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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4590/2023-02793 主题分类: 科技_教育,科技_教育_其他,教育
成文日期: 2023-05-10 发布日期: 2023-05-10
发文机关: 烟台市教育局 有效性: 2023-12-31 有效
关键词: 烟台市 初中 学业水平考试 高中 招生录取 统一登记号:
标题: 烟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烟台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烟台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烟台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烟教发〔2023〕43号

 

各区市教育和体育局,长岛综合试验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黄渤海新区、高新区教育分局,直属有关单位(学校):

现将《烟台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烟台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基〔2021〕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3〕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提出烟台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把促进学生“五育”并举、全面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保持我市考试和招生录取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按照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均衡发展的要求,积极构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机制。

二、招生类别和计划

(一)招生类别。高中阶段招生分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两大类。

1.普通高中招生包括: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统一招生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招生办法,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学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统一录取。自主招生由高中学校按照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招收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体育或艺术特长的初中毕业生。

市直属高中的统招生计划面向芝罘区、莱山区、牟平区和高新区四区统一招生,招生办法按照《烟台市市内四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办法》执行。烟台一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按省有关规定执行,招生范围限定在本市范围内。烟台二中面向市内八区招收奥林匹克竞赛特长生。烟台三中面向市内八区招收物理强科培优特长生。牟平一中面向市内八区招收强基班特长生。

获批省、市级体育专项特色高级中学称号的14所普通高中(见附件1),可面向全市范围招收具有获批项目专项特长的学生;获批市级艺术特色学校称号的11所普通高中(见附件1),可根据学校艺术特色项目建设需求,在全市范围内招收艺术特长生。

民办普通高中要全面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不得跨市招生。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

2.职业学校招生包括:“3+4”本科(“3+4”本科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师”(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高等师范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三年制中职和技工学校)。

(二)招生计划。今年全市初中毕业生总数5.48万人,在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前提下,按照职普协调发展的原则,确定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在充分考虑各区市初中毕业生数量、高中阶段资源状况和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基础上,确定全市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另文发布)。

各区市普通高中招生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政策。

“3+4”本科、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师招生计划,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并积极推动区域内职业教育、普通教育协调健康发展。

三、考试报名

全市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有我市户籍和学籍的考生在学籍所在区市报考;既无我市户籍也无我市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我市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我市户籍市外学籍的学生可回户籍所在区市报考;无我市户籍但是符合当地接收条件并在当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和外商子女,可在学籍所在区市报考,在招生录取时应与当地常住户口学生一视同仁。

各区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审查考生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按照市招考院印发的《关于做好全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编场工作的通知》(烟教招发〔2023〕17号)要求,统一在5月6日至9日进行。2019级学生由学生本人登录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报名;2020级和2021级学生由学校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报名;我市户籍外地学籍考生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确认的名单统一报名。各区市要认真做好对相关管理人员和2019级考生的平台应用培训,确保每名考生都能顺利使用平台报名考试、查询成绩和填报志愿。

四、考试与评价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涵盖初中阶段所有的国家课程,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各区市必须严格执行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附件2),不得增减考试科目和调整考试分值。考试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其中,考试科目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历史、生物、地理、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和生物实验操作等14个科目,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

体育考试推行“体质健康测试+健康教育知识测试+体育运动参与+运动技能测试”的考试考查方式。根据《山东省初中体育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指导意见》(鲁教基字〔2017〕17号)关于“体育科目总分值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要求,我市中考体育科目考试分值自2023年起渐进增加中考体育科目考试分值,2023年达到60分,2025年达到占中考总分值的10%。

艺术测评采用“过程性评价+美育知识应知应会测试+专项测试”的考试考查方式。自2022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将艺术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具体参照《烟台市初中艺术学科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烟教办发〔2023〕8号)执行。

(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整体反映,是基于学生成长发展事实对学生学业修习状况、核心素养和日常行为表现分析形成的系统记录、结论和判断,是培育学生政治觉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是对学生初中阶段发展状况的评定,也是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参考。各区市要根据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意见》(烟教办发〔2022〕10号),制定科学、详细、可操作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继续研究探索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赋分办法。各初中学校要于5月30日前将《烟台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体评价表》报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参考。

