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综合试验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
2.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3.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报送与发放程序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由学校按学期组织申请与认定,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具体流程如下:
(1) 学校将本申请指南及《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
定和助学金申请表》随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
(2) 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
(3) 学生要在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出领取国家助学金的申请,
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助学金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中途转入的学生,须向学校提出领取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并递交证明材料。
递交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需提供有效的低保证、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证明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等有关材料,残疾学生还需要提供残疾证等证明材料。
(4) 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报学校资助机构审核,再
提交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将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要拍照存档。
(5) 学校将公示后的助学金名单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资助机
构,并把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有关信息录入全国资助管理系统中。
4.国家助学金发放程序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必须全部通过中职卡发放,学校要为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卡,并将中职卡交由学生本人持有,不得发放现金,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扣或减扣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