,优化报关单处置流程,缩短通关时间。 做好“两步申报”改革推广,对提货时间有迫切需求的企业可以选 择两步申报方式,简化口岸环节申报手续。第一步企业最少可申 报 9 项(原必须申报 105 项)即可提离货物。按海关总署、青岛 海关部署进一步深化工作要求、扩大覆盖范围,努力实现莱州海 关辖区货运现场“两步申报”通关模式全覆盖。 (四)口岸物流业务无纸化办理。2021 年底前,不断优化完 善港内物流信息系统,有效的提升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五)边检行政许可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全面梳理船检流 程,落实清单式服务理念,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计划部署,推进 登轮搭靠边检行政许可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最大限度地方便企 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市政府办公室(口岸办)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八、水电气暖报装方面 (一)水电气暖报装“前置办理”。2020 年 3 月底前,按照优 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住宅小区项目报装提前 到建筑设计阶段,与建筑物同步进行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在工程 施工阶段同步完成相关设施建设,在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 宜。 (二)水电气暖“一门办理”。2020 年 6 月底前,实现水电气 暖业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确保水电气暖报装材料厅内流转, “一门办理”到位。 (三)水电气暖“一窗受理”。2020 年 6 月底前,整合水电气 暖报装业务,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水电气暖报装“一窗受理” 窗口,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申请办理水电气暖报装事项。 (四)水电气暖“一链办理”。2020 年底前,依托政务服务平 台,建立水电气暖接入工程线上并联审批机制,统一发起水电气 暖报装审批申请,审批手续同步并联办理。 (五)水电气暖“限时办理”。2020 年 6 月底前,通过“一门 办理、集成服务”“并联办理”等方式,实现自来水、燃气、暖气 分别在 3 个、6 个、12 个工作日完成接入(不含设计、施工、办 理行政审批等企业不可控制时间),电力 10kV 客户、低压客户平 均分别在 30 个、5 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不计客户自身实施受电 工程)。 (六)加强水气暖报装信息化建设。2020 年底前,依托大数 据信息平台建设,做好水气暖信息的归集、录入和传输工作,实 现水气暖报装统一网上平台集中办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国网莱州供电公司分别牵头,有 关部门、单位配合 九、科技创新方面 (一)创新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方式。指导我市企业科技孵 化器加入烟台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信息化管理系统,严格遵守市 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备案纳入统一规范化管理,积极推动市级 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无纸化和电子化,为申报单位提供便利。 (二)优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流程。2020 年 3 月底前,根据 上级工作部署,指导企业事业单位使用全省一体化的“山东省科 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网上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将技术合同 认定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 15 个工作日内。 (三)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方式。指导企业在 现有竞争择优的基础上,增加定向委托、科技悬赏招标和区市联 动等方式申报创新科技项目,为企业争取科技项目营造公平公正 环境;拓展科技资金支持方式,实现资金支持方式由一次性事前 资助优化为“事前资助、分期资助、事后补助”相结合;简化科 技项目管理流程,实施周期三年以下的项目以承担单位自我管理 为主,原则上不开展过程检查,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 市科学技术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十、打假维权方面 (一)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实施知识产权助力企业高质 量发展“春笋行动”计划,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活动,加 强企业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完善和实施知识产权创造奖补政策。 (二)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制定知识产权保护 专项行动年度工作方案,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保护 驰名商标、老字号商标、涉外商标,加强重要展会、交易会期间 驻会监管,加大涉外、涉民营企业侵权纠纷办案力度,加强电商 平台监管,引导支持电商平台经营者设立知识产权投诉的受理、 调解机构,规范工作程序,删除侵权内容,屏蔽或断开盗版网站 链接,停止侵权信息传播,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良好氛围。加强诚 信体系建设,2020 年底前,将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等 涉企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归集并依法公示。 (三)扩大非诉纠纷解决机构覆盖面。依托烟台知识产权保 护中心,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综合服务平台、知识 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非诉机构建设,及时化解各类知识产 权纠纷。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多领域知识产权非诉纠纷解决机构, 进一步扩大非诉纠纷解决机构覆盖面。 (四)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建设,注重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培育关键核心技术群,完善服 务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中国专利奖、山东省专利奖。 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和银企对接活动,鼓励金融机 构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工作,扩大服务领域,着力解决科技 型中小微企业科技研发和融资难问题,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十一、企业注销方面 (一)企业注销“一网通办”。2020 年 6 月底前,依托山东政 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实行企业注销“一网通 办”。海关、税务、商务、社保、医保注销信息通过平台共享,各 项注销业务并联办理、销项管理。 (二)积极引导企业“简易注销”。对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 业,引导办理简易注销。降低企业注销成本,将通过报纸公告的 程序调整为企业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公告, 承诺公告期 45 天后且相关利害人无异议,按程序即时办结。 (三)企业注销“无纸清税”。2020 年 6 月底前,依托企业注 销“一网通”系统,实现信息互通共享,登记机关在业务系统中 已收到税务部门推送的企业清税信息的,不再收取企业纸质清税 证明文书。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商务局、市 税务局、莱州海关等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十二、税务注销方面 (一)扩大税务注销即办范围。2020 年 3 月底前,在实行税 务注销分类管理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税务注销即办范围。对未办 理过涉税事宜的,除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外,也可持 营业执照到税务部门办理;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 税(滞纳金)及罚款的,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经人民法院 裁定宣告破产的纳税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申请, 可即时办理。 (二)放宽简易注销条件。2020 年 6 月底前,放宽税务简易 注销申请条件,即对首次申请简易注销未通过的,可以再次申请 简易注销。 (三)压减注销办理时限。进一步缩短企业一般注销办理时 限,2020 年 3 月底前,实现一般纳税人注销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 市税务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十三、企业破产方面 (一)依法及时启动破产程序。严格落实《企业破产法》及 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破产受理条件规定,及时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 —18— 破产案件,确保企业“应破则破”。 (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审理。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 人财产状况清楚且数额不大的破产案件,纳入破产案件快速审理 范围,充分运用电子送达方式,简化债权人会议运作程序,缩短 办理周期,提升审判效率,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办。 (三)提高破产审判的质量和效率。依法打击破产欺诈、逃 废债务行为,积极追回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完善破产财产市场化、公开化处置措施,需通过拍卖方式处 置破产企业实物资产的,应在破产财产网上拍卖平台进行,保证 程序公开、竞价公平,提高债务清偿率。鼓励和规范通过网络方 式召开债权人会议,提高审理效率和债权人参与度,降低破产费 用。 (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组建专业 破产审判团队,强化实践积累和业务培训,实现破产审判能力和 审理效率全面提升。 市法院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19— 为民服务领域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全市为民服务领域流程再造工作,现制定工作实 施意见如下: 一、生育收养方面 (一)生育事项“一链办理”。2020 年 3 月底前,绘制生育事 项“一链办理”流程图。2020 年 5 月底前,实现生育事项有关部 门间信息互联互通。2020 年底前,根据上级部署,将公安、人社、 医保、税务等掌上办理系统整合为“新生儿出生事项”办理 APP, 群众一次登录即可完成全部事项,实现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预 防接种证办理、新生儿户籍登记、产妇生育保险待遇落实、新生 儿医保参保、新生儿医保缴费、新生儿社保卡办理等事项一事联 办。 (二)收养事项“一链办理”。2020 年底前,绘制鼓励收养残 疾儿童工作流程图。2021 年底前,实现市民政局与市公安局收养 儿童落迁户口信息互联互通,收养事项一事联办;被收养儿童户 籍登记、入学、医疗保障、生活保障等事项联办,“收养”事项掌 上办理,群众一次登录即可完成全部事项。 (三)简化收养关系诉讼解除程序。立案环节遵循依法、便 民、高效、服务的原则,通过网上立案减少当事人立案环节障碍, 提高网上审核效率,严格限制网上审核时限,市法院收到立案申 请后 3 日内完成网上审核,确有特殊情况的,最长不超过 7 日; 引入诉调对接程序,广泛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探索适用要素 化审判模式,简化审理流程,提高审判效率,实现简案快审。 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法院分别牵头,市教育和体育 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政 府办公室(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市残联、市税务局、各医疗机构 等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二、入学入园方面 (一)再造入学流程。2021 年 8 月底前,推行入学“一链办 理”,提供入学报名线上线下多种服务方式,运用报名系统和信息 共享平台,全程实现户籍、社保、不动产等有关信息大数据对比 核实。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 (二)再造入园流程。2020 年 3 月底前,规范入园办理流程, 明确公开幼儿园基本信息、公开招生信息、组织报名录取、组织 新生入园等 4 个环节。2021 年 8 月底前,推行入园“一链办理”, 提供入园报名线上线下多种服务方式,便利化入园。 市教育和体育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三、创业就业方面 (一)创业就业政策透明化。2020 年 3 月底前,出台就业补 助资金和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落实上级创业政策。 (二)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2020 年 6 月底前,通过整 合事项、优化流程等举措打破业务、信息、区域“藩篱”,完善身 份凭证、信息记录等功能,实现就业创业服务领域社会保障卡“一 卡通”。 (三)创业就业“全程网办”。2020 年 6 月底前,推动创业就 业补贴发放等有关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服务对象可通过网上 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办结,实现业务办理“零跑腿”。 (四)创业就业“全市通办”。2020 年 6 月底前,就业登记、 失业登记等政务服务事项打破区域限制,服务对象可通过公共就 业服务机构或 APP、自助服务等渠道提交就业创业业务申请,实现 全市通办、无障碍受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四、失业登记方面 (一)失业登记“网上办”。2020 年 9 月底前,通过平台增加 失业登记办理模块,推动职工参保缴费、工商登记等数据共享, 实现失业登记全程网办、失业登记即时办结。 (二)失业登记“自助办”。2020 年 9 月底前,在公共就业服 务机构增设自助打印终端,失业职工可自助办理失业登记信息查 询与打印。 (三)失业登记“掌上办”。2020 年 9 月底前,借助失业登记 信息手机端查询功能,实现微信查询个人失业登记信息。 (四)失业待遇“网上领”。2020 年 9 月底前,通过平台失业 保险待遇网上申领功能,失业职工可在网上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选择政策培训与失业培训专业课,实现职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网 上办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五、就医就诊方面 (一)就医就诊“远程服务”。2020 年 3 月底前,远程医疗服 务覆盖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 (二)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2020 年底前,落实改善医疗服 务 60 条措施,推动预约诊疗等六项制度建设。 (三)医疗急救“一键报警”。