(三)建立和完善成绩查询和复核机制。2019级考生6月28日上午8:30可采取微信、登录网址和“爱山东·烟台一手通”APP三种方式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于6月28日16时前申请复核。具体方法见附件3。

五、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

市教育局统筹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分批次依次录取新生。

(一)志愿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7日8:30至7月8日17:00。填报程序、方法和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二)录取程序和办法。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共分“3+4”本科和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五年制高师、中等职业学校等四个批次。录取工作由第一批次开始依次进行,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录取,也不得改录。各批次具体录取办法见附件4。各区市要按照全市统一确定的录取工作流程做好本区市招生录取相关工作。各批次具体录取时间见附件3。

(三)自主招生。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学校特色发展需要,研究制定自主招生办法,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招生。学生本人自愿报考,按学校规定时间和方式报名。学校依据公布的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对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评和特长测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在高中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必须经学校党组织扩大会议认真研究,经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市属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方案由市教育局审核;其他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方案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教育局同意。审核工作须于6月12日前完成。

(四)落实优惠政策。我市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中继续严格落实上级有关优惠政策。优惠办法见附件5。

六、组织与管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教育公平,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管理。

(一)健全工作机制。市县两级要加强部门联动,教育要加强与网信、工信、公安、交通、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和保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领导、有关科室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检查和监督,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实施。要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分析,制定科学、周密、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各区市工作方案于5月12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要严格落实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制度,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和有效实施。对招生考试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各区市要建立健全多级考试信息管理网络,切实加强保密措施,确保考试信息的准确和安全。

(二)规范招生行为。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的紧急通知》(鲁教厅办字〔2014〕25号)等文件精神和上级规范教育收费要求,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认真贯彻“八个严禁”(见附件6),切实规范招生行为。普通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初中学校对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公示制度,健全完善细化各项工作程序、方法、步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政策,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对招生过程中违反有关要求的行为严肃追责,公办学校取消评优资格,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压减招生计划,直至取消招生计划。

(三)确保考试安全。认真做好试题命题、印刷、运送、保管等各环节保密工作。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是组织考试、维护考试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责任链条,保证考试安全。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要提前认真研判,及时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准确上报,并快速妥善处理。网上报名、阅卷、成绩查询、填报志愿和招生录取期间,市教育装备与技术研究中心要安排专人值班,确保网络安全及运行畅通;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要做好招生考试平台的安全运行、加固和升级。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重视并加强宣传,研究制定专门的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本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通过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会、招生咨询会、家长告知书、校园宣传栏以及教育部门、学校的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各项招生具体政策,保障家长、学生的政策知情权,努力争取家长、学生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特别是对群众广泛关注的敏感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氛围。要利用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考试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学生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公平参与考试竞争。要高度重视对职业教育的宣传,研究制定专门的宣传方案,统筹组织职业学校到初中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和家长进行宣讲。要利用职业教育活动周、校园开放日、政策咨询会等契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国家职业教育招生等政策,以及职业教育的就业前景和优势,努力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省、市级体育艺术专项特色高中学校名单

          2.烟台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3.烟台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告知书

          4.烟台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5.烟台市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优惠办法

          6.烟台市高中阶段招生“八个严禁”

          7.烟台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1

 

省、市级体育艺术专项特色高中学校名单

 

获批省、市级体育专项特色高级中学的学校及项目

序号

学校

特色项目

1

烟台二中

足球、游泳、乒乓球、篮球

2

烟台三中

排球、篮球、田径

3

牟平一中

篮球

4

莱山一中

足球

5

福山一中

健美操

6

福山区懿荣中学

武术

7

莱阳一中

乒乓球

8

莱阳九中

田径

9

龙口一中

田径、篮球、足球

10

招远一中

足球

11

招远二中

乒乓球

12

莱州一中

篮球、田径、健美操

13

莱州六中

武术

14

开发区高级中学

足球、田径

 

