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斑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动居民参与完善沿海防护林保护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沿海防护林建设管理情况
(一)持续加强沿海防护林建设保护。我市地处胶东半岛的中部,毗邻黄海、渤海,地理区位独特,沿海地区风多、风大,土壤沙化、贫瘠,生态环境脆弱,为抵御海风、海雾和海沙的侵蚀,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各级政府组织群众,在东北部沿海沙质海岸,以日本黑松、赤松、刺槐为主要树种采取带状、块状造林和林间造田的形式,到八十年代末,基本建成具有烟台特色的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沿海地区筑起绵延200余公里的绿色生态屏障,当地百姓在林间农田进行农业生产,在林间空地进行渔业生产,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沿海防护林保护建设,通过实施了三年大造林工程、三年水系绿化工程、森林城市美丽烟台工程和国土空间绿化工程等,始终把海防林建设作为重点绿化区域,采取堵口加宽、改建提高的方式,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耐干旱瘠薄、有较强抗风能力、有较强封护改良能力的树种,持续推进沿海防护林建设,2013年以来造林更新5万亩,有效提升沿海防护林防护效果。为更好地保护沿海防护林,1998年6月市政府批准成立了沿海防护林市级自然保护区,2006年6月由省政府批复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2017年设立管理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烟台市森林资源监测保护服务中心挂烟台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牌子,承担保护区管理工作,11处相关区市段成立了保护区二级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保护区日常管理工作。
(二)明确沿海防护林管理职责。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沿海防护林保护管理,按照部门职责,建城区内的沿海防护林归城市管理部门管理,其他区域由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部门)部门管理。
2009年至2011年,根据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我市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对生态公益林采取“分权不分山、分股不分林”的方式,完成集体林地确权登记,沿海防护林由于都是生态公益林,按改革方案要求由乡镇或村统一管理,各级政府对生态公益林实施生态补偿,生态补偿资金主要用于护林人员劳动报酬。
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由市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县级管理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保护管理责任。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森林资源增减情况列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事项;省、市林长制、将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情况纳入综合考评;省自然资源厅将保护区日常管理及成效、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纳入评估重点,作为下一年度补偿资金分配重要依据。
(三)积极争取资金提升海防林管护能力。一是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方面,《山东省森林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烟台市森林生态补偿办法(试行)》规定,对生态公益林、新增造林、退化林修复等实施生态补偿,市级以上公益林补助标准提到至每年每亩18元,并对造林绿化给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林保护管理。二是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资金方面,近两年共争取省级财政补偿资金400万元,主要用于保护区购置科研监测设备和生态修复,提高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和改善沿海防护林防护效果。三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补助方面,2021年以来,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819万元,主要用于补贴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等防治体系建设。
二、下步打算
为切实提高海防林保护管理水平,构建完善造林护林模式,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多渠道争取各类海防林保护建设资金,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在海防林保护管理方面,尽管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无法将海防林分包到户进行管理,我们正按照林长制管理的相关要求,落实各级林长的责任,将海防林划分为网格,由各村网格员实行网格化管理,细化、量化防火、防病虫害、防人为破坏责任,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海防林保护管理的参与度和积极性。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把海防林的建设管理作为我市生态建设重要一环,加强依法行政,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提升海防林保护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社会管理参与度。我们将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森林督察等为契机,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自然保护区、森林的重要性和生态价值对人类生活的深远影响,向广大游客普及森林有关常识,提高广大市民的自然保护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海防林保护力度。一是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海防林的管护,落实各级各部门管护责任,做好日常巡护、保护区管理、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各项工作,巩固海防林建设成果。同时进一步加强护林员体系建设,不定期开展岗位职责、安全防护、法律法规等基础知识及常见林业有害生物等监测防治、森林防火等使用技术培训;发挥林长制作用,把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纳入林长责任清单,综合考虑森林资源分布,科学划定网格,实现网格化管理。二是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通过建章立制、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提升保护区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各级管理机构人员及护林员作用,利用现代高新技术手段,加强日常巡护和疑似图斑排查;定期开展动植物资源普查和生态多样性监测,动态监测自然资源;同时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准入制度,严禁污染环境和破坏自然资源的项目在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海防林的违法行为;结合宣教,提高公众对海防林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保护海防林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防治林业有害生物。一是今年年底前完成全市草原有害生物和林草湿地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摸底调查。构建外来入侵物种信息数据库,分析外来入侵物种对我国经济、生态和社会的影响,研判我市外来物种入侵扩散趋势,为后续有效监管提供科学基础。二是向上积极申请防治资金,并重点向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海防林予以倾斜。三是建立健全市际、县际联防联控机制,全面提升跨区域联防联控联动能力,形成重点区域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合力;同时大力推广绿色防治,对敏感区域适时开展飞防、打孔注药、释放生物天敌等无公害防治。
(四)积极开展生态修复。结合有害生物防治形成的采伐迹地,实施更新造林、见缝插绿,增加乔木、灌木树种,营造混交林,加强经营管理,示范带动全市海防林改造提升打造健康稳定林分结构。
感谢您对我市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悉心听取、认真研究采纳。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