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837P/2023-04848 成文日期: 2023-05-10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组配分类: 经济建设

第1422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烟台高校和生物制药公司科研平台资源共享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3-05-10      来源: 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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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丽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烟台高校和生物制药公司科研平台资源共享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等精神,推动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山东省科技厅先后出台了《山东省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山东省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从省级层面统筹推进全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2015年,山东省科技厅建立了“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并于2021年9月在山东省科技云平台重新上线,要求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凡使用政府财政资金建设和购置的科研设施与仪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均须加入协作共用网,同时鼓励非财政资金建设或购置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加入,为全省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提供开放共享服务。截至目前,烟台市在“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注册会员3149家;烟台大学、鲁东大学和滨州医学院等30家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发布仪器974台套;山东国际生物科技园、山东诺信检测有限公司等57家企业共发布仪器447台套;全市836家中小微企业和88家仪器服务单位累计获得省市创新券补贴2079.67万元,有效缓解了中小微企业在创新研发中面临的资源短缺和资金不足瓶颈,激发了企业创新创业活力,促进了烟台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开发手机移动端“烟台市大型仪器设备预约APP或小程序”,市科技局将积极与省科技厅沟通,建议开发上线大仪共享移动端APP或小程序,方便服务单位和使用单位实时联通,充分调动平台科研人员共享的积极性,更好地推进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的全面开放、充分共享,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使用、配置的效率和效益。

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

 

烟台市科技局

2023年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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