获批市级艺术特色学校称号的普通高中学校

烟台二中、烟台三中、莱山一中、牟平一中、牟平育英艺术中学、福山一中、海阳一中、蓬莱一中、龙口一中、招远一中、开发区高级中学。

 

附件2

烟台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发〔2016〕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目的

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初中学生的各学科学习和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全面鉴定,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也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提供重要依据。

二、考试科目、时间

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涵盖初中阶段所有的国家课程(不包括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教育),安排在初中阶段相应年级学科课程结束后进行。考试采取书面考查与动手操作考查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考试科目包括课程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

(一)课程考试科目(满分780分)。共十一科,分别为道德与法治(满分100分,按70%比例折算)、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说30分)、物理(满分100分,按80%比例折算)、化学(满分100分,按70%比例折算)、体育(满分100分,按60%比例折算)、历史(满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生物(满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地理(满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信息技术(满分100分,折算最高分为20分)。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安排在初四年级进行;历史、生物和信息技术安排在初三年级进行;地理安排在初二年级进行。考试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统一命题,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课程考试科目考点设置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3日至15日。具体为:

6月13日

上午

语文

8:30-10:30

下午

物理

2:00-3:30

化学

4:10-5:40

6月14日

上午

数学

8:30-10:30

下午

道德与法治

2:00-3:30

英语

4:10-5:50

6月15日

上午

历史

8:30-9:30

生物

10:10-11:10

下午

地理

2:00-3:00

英语听说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于5月19日至20日进行。各区市考场机房建设标准须需要达到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说考试人机对话考场装备工作的通知》(烟教办函〔2021〕80号)相关要求,并在考前按规定完成模拟考试及考场机房检查验收工作。参照教育部《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校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通知》精神,听力、言语残疾考生或听力言语多重残疾考生可免英语听说测试,英语听说免试考生的英语成绩按考生笔试项目分数4/3倍计算。考生须于5月10日前将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地市级(含)以上医院的听力残疾检测证明(或言语残疾检测证明)送区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审查,各区市汇总后于5月10日报烟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信息技术科目实行上机考试,于5月23日进行。各区市考试环境须达到初中新课程教学环境要求,软件和硬件配备标准按照《烟台市2023年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实施细则》执行。信息技术考试85(含)分以上为A等、85-75(含75分)分为B等,75-60(含60分)分为C等,60分以下为D等,未参加考试的学生和成绩为零的考生为E等。A等以20分、B等以17分、C等以14分、D等以11分、E等以零分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体育考试由各区市教体局组织实施,四区的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为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我市2023年体育科目考试工作调整如下:取消2019级学生的体育考试,考试成绩按满分60分计入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

(二)实验操作考试科目(满分60分)。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三科,满分均为20分。考试命题和考核办法由市教育装备与技术研究中心负责,四区考试由市教育装备与技术研究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其他区市考试由各区市组织实施。其中,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初三年级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初四年级进行。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均采用等级评价的方式,于5月16日至18日进行,每科根据评价等级按一定分值折算纳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A等以20分纳入;B等以17分纳入;C等以14分纳入;D等以11分纳入;未参加考试的学生和成绩为零的考生为E等以零分纳入。

因休复学、转学等原因未参加过所在年级已考科目考试的考生,须报名参加补考,成绩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2019级全体考生(含由其他年级休学,复学至2019级和由烟台市外转入的考生)的生物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分别按满分20分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由2019级休学,复学至2020级的考生,应参加生物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现场操作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

(三)考查科目。共两科,分别是音乐、美术。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烟台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2023年各区市继续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艺术素质测评成绩作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参考,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初四年级音乐、美术专项集中测试,由各区市组织的音乐、美术自测成绩作为毕业考查成绩,须于5月30日前完成。

三、命题与阅卷

试题命制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等文件和全国中考命题工作视频会议的有关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注重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爱国主义、法治意识、品德修养、知识见识、奋斗精神、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提高育人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阅卷采用网上阅卷,以一卷多评的方式,保证阅卷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命题与阅卷工作。

