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退费是如何规定的?

日期: 2023-04-06 14:18      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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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烟台市发展改革委 烟台市财政局 烟台市教育局《转发〈山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烟发改价格〔2020〕10号)规定“因幼儿原因,整月未到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30%退费;累计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含)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15%退费;累计在园时间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的,不退费。因幼儿放假等原因,不能入园的,幼儿园不得收取该时间段的保教费、住宿费。”待省里出台新政策后,市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逐步完善幼儿园退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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