持续深化 120 急救网络内涵建 设,2020 年底前,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将市 120 急救指挥系统接 入“山东省医健通”服务平台,实现急救患者一键报警,自动定 位,缩短急救车到达时间。 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各医疗机构配合 六、医保报销方面 (一)异地急诊申报“掌上办”。2020 年 3 月底前,将异地急 诊审核出院后返回参保地审核业务调整为微信公众号线上申报, 通过微信公众号直接办理异地急诊备案手续。符合审核条件的, 在全国联网平台医院即时结算,实现异地急诊报销“零跑腿”。 (二)门诊规定病种确认申报“一窗受理”。2020 年 6 月底前, 门诊规定病种申报业务由定点医疗机构“一窗受理”,实行定点医 疗机构端线上申报。转变申报方式,实现符合门诊规定病种准入 条件的参保人员申报“零跑腿”。 (三)住院费用“未出院先行报销”。2020 年底前,将住院出 院时报销流程调整为住院医疗费达到一定额度后,在不出院情况 下,先行报销已发生的合规费用,减轻参保患者的经济压力。 市医疗保障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七、消费维权方面 (一)投诉举报“接诉即办”。2020 年 6 月底前,按照“统一 接收、分送转办、快速办理、按时反馈”原则,建立诉求案件处 置快速响应机制。自投诉受理之日起 45 个工作日内组织投诉人和 被投诉人达成调解协议。终止调解的,7 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诉人和 被投诉人;调解中发现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的,15 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有关 规定予以处理。特殊情况下,核查时限可以延长 15 个工作日,确 保案件的处理、告知、反馈率达到 100%。 (二)消费维权“诉前介入”。2020 年 12 月底前,研究建立 消费维权“诉前介入”工作机制。第一阶段调查研究,针对该机 制的构成部分,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进行可行 性论证。第二阶段草拟初稿,从畅通消费维权诉求渠道以及行政 约谈等措施入手,草拟初稿。第三阶段形成最终工作机制,根据 各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丰富完善机制,形成终稿。预期效果: 力争把消费纠纷苗头化解在初级阶段,有效化解消费纠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八、不动产登记方面 (一)不动产信息数据归集。2020 年 3 月底前,归集全市不 动产登记数据,开发数据接口,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 台,推进部门数据共享。 (二)不动产业务网上办理。2020 年 3 月底前,在查封、抵 押注销登记时即时办结的基础上,实现地址变更、更名、异议等 登记业务即时办结,抵押登记(不含在建工程抵押)1 个工作日办 —24— 结,其他一般登记业务 3 个工作日办结。 (三)不动产数据跨层级融合。2020 年 6 月底前,配合上级 工作部署,逐步融合全市不动产登记数据,推进部门数据共享。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九、公积金贷款方面 (一)房产信息“网上核查”。2020 年 6 月前,依托市政务信 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以贷款申请人的不动产登记和购房合同备 案核查信息取代纸质证明材料。 (二)贷款“网上预审批”。2020 年 6 月底前,依托省政务服 务平台,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核准网上办理。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莱州分中心牵头,有关部门、单 位配合 十、户籍办理方面 (一)打造“掌上户籍室”。2020 年 9 月底前,依托“烟台公 安”微信公众号“掌上户籍室”,首期实现“出生登记、户口迁移、 变更更正、户口注销”4 大类 15 项高频事项在手机提报、网上审 验,通过网上、网下无缝衔接,提高“一次办好”效率。 (二)推行“户籍自助办理”。2020 年 9 月底前,加快户政自 助服务终端应用。试点推广居民身份证自助申请一体机,实现居 民身份证自助办理,24 小时服务群众“不打烊”。 (三)推行户籍业务“全程网办”。2020 年 10 月底前,配合 上级不断完善“掌上户籍室”应用服务功能,着力推进一批高频 次户籍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办 理模式,一次性告知手续,一次性查验材料,预审核后可选择双 向邮寄业务,不到现场即可办理,实现户籍业务“零跑腿”。 市公安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十一、出入境管理方面 (一)出入境“预约服务”。2020 年 6 月底前,实行出入境业 务远程预约办理,通过平台 PC 端、手机微信端或 APP 端填写申请 表,预约时间内到受理点办理。 (二)出入境“自助服务”。2020 年 6 月底前,引入国内先进 出入境记录自助查询机、自助签注机、自助照相机、自助发证机、 自助收费机等设备,依托桌面移动缴费设备,采取支持微信、支 付宝线上缴等多种缴费方式,使自助服务覆盖受理业务全流程。 (三)出入境“延时服务”。2020 年 6 月底前,建设 24 小时 自助服务区,将出入境证件自助取证服务时间由 8 小时之内扩展 到 24 小时全覆盖。 市公安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十二、养老金办理方面 (一)企业档案“电子化”。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推进市属企 业档案电子化,引导企业配置设备自行电子化,实现符合条件的 档案电子化全覆盖。 (二)养老业务“集成办”。2020 年 6 月底前,根据烟台市部 署,推行养老待遇审核发放、领取资格认证网上申办、网上审核 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网上办理,整合养老待遇审核发放、领 取资格认证等事项办理窗口,实行养老业务无差别“一窗受理”。 (三)资格认证“掌上办”。2020 年 10 月底前,根据烟台市 部署,打造“数字社保”,通过部门数据共享解决参保人资格认证 难点、堵点问题,积极推行在线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十三、信访处理方面 (一)建立“最多访一次”工作机制。加强改进初信初访办 理工作,2020 年底前,健全首办负责、简易办理、提速办理、答 复预审等机制,易事快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升办理质量、 回应效率和“一次化解率”,努力实现让群众“最多访一次”。 (二)建立“限时办结”工作机制。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易于解决的初信初访,最长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办结,对时效性强的 初信初访,即时办结,确保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理率达到 95%以上。 市信访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城市管理领域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城市管理领域流程再造工作,现制定实施意见如 下: 一、市容环境管理方面 (一)提高采集巡查频次,实现问题发现“精准化”。依托“万 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事件管理法”,按照一级管理 区域 2 小时、二级管理区域 4 小时、其他管理区域 6 小时各巡查 一次规定,在数字城管覆盖区域内不间断发现上报道路、路灯、 井盖缺损及污水外溢、占道经营等城市管理问题,实现城市管理 模式由被动应诉变为主动发现、超前处置。 (二)健全视频监控系统,实现问题发现“全天候”。根据上 级工作部署,完善基于天网工程的城市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共享 公安天网平台接入我市监控图像,基本实现城市管理监控点位市 区无死角覆盖,达到实时监控要求。 (三)畅通与民交流平台,实现问题发现“多渠道”。2020 年 3 月底前,规范“12345 政务服务热线”转办事项办理流程,畅 通“网上民声”“阳光对话”、政府门户网等网络受理渠道,实现 随时受理、随时派发、定时督办、按时回复,及时发布通知公告, 公开办事流程,更新“城管动态”,倾听网民心声。 (四)优化数字城管流程,实现问题处置“一条龙”。完善智 能化数字城管系统,优化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案件 处置、督办反馈、核查结案等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快城市管理问 题的处置速度,提升城市管理事项结案标准和结案率,实现市政 设施和市容环境精细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垃圾处理方面 (一)改革垃圾收运方式,实现“零污染”。推行密闭、环保 型小型生活垃圾收集压缩站建设,新建居住小区、大型公共设施 在规划建设时同步配套,老旧小区根据条件逐步更新,解决传统 垃圾运输模式散发异味、污水渗漏、噪音污染、装运垃圾拥堵交 通等问题。2020 年 3 月底前,制定我市城市环卫设施规划建设标 准。 (二)推行“垃圾不落地”全封闭收运模式,实现“零撒漏”。 依托小型压缩站建设,2020 年年底前,城区全面推行“小型电动 三轮车定时上门收集,小型运输车进社区收运,大型压缩车定点 收运”模式,实现“及时、便捷、密闭”收集。 (三)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实现“资源化、减量化”。选取试 点小区,2020 年年底前,小区内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智能回收设备, 引导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四)完善信息监管平台,实现作业“智能化”。2020 年底前, 依托“智慧城建信息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智慧环卫平台监管, 在垃圾作业车安装定位系统,动态监控垃圾清运时间、次数、线 路等,逐步实现垃圾清运作业全过程规范化、精细化和信息化。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三、公交管理方面 (一)完善公交信息系统。2020 年 3 月底前,依托公交微信 公众号和订阅号,强化车辆实时查询、失物招领、微信客服等公 交查询业务,推进公交信息发布和定制公交业务,打造高效、精 确的公交出行便民信息查询系统。 (二)畅通公交信息交流机制。2020 年 3 月底前,建立乘客 与公交企业直接互动平台,及时响应和处理社会关注的公交问题。 (三)推行定制公交服务。2020 年 3 月底前,与相关信息平 台合作,通过线上招募方式推行定制化公交产品,提升服务品质, 满足群众个性化出行需求。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四、交通管理方面 (一)开创违法处理新模式。2020 年 3 月底前,借助手机 “12123”APP、“烟台公安”微信公众号交通违法处理模块,实现 交通违法处理、缴纳罚款即时办。实施对违法停车、压线、不礼 让行人等八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首次短信提醒、二次短信警告、 三次予以处罚”举措,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二)推行轻微交通事故“网上办”。2020 年 3 月底前,轻微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全程通过互联网传输数据,无需纸质填写,事 故处理民警在后台实时定责,将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发送事故双方 当事人,当事人根据提示在手机上签字认可,在线生成电子版认 定书。 (三)实行电子通行证网上办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加快 —30— 推出网上办理货运车辆电子通行证业务,在相关平台增加电子通 行证办理模块,实现通行证全流程“网上办”。 (四)创新车路协同的互联网导航模式。根据上级工作部署, 逐步实现对市区交通信号全域数据实时共享和导航端路口交通信 号实时展示,提高路网通行效率,改善交通体验。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五、应急管理方面 (一)提升城市安全运行监测水平。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 整合城市安全运行数据,统筹建设城市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实现 恶劣天气下对城市运行状态实时监测与预警。2020 年建设城市安 全运行监测中心;2020 年 6 月底前整合主城区部分燃气、供水、 排水、交通、城管以及地质、气象等数据,提高城市在恶劣天气 条件下风险隐患防控水平,提升城市应急响应能力。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相关市直部门 (二)提高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发布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台风、 暴雨、降雪、寒潮、大风、高温、雷电、冰雹、冰冻、大雾等自 然灾害预测预警系统建设,提升发布灾害预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020 年 6 月底前,建立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响应机制,确保 灾害来临前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迅速向分管行业领域发布专业防 抗通知,提前组织人员物资进入待命状态,有效防范灾害。 牵头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相关市直 部门 (三)提升自然灾害应急联动响应能力。建立自然灾害应急 —31— 救援联动机制,对灾害部门职责分工、联席会商机制、联动响应 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应急联动提供基本依据。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六、物业管理方面 (一)制定物业管理地方标准。根据烟台市物业工作管理规 范,制定莱州市工作规范,探索开放式小区物业管理模式,明确 城区办事处在开放式小区物业管理中的职责,全面规范物业管理。 (二)动态监管物业企业。依据《烟台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 信息管理系统》,2020 年 6 月底前,督导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系统数 据采集和基础信息填报等工作。 (三)制定物业行业“红黑榜”管理办法。根据烟台市物业 行业“红黑榜”管理办法,积极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制 度,强化“红黑榜”结果应用。 (四)畅通物业信访问题反映渠道。2020 年 6 月底前,物业 主管部门根据“烟台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企业信用评 分及“12345 市长热线”“网上民声”“舆情信息”“阳光对话”等 情况,采集在本地从事物业经营活动的企业信访问题。 (五)实行问题调解机制。对于物业信访问题,实行“社区 —街道—市直部门”问题调解机制;推广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 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督促业委会和物业企业履行职责;委托 街道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协调解决矛盾 问题。对于久拖不决等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司法、仲裁等手段解 决。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司法局、各镇街 七、智能缴费方面 2020 年 4 月底前,实现全市供热、供气、供水、供电、罚款 等生活性缴费“一窗办理”“即时办结”“掌上办理”。依托政务服 务平台和移动客户端,在政务网开设统一服务窗口,整合连接相 关服务企业网上支付系统;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组织对口企 业将各项缴费功能接入相关 APP,各相关企业负责接口开发和应用 接入,市大数据服务中心提供平台技术支持。 