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先树优】烟台市蓬莱区大辛店镇学区中心学校蓬莱区“杰出青少年”、“优秀中小学生”候选人评选方案

日期: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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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组织推荐蓬莱区第十二届杰出青少年、 优秀中小学生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蓬莱区“杰出青少年”“优秀小学生”候选人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原则

“杰出青少年”“优秀小学生”评选着眼于学生的全面发展,遵循师生认可、优中选优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严格遵照《蓬莱市杰出青少年、优秀中小学生评选细则(暂行)(蓬教函〔2018〕53 号)规定,逐级推荐、公示、上报。

二、评选对象

“杰出青少年”“优秀小学生”评选对象为学校4—5年级学生,往届获奖者不重复评选。

三、评选条件

1.“蓬莱区优秀小学生”评选条件为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优秀者,即各科学习成绩测试等级均为A级。以上成绩取得的时间均为推荐时所在的学年度。

2.“蓬莱区杰出青少年”评选条件为学习成绩优秀并在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助人为乐、自强自立、科技发明、创新设计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事迹感人,被公众充分认可,被媒体宣传报道,或者在相关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3.依据《小学生评价手册》要求,综合素养发展状况中的18个要素,评价等级为A等级的不少于16项。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

5.参选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校工作的,学生在本校上学期间不能参加杰出青少年市长奖、优秀中小学生奖的评选。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根据《蓬莱市杰出青少年、优秀中小学生评选细则》要求,所有符合学生均可提出个人申请。

2.班级推荐。四、五年级各班根据评选方案,在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正的基础上,四五年级每班确定1名候选人上报学校。

推荐方法为先由班主任宣读学校评选方案,凡是获得过蓬莱区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奖励或者在蓬莱区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比赛中获奖的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填写申请表,带齐所有获奖荣誉证件。校级以上证书必须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章,校级为2020年9月至今获得的获奖证书。班主任审查后,将所有申报人的信息和获奖情况进行登记,填写到学校统一下发的统计表上,并班级内公布所有申报人的获奖情况,择优推荐班级候选人到学校参评。

3.校级考核。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考核小组,根据候选人提交的材料,采取硬件积分的方法,按照积分高低排序,确定拟上报人选。积分相同情况下,由候选人进行事迹演讲,考核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产生上报人选。

4.学校公示。将评选出的“优秀小学生”候选人名单在学校公示 3 天。学校要留有公示照片,要有学校场景和观看的师生。

5.候选人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候选人填写《第十二届蓬莱区杰出青少年、优秀中小学生申报学生情况一览表》,由学校上报学区进行评选,学区上报教体局评审委员会。

五、考核积分及标准

经过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层层推荐获得的个人奖励:校级星级少年等荣誉计1分(学区级计2分);县级计4分;地市级计6分;省级计8分;国家级计10分。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团体比赛产生的个人奖励,折半计分。未经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推荐,自行参加各类活动获得的奖励不积分。校级荣誉仅限于20209月至今获得的获奖证书;校级以上荣誉为本学段内获得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获奖证书。社会考级等证书每个技能计分1分,最多计3项积分。

校级考核小组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成员组成。

六、考核结果使用

按照硬件积分由高到低顺次推荐参评“优秀小学生”。

七、考核注意事项

1.本次评选学校确定“优秀小学生”推荐人选,根据候选人事迹材料,在学区内进行评选推荐,由教体局推荐委员会最终确定“优秀中小学生”奖励人选。

2.评选过程一定要严肃、认真、规范,层层落实责任。班级推荐工作,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评选政教处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所有评选环节必须按学校制定的方案逐一执行落实。一旦出现问题,学校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3.评选中必须留有过程性资料。包括班级候选人申报书、汇总表、评议票、积分核算表以及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所有环节都要留下照片实证材料。

4.学校推荐上报的学生,一定要认真填写好《第十二届蓬莱市杰出青少年、优秀中小学生申报学生情况一览表》,尤其是主要事迹介绍,必须语言精练、概括性强,能够体现出个人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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