(一)坚持正确导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兼具毕业与升学双重功能,要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导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引导教师积极探索基于情境和问题导向,有深度思维和高度参与的教育教学模式,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充分发挥考试对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重要导向作用。

(二)规范命题工作。逐步完善命题专家库建设,加强命题人员培训,严明工作纪律,签订保密责任书,明确各环节岗位责任及责任人。严格依据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要求,精心研制多维细目表并严格按细目表进行命题。加强试卷校对、审核确定、签字付印等工作的精细化程度,认真开展试卷政治性、公平性、科学性、技术性、程序性审查。

(三)提高命题质量。科学合理设置试题难度,各学科难度系数控制在0.65-0.75,试题易、中、难试题比例保持7:2:1。试题命制既要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还要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不同学科特点,合理设置试题结构,减少机械记忆试题和客观性试题比例。拓宽试题材料选择范围,丰富材料类型,确保材料的权威性,杜绝政治性和科学性错误。充分考虑学生学习和生活实际,增强情境创设的真实性、典型性和适切性,提高试题情境设计水平。

(四)周密组织阅卷。加强各区市阅卷点建设和阅卷教师队伍建设,切实保证阅卷工作的安全、公正、及时。要建立阅卷人员回避制度,抽调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学科骨干教师参加阅卷。要严格阅卷纪律,规范阅卷程序,确保阅卷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附件3

 

烟台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告知书

 

烟台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采用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录取的方式。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认真阅读本告知书。本告知书以及招生录取有关信息可登录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网址为:http://221.0.94.168/)查阅下载。

一、密码设置

1.从查询成绩开始,考生报名时使用的原始密码将全部恢复为初始密码即身份证号后六位,考生使用学籍号及初始密码登录系统查询成绩时,需首先将初始密码修改为自己重新设定的密码,填报志愿及录取过程中需使用该密码。通过微信、“爱山东·烟台一手通”APP查询成绩的考生,需在登录平台填报志愿时修改初始密码。

2.考生应牢记并保管好修改后的新密码。如忘记密码,须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本区市招考部门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二、成绩查询

2019级考生6月28日上午8:30可采取微信扫描二维码、登录烟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和烟台市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爱山东·烟台一手通”APP三种方式查询成绩。

微信扫描二维码:

三、成绩复核

成绩复核仅限是否为本人答卷以及各题得分和全卷得分有无漏判、漏加、错加等,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考生如对市教育局统一阅卷的科目成绩有异议,可于6月28日16时前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复核程序为: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所查科目及理由、准确联系方式),考生本人、家长及班主任或相关学科任课教师签字,经就读初中学校同意并签字盖章后,由区市基础教育科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复核结果将于6月30日17时前反馈给考生本人。

四、志愿填报

(一)登陆烟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依次按填报志愿操作流程操作:

(二)注意事项:

1.填报志愿时间:7月7日8:30至7月8日17:00。

2.录取志愿批次。

录取工作由第一批次开始依次进行,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录取,也不得改录。

3.志愿填报。

第一批次为“3+4”本科(初中起点“3+4”本科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考生可选报其中1个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10日至11日。

第二批次为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具体方法参见本区市的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说明。区市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说明由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招生文件印制,随本告知书一并发放给考生,供考生和家长阅读参考。录取时间为7月13日至18日。

第三批次为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师(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高等师范教育),包括提前批、普通批和普通批征集志愿。录取时间为7月19日至28日。

1)提前批志愿。五年制高师和五年制高职有面试要求的专业为第三批次提前批志愿。考生可选报1个院校志愿及1个专业志愿,报考考生须参加面试。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按成绩和招生计划1: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名单,面试名单在填报志愿网站公布。面试工作由招生院校组织和实施,面试时间为7月19日至20日,具体面试要求请咨询相关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21日至22日。

2)普通批志愿。其他五年制高职为普通批志愿,考生可填报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录取时间为7月23日至27日。

