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东村中心卫生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实施方案(2023年)

日期: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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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辖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尽早发现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进行风险评价、风险预警,根据《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辖区具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了解我市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与趋势,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与可能来源,收集和分析主要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修订及跟踪评价等提供科学依据。发现食品安全风险和食源性疾病暴发隐患,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和监管措施。

二、工作方案

(1)成立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门机构和专门管理人员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2)规范开展食源性疾病病例和疑似病例的登记报告工作。严格落实食源性疾病报告首诊医生负责制和门诊登记制度。

(3)按照我省和本地区食源性疾病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规范开展病例信息登记、生物样本采集与保存、食源性致病菌的实验室检测等工作,并按要求及时网上填报相关信息。

(4)严格落实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登记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疑似事件要及时登记并报告,同时注意留存事件相关病例的生物标本。积极协助疾控中心开展相关食源性疾病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样本采集等工作,并提供门诊登记簿(表)和病历等相应的诊疗记录。

(5)开展食源性疾病报告信息化建设,在临床医生通过HIS系统录入相应的诊断时自动触发食源性疾病上报。

(6)接受疾控中心的技术指导和培训,组织开展院内培训。

(7)对就诊者开展食源性疾病防治宣传教育。

三、监测内容

(1)感染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的腹泻病例,临床表现为腹泻,可伴有腹痛、恶心、呕吐或发热等症状;也包括怀疑由食品引起的神经系统、呼吸系统等症状的病例。

(2)中毒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并具有生物性、化学性或有毒动植物性等因素引起相关中毒症状的病例,如水产品相关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农药中毒、亚硝酸盐中毒、毒蘑菇中毒、菜豆中毒、肉毒毒素中毒、米酵菌酸中毒、河鲀毒素中毒等。

(3)食源性异常病例:有饮食暴露史,但依据现有的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等技术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病例。

四.监测信息报告

(1)病例信息采集

①病例登记。临床医生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疑似病例,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或住院日志的登记。

②发病信息填报。首诊医生在完成食源性疾病信息登记后,还要及时手工填写或通过HIS填报《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附件4),主要内容包括病例基本信息、临床症状与体征、初步诊断及饮食暴露史等,不得有缺项、漏项。公共卫生科专管人员负责《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的收集、审核、填写和上报等工作。

(2)病例信息报送数量要求

在全年接诊过程中对发现的所有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疑似病例都要按要求进行登记和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瞒报。

(3)病例信息报告

应在病例诊断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报送病例信息。如发现接收的病人构成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应当立即向公共卫生科报告事件信息,并及早留存事件相关病例的生物标本。公共卫生科负责统筹汇总院内事件相关病例发病和诊疗信息,填写《医疗机构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报告登记表》(附件1),并及时电话报告或网络直报。

(4)医院应加强《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医疗机构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登记报告表》和《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生物样本检验结果表》的存档管理,纸质和电子文档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附:管理部门:公共卫生科

专门管理人员:江英锋 宋菲菲

相关科室兼职管理人员:

儿科:王建玲

内科(含急诊、腹泻病门诊):邹德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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