供热、供气缴费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供水 缴费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自来水公司;供电缴费责任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局、国网莱州供电公司;交通违章罚款责任单位: 市公安局 八、城市更新方面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重攻坚,三年见长效”的工作思路, 重点围绕“三化”(绿化、亮化、美化)、“三治理”(治乱、治堵、 治差)等内容,组织开展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出台《莱州市区城 市更新行动实施意见》;2020 年底前,开展首轮城市更新行动,在 城区重点区域推进一批有实效、影响大、可示范的城市更新项目, 全面提升城市内涵品质和形象功能,环境脏、乱、差、堵等“城 市病”得到有效治理,绿化净化亮化美化初具魅力,城市基础设 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明显改善。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 部门 项目落地建设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意见 为加快项目落地建设流程再造工作,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精简审批流程 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 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分阶段实施“全程网报、 实时受理、一窗服务、限时办结、一次办好”工作机制。 (一)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政府投资类项目主要办理政 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 审和选址意见书核发、土地出让或划拨手续办理、建设用地(含 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社会投资类项目主要办理项目审批 核准、土地出让或划拨手续办理、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 许可证核发等审批手续。 根据项目实际,可并联或并行办理的事项:土地出让或划拨 手续办理和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政府投资 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概算方案审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 件审查、移民安置规划审核、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等。 本阶段主流程审批时限:政府投融资或使用国有资金项目 18 个工作日;社会投资房屋建筑项目 3 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类一般 工业项目核准类 12 个工作日(备案类 2 个工作日)。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牵头,有关单位配合 (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办理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核发、设计审核确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审 批手续。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程序,允许将土地出 让或划拨等相关手续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推行施工图设计联 审制度,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 查,其他部门不再单独审查。 可与设计方案审查并联或并行办理的事项:风景名胜区内建 设活动审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 品、金属冶炼、烟花爆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 环境审批、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等。 根据项目实际,本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的其他事项:雷电 保护装置设计审核;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防空地 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文件审核。 本阶段主流程审批时限:政府投融资或使用国有资金项目 34 个工作日;社会投资房屋建筑项目 24 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类一般 工业项目 20 个工作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牵头,有关 单位配合 (三)施工许可审批阶段。主要办理核发施工许可证(含工 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等审批手续。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乡村建 设工程除外)开工建设前备案。供水、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 础设施的报装可依企业申请在施工前办理。实施“容缺图纸审查 办理施工许可”机制。 根据项目实际,可并联或并行办理的事项:市政设施建设类 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 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 收、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核发(含人防施工图政策性审查、质 量监督手续)等。 本阶段主流程审批时限:3 个工作日。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牵头,有关单 位配合 (四)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办理规划、不动产、消防、人防、 城建档案等验收以及水电气暖等专营设施接入,办理竣工备案等 审批手续。全面推进“竣工测验合一”改革,按照统一标准、联 合测绘,以测带核、核审分离,多验整合、依法监管思路,统一 委托测绘机构进行房产测绘、规划条件核实竣工测量、建设用地 检查核验测绘等竣工综合测绘,并比对工程实体测量结果与联合 审查的施工图,出具竣工综合测绘报告及图件。对工程验收事项 限时联合验收,实现规划核实现场查看和不动产首次登记现场查 看合并办理,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 根据项目实际,可并联或并行办理的事项:雷电防护装置竣 工验收、市政公用设施接入、建设项目落实技术安全防范措施竣 工验收等。 本阶段主流程审批时限:政府投融资或使用国有资金项目 15 个工作日;社会投资房屋建筑项目 15 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类一般工业项目 10 个工作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有关 单位配合 二、调整审批时序 将下列审批事项视情况并联审批,进一步调整审批时序,优 化审批流程。 (一)开工前完成即可的事项。环境影响评价、文物影响评 价、节能评价等评估评价和取水许可等。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前办结即可的事项。结合民 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建设工 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港 口岸线使用审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宗教活 动场所内新建改建建筑物审批等。 (三)施工许可证核发以前办结即可的事项。应建防空地下 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洪水 影响评价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节能审查、取 水许可审批、不动产登记等。 (四)相应阶段自行办理的事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 震安全性评价、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及系统检 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等强制性评估和中介事项。 (五)优化相关土地证明文件的事项。政府投资项目、市政 基础设施项目可将土地出让或者划拨等相关手续作为使用土地证 明文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的事项。供水、排水、供电、 燃气、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部门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共享项目信息,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提前介入项目,提供技术指 导,主动告知办理流程,提供地下管线信息、市政设施接入方案 等。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 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国网莱州供电公司等牵头,非强制事项,依企业申请 随时办理 三、规范审批事项 遵循“只减不增”原则,各审批阶段主线流程实行“一份办 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运作模 式,不同审批阶段共享申报材料。全面推行审批清单服务机制, 主动为申请人提供项目所需审批事项清单。相关信息在行政审批 服务局等公共平台及时公布更新,提高透明度和便利度。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 批服务局牵头,有关单位配合 四、完善规委会工作机制 修改完善《莱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实现“即 提报、即研究、即审查”,并对紧急项目一事一议。设计方案审查 内容不再包括建筑内部平面及剖面设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五、推行“拿地即开工”模式 “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以项目投资人自愿申请为前提,由 项目投资人作出相应承诺。进行模拟审批,土地出让后转入正式 审批。全面实行容缺受理方式,提前介入开展审批服务工作。工 业项目从土地出让手续或划拨手续办理完毕到获取施工许可证为 止,政府审批时间分别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30 个工作日(依法公 示、评审、听证、招投标、建设单位按要求整改等时间不计算在 内)。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 批服务局牵头,有关单位配合,依企业申请随时办理 六、实行“多图联审” (一)实行联合审图。将技防、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技 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由施工图审查机构统一实行整 体技术性审查,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作为图审 合格及后续审批依据。联合图审原则上审查时间不超过 10 个工作 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牵头,有关单位配合 (二)实行联合测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制定工程建 设项目“联合测绘”管理办法,将竣工验收和产权登记涉及的测 绘项目合并为综合性联合测绘项目,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 成果共享”,明确实施范围、工作流程、资质要求等具体内容,将 “联合测绘”事项纳入中介服务管理,加强对测绘服务机构信息 核查和行业行为监管,对测绘成果、内容、精度提出明确标准和 技术要求。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牵头,有关 单位配合 七、鼓励推行“标准地”供地方式 相关部门提出单位能耗和排放标准、投资强度、亩均税收以 及规划、人防、消防、配套设施等建设条件,一次性公示、纳入 土地出让条件。企业竞得土地后,分别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前提下,待条件成熟, 由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全面完成区域能评、区域规划环评、区域 防洪影响评价、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区域水资源论证、 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和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完成 “标准地”区域评估工作。 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时,有关部门要按照地块所在 区域的相关控制性指标,提前明确具体标准和操作导引。用地企 业取得“标准地”后,要同时与有关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出让合同和“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明确用地标准、履约标 准、违约责任等。推进“标准地”与代办制、承诺制等改革联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山东莱州经济开发 区牵头,2020 年 10 月底前完成 八、改进区域评估 (一)制定区域评估实施细则。在有条件的镇街、园区统一 组织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质灾害 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资源论证、交通影响、水土保 持方案、气候可行性论证、防洪影响评价等评估评价事项实行区 域评估。 (二)区域评估结果共享及应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已 实行区域评估的,无需单独编制相应的评估评审报告,直接共享 区域评估结果。政府相关部门应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告知建设 单位相关建设要求。单体建设项目审批时,简化相关环节、申请 材料或不再进行评估评审。 各镇街、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牵头 九、实施“容缺图纸审查办理施工许可”机制 在前期刚性审批要件完成、确保桩基(基坑)施工可控前提 下,不再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作为施工许可前置要件,允许建设 单位在报审施工图并取得审查机构受理回执后,容缺办理施工许 可手续。建设单位申请容缺须作出承诺,即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 标准规范以及上级部门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按照审查意见要求修 改、回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桩基项目在通过桩基施工图设计文 件审查前,不进行桩基施工;在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前,不进 行项目底板施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 十、实行“联合验收” 联合验收充分运用“多测合一”成果(联合验收在企业申请 验收项目具备综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以不增设审批环节、不增 加审批时限为前提,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牵头,建立“统 一平台、信息共享、联合验收、限时办结、统一确认”的“五位一体”验收模式,会同相关单位将规划、消防、人防、质量安全、 城建档案等验收事项与竣工验收结合实行联合验收,统一出具验 收意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有关 单位配合 十一、保障工业项目用地 (一)统筹保障重大产业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分配使用 上级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在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和城乡规划,且已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完成农用地转用报批 前期工作情况下,对列入上级规划的重大产业项目,做到用地应 保尽保;对符合我市重点发展的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 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应予以优先保障。 (二)实行与存量盘活挂钩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制度。 鼓励和引导重大产业项目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有效盘活存量土地 资源。 (三)进一步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办理效率。从流程梳理、 统一系统表单和精简收取材料三方面合并入手,全面再造不动产 登记流程。减少闭环业务流程的岗位数量,进一步缩短业务办结 时限,在前期办理时限基础上实现地址变更、更名、异议等一般 登记业务即时办结;非涉税抵押登记(不含在建工程抵押)1 个工 作日内办结,一般登记 3 个工作日内办结。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有关单位配合 十二、统一信息数据平台完善审批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对审批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办及审批节点控制,杜绝体外循环。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 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在“一张蓝图”基础上审 批,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牵头,有关单位配合,2020 年 4 月底前完成 十三、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一)“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全面梳理本区域各类规划 与空间管控要素,明确“多规合一”包含的规划目录,建立“多 规合一”协调机制,统筹整合各类空间规划等事项完成的具体要 求和时间节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有关单位配合,2020 年 12 月底前 完成 (二)完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统筹协调各部门对工程建设 项目提出建设条件以及需要开展的评估事项等内容,有关部门依 据“一张蓝图”、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各有关行业发展规划,提出 近期项目策划建议,建立项目储备库。发展改革部门对工业项目、 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项目等提出建设条件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 门对住房保障、城建基础设施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提出建设条件要 求;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组织模拟审批,统筹安排年度项目, 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和土地招拍挂计划并组织实施。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管理局牵头,有关单位配合,2020 年 12 月底前完成 (三)“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 套制度、牵头部门负责制、协调机制、督查制度、“多规合一”协 同规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规则、事中事后监管制 度等,并根据改革实践修改完善。对相关政府规章需作出调整确 认的,按程序提出意见;对相关规范性文件按照相关程序修改或 废止。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 批服务局牵头,有关单位配合 十四、统一监管方式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等 监管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实行 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依法加强检验和事中事后监管,对申请 人未履行承诺或违法违规的,撤销行政审批决定,依法追究申请 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有关单位 配合,2020 年 3 月底前完成 (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将企业和从业人员严重违法违规、 拒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 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构建一处 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牵头,有关单位配合,2020 年 3 月底前完成 (三)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 务标准、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规范服务收费。推进中介服务提 速增效。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健全行政审批中介服 务体系。推进中介机构脱钩改制,开放中介服务市场,培育具有 多种资质的综合性中介机构或中介机构联合体。强化行业主管部 门监管责任,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供水、供电、燃气、 热力等市政公用服务要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施统一规范管 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网莱州供 电公司牵头,2020 年 6 月底前完成。 推进机关工作流程再造实施意见 为构建外部高效配合、内部深度融合的机关工作流程,现制 定推进机关工作流程再造实施意见如下: 一、以科学化为导向,再造决策谋划流程 (一)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调研论证制度。广泛采取“四不两 直”等方式,开展高质量调查研究,做到先调研后决策、不调研 不决策。建立调研成果转化机制,通过调研成果交流会、调研成 果评议等形式,及时把论证周密、措施可行的调研成果转化为指 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方式方法,形成“发现问题——分析问题— —解决问题”闭环系统,为科学决策提供全面、系统、准确依据。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等 (二)充分利用决策咨询智库。调整优化研究力量,以城市 发展、经济运行、改革创新、产业政策等研究咨询为方向,依托 烟台市决策咨询智库,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 (三)建立企业对话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 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和企业家在决策中的咨询作用,建立行业协 会商会主要负责人及企业家代表依规列席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制 度,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充分赋予市场主体知情权、发言权,把 更多企业的意见建议纳入决策体系。 —46—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等 (四)完善决策评估论证机制。