3)普通批征集志愿。第三批次普通批设征集志愿,考生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征集志愿公布缺额计划、志愿填报及录取时间均为7月28日。

第三批次普通批志愿、征集志愿均为顺序志愿。

第四批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三年制中职和技工学校),设1个学校志愿及3个专业调剂志愿。录取时间为7月29日。

4.考生可根据规定和个人学业情况,选报1个或多个批次,每一批次可按规定选报1个或多个学校。已被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填报任何报考志愿。

5.考生完成志愿选择后,要点击“提交保存志愿”按钮,显示成功后按退出按钮正常退出。成功提交后每名考生只有三次修改机会。考生填报志愿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填报(修改)确认的信息为最终有效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如原登记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已更改,考生填报志愿时需重新登记联系电话。

6.7月9日即填报志愿结束后次日,考生须到原就读初中学校打印志愿确认表,由学生和家长签字后交原初中学校。如考生或家长未到学校进行志愿确认,不能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7.填报志愿务必慎重,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或家长填报,不得由他人代替,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随意、盲目填报志愿带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或家长要自觉鉴别、抵制他人误导、阻碍自主选择志愿的行为。未经授权的志愿代报及信息修改将产生法律后果。

五、为方便提示考生,今年市教育局将继续通过考生登记的手机号码进行免费短信提醒,请考生务必保证手机号码准确、畅通。

六、本《告知书》一式两联,考生签字后考生联由考生留存,存根联回收后交所在学校留存半年,领取后即被视为《告知书》所有内容已告知。

 

附件4

 

烟台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2023年烟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和生物实验操作14科总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参考。录取分4个批次进行。

一、普通高中录取

(一)公办普通高中录取。

1.统招生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自主招生录取。音体美等自主特长招生和基于“强基计划”的自主招生数量一般均不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自主招生学校。学生本人自愿报考,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自主招生学校现场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学校要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并依据公布的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对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评和特长测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在高中学校和相关教育局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录取,并不再参加填报志愿。学校要严格工作纪律和程序,并通过学校、媒体、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和考生公开。要保证录取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特长测试要全程录像并留存资料。

(二)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内自主招生。

二、职业学校录取

(一)“3+4”本科、职教高考班、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师录取。“3+4”本科及五年制高师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划定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限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为410分,其他五年制高职按生源和计划数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达到要求的考生填报志愿后按考生成绩高低和招生计划数录取,其中有面试要求的学校只招收面试合格考生。投档录取原则按照“志愿优先,分数排序”的原则,按考生志愿和成绩顺序检索投档院校。投档录取过程中分数相同的依次比对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和生物实验操作的科目分数,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投档录取。

(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依次录取。职业学校可根据各自的办学特点,采取自主招生、跨区域招生等灵活多样的招生模式。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可到中等职业学校直接注册入学。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核职业学校办学资质,按照省教育厅备案的2023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及专业开展招生,对所属学校和在行政区域内招生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办学形式以及招生宣传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规范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月报告制度,7月至11月份招生工作期间,每月30日前,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向市教育局职业教育科报告本月招生情况。

 

附件5

 

烟台市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优惠办法

 

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制定我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高中阶段招生录取优惠政策如下:

一、优惠政策

(一)优抚对象子女。

1.根据省军区政治部、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文件要求,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需持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或者所在部队、单位团级以上政治部门证明)报考普通高级中学,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优待:(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3)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可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需求和意愿,由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父母原户籍所在地区教育质量较好的公办普通高级中学就读。(4)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3%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5)驻鲁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按照本细则规定执行。(6)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保持原有优待政策。

2.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可按照学校当年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也可按照意愿,由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父母原户籍所在地区教育质量较好的公办普通高中就读。一级、二级公安英模子女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可按照当年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一级至四级残疾公安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时降10分录取。

3.根据中共烟台市政法委、综治委、见义勇为基金会《烟台市见义勇为奖励保护实施细则(试行)》(烟政法〔2011〕25号)要求,获得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在初中升高中考试中给予降20分录取。

