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活方式病:
概念:是指由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不良行为,以及社会的、精神的、文化的各个方面的不良因素导致躯体或心里的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肥胖症、血脂异常和部分肿瘤等。
病因:是与生活方式密切相关的不良饮食习惯、不平衡的膳食、精神紧张、吸烟、饮酒及缺乏运动等,酿成了形式不同、类型各异、严重程度不同的生活方式病,世界上有的国家将生活方式病称之为“文明病”。
特点:
1、病程迁延,年轻时做病,老来发病——年轻时“透支健康”
2、症状多不明显——“无声杀手”
3、共同危险因素——疾病形成的因素中个人生活方式因素占60%
4、单一用药物治疗效果不良——需综合治疗
干预:强化优质生活方式——是达到预防发生这一群组疾病的重要措施。
(一)超重/肥胖
中国成人判断超重和肥胖程度的界限值见下表
BMI*判断标准
<18.5体重过低
18.5~23.9体重正常
24.0~27.9超重
≥28肥胖
*体重指数(BMI)=个体的体重(公斤)÷身高(米)的平方(kg/m2)
中国成人超重和肥胖的体重指数与相关疾病*危险的关系
体重过低<18.5体重过低可能预示有其他健康问题
体重正常18.5~23.9
超重24.0~27.9相关疾病危险因素增加
肥胖≥28相关疾病危险因素高
*相关疾病——指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等危险因素聚集
肥胖几乎与所有成年人疾病有关。我国人群血压水平和高血压患病率北方高于南方,与人群体重指数差异相平行。BMI≥24者患高血压的危险是体重正常者的3~4倍,患糖尿病的危险是体重正常者的2~3倍,具有2项及2项以上危险因素的高血压及糖尿病危险是体重正常者的3~4倍。BMI≥28的肥胖者中90%以上患上述疾病或有危险因素聚集。男性腰围≥2125px、女性≥2000px者高血压的危险为腰围低于此界限者的3.5倍,其患病尿病的危险为2.5倍,其中有2项及2项以上危险因素聚集者的高血压及糖尿病危险为正常体重的4倍以上。
超重和肥胖是高血压发病的危险因素,同时也是冠心病和脑卒中发病的独立危险因素。我国人群体重指数(BMI)水平虽低于西方,但近年来增长较快。我国人群BMI水平与心血管病发病密切相关。基线时BMI每增加1,冠心病发病危险增高12%,缺血性卒中危险增高6%。提示超重和肥胖是我国人群冠心病和缺血性卒中发病的独立危险因素。——摘自《中国高血压病防治指南》