谋划重大决策时,坚持公众 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研究论证决策的可行性、科学性、 风险性,提高决策精准度和可操作性;一般事项决策可面向本部 门本单位开展评估论证。决策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 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决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 论决定,未通过或分歧较大的,暂缓决策。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司 法局等 二、以扁平化为导向,再造内部运行流程 (一)建立顶格协调机制。扁平化再造部门内部流程,实行 重大事项“由上而下”顶格协调,将事务决策执行由 5 个层级(主 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科长↔副科长↔一般工作人员)压 调查研究 咨询智库 企业对话 作出初步决策 决策评估论证 通过 进入决策 未通过 暂缓决策 减为 2 个层级(顶格领导↔所有工作人员),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或 分管负责同志直接配置力量和资源,减少决策层级和环节,缩短 决策进程,最大化提高决策运行效率。明确顶格协调事项清单, 细化顶格协调工作流程,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具体岗位、具体 时限。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 (二)建立重点工作合作机制。对涉及多个科室的重要工作, 建立相关科室共同参与的合作机制,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指 定一个科室牵头,明确任务分工,统筹人员力量,“一口对外”。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 (三)建立适应性组织结构。按照同类事项一条线运行、一 个领导分管、一个科室负责到底原则,推动科室结构和功能由以 职能为核心向以流程为核心转变,加强业务、信息、流程整合, 提升科室动态适应性,实行“限时办结、一次办好”。以强化组织 力、执行力为重点,加强科长队伍建设,打通工作运行“中梗阻”, 拧紧责任螺丝。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 (四)建立常态化机关创新体系。鼓励各部门积极开展机制 创新、业务创新、工作方法创新,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创出更多 亮点品牌。进一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宽 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工作失误,激发调动干部职工的创新活力。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 三、以协同化为导向,再造部门配合流程 (一)建立主办部门负责制。打通部门间沟通、协调、配合等 壁垒,对涉及多个部门事项,实行谁主办、谁牵头、谁负责。依据 法律规定或部门职能,承担任务主要内容的部门为主办部门,主办 部门负责搭建协调平台,组织推进任务实施。对于“三重”工作等 领域,进一步完善一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动的工作专班机制,实行 集中办公、上下协同、联合推进,推动工作力量重构整合。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等 (二)强化主办部门职责权限。提高主办部门协调、调度各 方的能力,赋予其评价各参与部门工作绩效的实际权责,将落实 主办任务情况作为对主办部门自身的考评依据,实现主办部门权 限实质化、责任具体化、奖惩兑现化。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等 顶格领导 科 室 负 责 人 工 作 人 员 A 工 作 人 员 B 工 作 人 员 C 工 作 人 员 … … 部门领导 牵头科室 相 关 科 室 A 相 关 科 室 B 相 关 科 室 C 相 关 科 室 D 部门内部流程(顶格协调机制) 部门内部流程(合作机制) 相 关 科 室 … … 反 馈 部 署 (三)建立“横向一体化”组织体系。优化对上机制,把多 部门分别对上变为主办部门一口对上。完善部门间横向协作机制, 把多部门串联办理变为并联同步办理。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等 四、以规范化为导向,再造职能优化流程 (一)细化部门主要职责。聚焦转变职能和优化职责,细化 分解“三定”规定中的主要职责,列出部门及内设机构工作任务 清单,明晰各项任务权力责任和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 (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 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需要以及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对 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切实规范和约束部门履职行为。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等 (三)编制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需由两个及以上部门共 同完成的职责事项纳入职责边界清单,理顺部门职责分工,明确 履职边界。经市委编办集中审核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 清单。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等 细化 部门 主要 职责 政府 部门 权责 清单 政府 部门 职责 边界 清单 宜公开事项全部公开 五、以长效化为导向,再造督导问效流程 (一)优化督查流程。对已经落实的查效果、正在落实的查 进度、尚未落实的查原因,对难落实的事项“再督查”,实行“销 账式”管理,拉单列表、办结销号;推行督查督办一体化,防止 重复督查、多头督查,减轻基层负担。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等 (二)实行“一线工作法”。领导干部带头走出办公室、走出 文件堆,深入开展“进解促”活动,通过现场办公方式,对重点 工作、重点项目经常性地实地调研会诊,全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等 (三)创新监督问效形式。整合各类监督资源,丰富监督手 段,强化监督效力,通过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作用,实行部门 单位公开承诺亮诺践诺、网上民声等多种方式,督促工作落实。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 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等 承 诺 亮 诺 践 诺 调 研 会 诊 一线工作法 监督问效 督 查 督查督办 再 督 查 现 场 办 公 会 两 代 表 一 委 员 网 上 民 声 工作落地落实 六、以精准化为导向,再造考核评价流程 (一)建立机关内部评价机制。各部门探索推行主要负责同 志、分管领导、科室长、工作人员等各层面参与的评价机制,评 工作实绩、评工作效能、评工作作风,并把评价结果纳入年度考 核,以评促干、互促共进。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 (二)推行日常工作考核。各部门以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岗 位职责为依据,因事定岗、因岗定责、因责定量,将其作为机关 内部考核内容和标准,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培养使用干部、年度考 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 (三)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加强正向激励,不搞论资排辈、 普惠照顾、平均主义,以业绩评等次、以等次定奖励,拉开奖励 差距,打破捧“铁饭碗”、吃“大锅饭”状态;强化反向约束,建 立考核结果负面清单,对干部考核不达标情况记录在案,并视具 体情况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