(二)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按照《烟台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做好“三侨考生”身份确认全程网办有关工作的通知》(烟政侨〔2021〕1号)要求申请办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由市侨办统一提供给市教育局),港、澳、台籍考生(持台港澳办证明),报考普通高中,招生时降10分录取。

(三)少数民族考生(持户口簿或身份证),报考普通高中的,招生时降10分录取。

二、执行优惠政策的基本原则

1.以上优惠政策,同一考生不能重复计算,只计取最高项,并需提供相应证明。

2.各区市制定高中阶段招生录取优惠政策时,不得超出上述规定范围,优惠分值不得随意调整。

3.考生的优惠资格必须在学生所在学校公告栏和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如无异议,方可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中实行优惠。

 

附件6

 

烟台市高中阶段招生“八个严禁”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给学校、教师、学生排名。

二、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三、严禁违规宣传、虚假宣传、抹黑其他学校的宣传。民办学校凭有效的办学许可和法人登记证书在审批机关核准的办学规模内申报招生计划,其招生简章广告应依法报审批机关备案。

四、严禁招收已被其他高中阶段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对于招收已被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学生的民办学校,将大幅度削减其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

五、严禁提前招生、扩大范围招生、超计划招生。

六、严禁采取减免学费、补助生活费、重奖优秀学生等手段抢拉生源、“掐尖”招生。

七、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须在招生简章、广告、公示栏予以注明,收取费用应出具发票等法定票据,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摊派费用强行集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应严格执行发展改革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八、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附件7

 

烟台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工作项目

责任单位

时间安排

1

考生报名

市、区市招考机构

5月6-9日

2

各区市报送烟台户籍市外学籍参加考试考生名单

市、区市基教科

5月10日

3

各区市下发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并报市教育局

市、区市基教科

5月12日前

4

各区市和高中学校报送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意向

市、区市基教科

普通高中学校

5月12日前

5

采集2019级考生照片

市、区市招考机构

5月15日前

6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

市教育技术中心

各区市教育装备与技术研究管理部门

5月16-18日

7

英语听说考试

市、区市招考机构

5月19-20日

8

信息技术考试

市、区市招考机构

5月23日

9

考点、考场编排

市、区市招考机构

5月24-26日

10

填报志愿演练

市、区市招考机构

5月28-29日

11

各区市报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各初中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区市基教科

初中学校

5月30日前

12

报名点学校下载打印准考证

市、区市招考机构报名点学校

6月6-15日

13

公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市基教科

6月10日前

14

公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市职教科

区市相关科室

6月10日前

15

审核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方案

市、区市基教科、体卫艺科

6月12日前

16

组织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考试

市、区市招考机构

6月13-15日

17

公布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和特长测试办法

市、区市基教科

各普通高中学校

6月16日前

18

六区报送2019级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艺术素质测评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优惠政策学生名单及分值;八区市报送2019级地理、历史、生物、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艺术素质测评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优惠政策学生名单及分值

市、区市基教科

6月23日前

19

市、县两级组织阅卷

市教科院

区市相关科室

6月25日前

20

成绩合成、检测、发布

市基教科

6月25-27日

21

学生成绩查询

市基教科

6月28日

22

学生成绩复核

市教科院

市、区市基教科

6月28-30日

23

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

市、区市基教科

普通高中学校

7月1-6日

24

学生网上填报志愿

市、区市招考机构

7月7-8日

25

学生到学校填写志愿确认表

区市教体局

初中学校

7月9日

26

第一批次:“3+4”本科和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录取

市招考院

市职教科

7月10-11日

27

第二批次: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

市、区市基教科

7月13-17日

28

第二批次:民办普通高中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

7月18日

29

第三批次提前批: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有面试要求相关专业录取

市招考院

7月19-22日

30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录取

市招考院

7月23-27日

31

第三批次征集志愿:公布五年制高职征集志愿缺额计划、学生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录取。

市招考院

7月28日

32

第四批次: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市职教科

区市相关科室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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